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起壇“審鬼”(1 / 2)

沒多久,張北辰右手提著“桃木劍”,左手提著一個“黃色布包”回到了張懷玉家中,“布包”上麵印著一副“八卦”圖案,裏麵裝的都是“法器”。

來到院子中後,張北辰去屋裏搬來一張桌子,隨後把身上的“東西”都放在了桌子。

“上告玉皇,下通閻王,今日弟子張北辰,起壇審“鬼”,四方“陰兵”,速來“張府”。

說完張北辰燒了一紙“文書”,沒多久院子中“陰風”四起。

沒一會兒,“陰風”散去,院子中站滿了“人”,而這些“人”都是“鬼魂”。

在這些“鬼魂”後麵站著一支“軍隊”,他們手拿“長矛”,頭戴“兜鍪”,身披“銀甲”,個個凶神惡煞,前方的“鬼魂”在看到這支“軍隊”後,被嚇得瑟瑟發抖。

看著滿“院子”的“人影”,張北辰撿起地上的“令牌”放在桌上,隨後對為首的“鬼差”說道。

“你們怎麼看管這些“孤魂野鬼”的,不知道今天是“中元勝會”嗎?拿了“錢財”還敢搶我“張氏先祖”的“財物”,信不信我到“地府”告你等玩忽職守。”

每年“中元節”,地府都會派出大量“陰兵”來到陽間,“中元節”又稱“鬼節”,每到“鬼節”,地府大門都會打開,陰間的“鬼魂”都會來到人間,享受“後人”的香火供奉。

而“橫死”之人是不能入地府的,地府有一本“冊子”,名為“生死簿”,“生死簿”上記載著陽間萬物生靈的“壽命”。

沒到“生死簿”記載的壽命便死亡的人,被稱為“橫死之人”,例如車禍,溺水,意外死亡,這種人都稱為“橫死之人”,這類人死後“三魂七魄”是不能入地府的,他們要等到自己在“生死簿”上的“壽命”完了,才能進入地府,除此之外隻要他們在自己死亡的地方找一個“替死鬼”,他們也可以提前進入地府。

還有一種被稱為“枉死之人”,這類人都是以“自殺”的方式死亡,這類人死後“三魂七魄”是可以入地府的,但是要麵臨地府“十大判官”的審判。

民間有句老話叫“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意思就是身上的一切都是父母給的,絕不能有絲毫的損傷,這就是盡孝的開始,指愛護身體如同敬愛父母。

百善孝為先,不管任何時候,“孝”都是我國的傳統美德,即使是到了“地府”也是一樣的,“枉死之人”大多到了地府都會被判沒有孝心,丟下父母在陽間吃“眼淚飯”,到了地府這種人會被關在“枉死城”等待“判官”的審判,“枉死城”關押的鬼魂,一般都是有“冤屈”或者是死於“天災”的鬼魂。

而到了“鬼節”這一天,地府所有鬼魂都會在“陰兵”的“押送”下重返陽間,為了維持好陰陽兩界的平衡,地府會派出很多“陰兵陰將”來到陽間各地。

為首的“鬼差”聽了張北辰的話,被嚇得半天說不出話,從桌上的“令牌”他就知道,張北辰不是一般的“道士”。

一般的道士是沒有資格“起壇審鬼”的,有這個權利的人還是千年前被世人稱為“青天”的一位官員,他鐵麵無私,愛民如子,深受百姓愛戴,他便是被後世稱為“包青天”的包大人—包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