農曆二月,春草發芽,人也不知不覺躁動起來。
從初春正月,到初夏端午,赫蒙人都會陸陸續續開展跳花活動。關於這項活動,叫法不一樣,有的地方叫踩山,但內容大同小異。
這一天,人們會選擇一處地勢較高的空地,豎起花杆,周圍寨子的人趕攏來,大家圍著花杆吹蘆笙、跳舞。這些流傳下來的舞蹈究竟什麼含義,誰也說不清楚,可能有敬獻山神一類的宗教含義,但於此意義最為重大的,是寨子裏那些少年少女們。
二月十三,是楊發所在地方最大的一個花場跳花的日子。
清早,那些塗著腮紅、十二三歲出頭的少女站在路邊,等待同伴。他們有的由父母直接領著去了花場。這些小女孩穿著裙子,那裙子上,繡滿藍色、黑色條紋,辨識度極高。外族男子從不輕易上前與她們搭話。
楊發今年十四歲了,他之前與一個叫陶梅的女生互生好感。陶梅十三歲,在村小學念到六年級了。她們之前在路口遇見,也說一些羞澀的話,陶梅會尋著楊發的口琴聲去山坡找他。
不出所料,今天陶梅也出現在花場,她像其他少女一樣,打著粉底的臉上塗上了紅,一抹羞澀的緋紅。楊發早早就認出了她,在歌舞過程中一把拉住,雙雙走出了花場。
外族將赫蒙人這種行為叫做拉親。在他們看來,這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一種粗陋不堪的求偶方式。
其實,拉親也不是隨便拉的,除個別一見鍾情外,雙方大多在前期有一定感情基礎,通過這樣的公共場合得以確認。
離開花場的男女們去了哪裏呢?
他們去了近處的鬆林。初春時節,春寒料峭,有人點起了篝火。他們有的鑽進了田野裏隨處可見的包穀草堆,遠處傳來的,是包穀杆晃動的沙沙聲,和少女的初次呻吟。
周圍人遇見這事,隻能遠遠躲開。
這其實是赫蒙人從黃河流域帶來的一種求偶方式,是一種原始殘留。這在《詩經》等古籍裏麵,還有可以模糊地窺見。據說,至聖先師孔丘,就是父親在七十多歲時,與少女野合而生。
與上天帶給人的生理衝動不同的,是國家法令的禁錮。老師們告訴楊發,他必須要上完初三,才能輟學。
初一下學期,春雨漸多了起來,去上學路上那條河溝漲了起來,已經跨不過去了,每次楊發都要脫下鞋子,踩著水過去。水大的時候,是衝得走人和牲口的。
楊發心裏有了隱隱害怕,在學校裏,由於語言不夠熟練,老師講的代數課他已不太聽得懂。功課的吃力,加之與與同學交流存在較大障礙,漸漸地,楊發不想去上學了。
開始,他隻是每周曠課,老師點名發現了。但是,學校去楊發所在的山寨尚有大半天山路,崎嶇泥濘,哪個老師都不願去到那裏,動員楊發和他們一眾入學不足一年的夥伴返校。關鍵的是,老師們清楚,去了也隻是空手而歸。
赫蒙人認為,這些寫在書本上的東西,原本就不屬於他們,他們唯一享有的,是山林和曠野,那裏有泉水清冽,有鳥鳴悠悠。
一頭野豬落網了,大家齊心協力將它製服,烹飪下鍋。濃香的米酒倒入碗裏,這才是快樂的一天。
而同年春天,陶梅也沒去上學了,他連小學都沒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