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列傳 》。
[51] 《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
[52] 《韓非子·難二 》。
[53] 《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
第三節
反貪賄暴斂的思想文化
在“政以賄成”的齷齪環境中,不少正直清廉、奮發有為的政治家和幾乎所有的思想家都不遺餘力地譴責貪賄淫逸、橫征暴斂的行為。他們的言論構成春秋戰國諸子學說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且在百家爭鳴中,隻是在這個範疇內他們彼此之間無甚分歧,共同創造了中國早期民本主義思想文化體係。
這個思想文化體係的內容為:從理論上說明貪賄的反常理、非禮非法性;指出貪賄的禍國殃民、貪賄者破家亡身的必然性;揭露、譴責暴斂的嚴重程度及其醜惡行徑;提倡清廉勤政,樹立清高勤苦的人物典型。
一、揭露、譴責貪賄
周惠王十五年(公元前662年),流傳著有神下降到虢國莘地的消息,周王問內史過:“這是什麼現象?”內史過就借神話說現實,發了一番議論。他說國家將興,其君政治清明,德行馨香,神下降來觀察德政,布施福祥。如果國家將亡呢?
其君貪冒辟邪,淫佚荒怠,粗穢暴虐;其政腥臊,馨香不登;其刑矯誣,百姓攜式,明神不蠲(潔),而民有遠誌。民神怨痛,無所依懷。而神亦往(降)焉,觀其苛慝而降之禍。[1]我們已知周惠王一即位就強奪大臣的田地宮室,引起反抗,被趕出京師,就明白內史過這番話是有的放矢的。
前述季文子堅持驅逐莒太子仆之事,斥責貪殘的言論頗具經典性,他說:先君周公製《周禮》,曰:“則(禮製)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蓋)賊為藏(贓),竊賄為盜,盜器為奸。主藏之名,賴奸之用,為大凶德,有常(刑)無赦。在《九刑》不忘。”
他接著說:“莒太子仆殺君父,竊寶玉,毫無孝敬忠信,缺了‘吉德’,完全是盜賊。若收留他,魯國就成了贓主,也就是‘凶德’了。所以,必須從速驅逐。”[3]齊景公的享樂貪冒最為嚴重,而晏嬰的諫諍、抨擊也最為有力,在揭露齊國的貪政方麵亦全麵而深刻。公元前522年,景公患疥疾,久而不愈。權奸們把罪責推到祝史之官身上。晏子堅決反對,尖銳地指出齊國的貪賄政治是:“偪介之關,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強易其賄。”“內寵之妾,肆奪於市;外寵之臣,僣令於鄙。私欲養求,不給則應(加罪以報)。民人苦病,夫婦皆詛(咒)。”一番話逼得景公“使有司寬政、毀關、去禁、薄斂、已債”[4]。
晉平公時期(公元前557—公元前532年),有一次叔向去訪韓起。韓起憂貧,叔向卻賀他,說明做人不在貧富而在德行的有無。他先以欒氏一家三代的變化來說明這個問題:欒書隻有“一卒之田,其宮不備宗器。宣其德行,順其憲則,使越(聞名)於諸侯,諸侯親之”。其兒子欒黶,則“貪欲無藝(極),略則(棄法則)行誌,假貸居賄,宜及於難”。再下一代欒盈“改桓(欒黶)之行而修武(欒書)之德,可以免於難”。然後以郤至為喻:“夫郤昭子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軍,恃其富寵以泰(奢侈)於國。其身屍於朝,其家滅於絳。”[5]叔向舉的例子,都是指出“貪欲”“居賄”“富寵”“奢泰”的後果是滅族亡身。
公元前541年在虢地盟會時,魯叔孫豹拒賄(見前),當時嚴正表明:“諸侯之會,衛社稷也。我以貨免,魯必受師(被討),是禍之也,何衛之為?”並以屋牆防衛盜賊做比喻,而行賄就是破壞社稷的盜賊了。回國之後他又向人說:“承君命以會大事,而國有罪,我以貨私免,是我會吾私也。苟如是,則又可以出貨而成私欲乎?”“雖死於外,而庇宗可也。”[6]這是寧死也決不能以賄賂成就他人和自己私欲的金玉之言。
孔孟老莊把貪賄暴斂比作盜賊。
孔孟的仁政學說與貪賄勢不兩立。孔子這方麵的言論雖存下來的不多,可是言簡意賅,一針見血。一次季康子憂慮盜賊多,問孔子怎麼辦,孔子說:“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7]您季氏隻要自己不貪欲,即使獎勵別人去偷竊,人家也會知恥而不去幹的。一句話就把好聚斂的季康子和盜賊擺在同一位置上。
戰國時期反貪的思想議論進一步發展。
孟子說:“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8]這是極而言之,最可怕的是無禮無學而“賊民”者時行。“賊民”就是指貪欲無厭坑害人民的官吏。
老子的學說極為反對統治者的貪欲巧詐,所謂“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一概否定政治,固然偏激,而他確實是看透了當時政治的詐偽貪欲一麵。他說:“朝甚除,田甚荒,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竽,盜竽非道也哉[9]!”把聚斂財貨的比作盜首。
莊子把國家統治者比作竊國大盜,“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則是非竊仁義聖智邪?”這也是極端的說法,然而是有根據的。
墨子則比喻說:“今有人於此,竊一犬一彘,則謂之不仁;竊一國一都,則以為義。譬猶小視白謂之白,大視白則謂之黑。”[10]見怪不怪,以盜竊為常事。所謂的盜竊當然包括貪賄在其中。
韓非提出為臣吏者成為奸邪的有“八術”,其中第四術叫作“養殃”,就是迎合君主的享樂奢淫,而去“盡民力,重賦斂,順其所欲”,他們卻有自己的目的——“而樹私利(於)其間”。最後揭露賣官鬻爵之弊:不論賢與不肖、有無功勞,隻“用諸侯之(所)重,聽左右之謁。父兄大臣請爵祿於上,而下賣之以收財利,及以樹私黨。故財利多者買官以為貴,有左右之交者請謁以成重”。“是以吏偷官而外交,棄事而親財;是以賢者懈怠而不勤,有功者墮而簡其業。此亡國之風也”[12]。賣官是戰國時期新出現的貪賄花招,是宗法分封製轉變為俸祿製提供的條件,它的惡果的確會導致亡國。
韓非又提出政治上的“十過”,其“二曰顧小利則大利之殘也”。“四曰貪愎喜利,則滅國殺身之本也”[13]。他認為:“處官者無私,使其利必在祿。”沒有祿外的私利,才能消除官吏貪賄腐敗。他又說:“故下明愛施而務賕[納](紋)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利以弍主威,行賕納以疑法。……故君輕乎位而法亂乎官,此謂無常之國。”而提出“有道之國”必須使“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為功”[14]。這也是第一次從理論上說明臣吏貪賄求私利對君主權力的危害,是法家學說中的精粹部分。
在《五蠹》篇裏,韓非更富邏輯性地論述行賄買官賣爵導致奸商盛行,沒有人去從事耕戰,政治淪為市道,而使國家陷於十分危險的境地。“行貨賄而襲當途者則求得,求得則私安,私安則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今世近習之請行則官爵可買,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矣;奸財貨賈得用於市,則商人不少矣;聚斂倍(背)農而致尊過(於)耕戰之士,則耿介之士寡而高價之民(位高之商賈)多矣。”結果呢,“其患禦(害怕抗敵)者積於私門,盡財賂而用重人(權貴)之謁,退汗馬之勞”[15]。沒有人去打仗、生產,國家怎麼不危險?這是韓非要摒除的“五蠹乏民”種種。千載之下,猶有借鑒的價值。
戰國末年,貪賄腐敗風氣日趨嚴重。呂不韋說:“今有人於此,修身會計則可恥,臨財物資盡則為己,若此而富者,非盜則無所取。”[16]這就意味著一些人不願正當地從事職業。
至此,辯士中也出現了同流合汙的言論。蘇代在燕國說:“廉不與身俱達,義不與生俱立。仁義者自完之道也,非進取之術也。”[17]這是說要“進取”就顧不了“廉”和“仁義”。這是少見的反方之言,反映頹敗風氣嚴重滲透,辯士們也生了貪賄的心態,並為之張目,也是千古妙論!
戰國時期反貪的言論如此尖銳、深刻,充分反映了社會的現實狀況,絕非無病呻吟,無的放矢。由此可以推知當時社會、官府貪賄成風,乃至前代所無的買官賣爵,這類事件定是不少,隻是失之記載或是有所記載而沒有流傳下來而已。
二、揭露、抨擊淫逸暴斂
王侯貴族的驕奢淫逸,宗室官府的鋪張紛華、攬珍獵奇,必然要橫征暴斂乃至肆行掠奪。事實上春秋戰國時期,這方麵已較西周空前發展,而正直的當政者和思想文化界的揭露與抨擊也是累簡連編,引起當時人們的儆戒,多少起到一些製約作用,也給後世留下一份珍貴的文化財富。
春秋的諸侯國一般都是前儉約而後奢侈,大致到中期,奢侈鋪張伴隨暴斂一起發展。
晉國,文公時“宮室卑庳,無觀台榭”,而“今銅鞔之宮數裏”[18],後又有虒祁之宮。故叔向說晉國弄得“庶民罷(疲)敝,而宮室滋侈;道殣(路上死人)相望,而女富益尤。民聞公命,如逃寇仇”[19]。師曠借流傳“石言”之事,指出“今宮室崇侈,民力凋盡,怨瀆並作,莫保其性”[20]。到這個時候,晉國的卿大夫也起來貪利而聚斂,欒氏、範氏、中行氏均如此,前述叔向賀韓起之貧時已列舉欒氏三代的變化,而中行氏“以苛為察,以欺為明,以刻為忠,以計多為善,以聚斂為良”。“門如鬧市,惟利是視”[21]。
楚國建造章華台,還要召集諸侯同來慶祝落成,又廣收四方逃亡的奴隸看門守衛,弄得“國民罷焉,財用盡焉,年穀敗焉,百官煩焉。舉國留(治)之,數年乃成”。這是伍舉回答靈王誇耀章華台如何富麗時所說的。他又說:“若於目觀則美,縮(索)於財用則匱,是聚民利以自封(厚)而瘠民也,胡美之焉!”民瘠君肥,勢必民人離散,諸侯叛離了。[22]到春秋後期,楚國的令尹、司馬等也熱衷聚斂。令尹子常(囊瓦)是出名的一個。一次他問大夫鬥且“蓄貨聚馬”之事,鬥且當時未答,回頭對他弟弟說,楚將亡吧!或者令尹將完蛋。“令尹問蓄貨積實,如餓豺狼焉!”他認為:“夫古者聚貨不妨民衣食之利,聚馬不害民之財用。”並舉令尹子文的廉與子常的貪加以對比,說明“夫從政者,以庇民也。民多曠(空)也,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厚),死無日矣!”繼續指斥此時子常作為楚王的輔佐,卻在諸侯間沒有好名聲,“民之羸餒,日已甚矣。四境盈壘,道殣相望,盜賊司目,民無所放(依)。是之不恤,而蓄聚不厭,其蓄怨於民多矣!積貨滋多,蓄怨滋厚,不亡何待?”[23]說蓄聚和蓄怨是成正比的發展,真是至理名言。
一個偏僻的吳國,在闔閭時,“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壇,器不彤鏤,宮室不觀,舟車不飾”。而到夫差時,則是“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嬙嬪禦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從;珍異是聚,觀樂是務;視民如仇,而用之日新”[24]。楚人說他“好罷(疲)民力,以成私好”。他又放縱過錯而拒諫。“夫差先自敗也,焉能敗人!”[25]致使吳國終被越國滅了。
齊景公的暴斂,在諸侯中可謂一個典型。大概也因有晏嬰的諫諍不懈,記載就很集中。晏子出使晉國,同叔向談論“季世”之政時,把齊公室與興起的陳氏對比,並將之概括為:“陳氏厚施而公室厚斂”,已經達到“民三其力,二人於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國之諸市,屨賤踴貴”[26]的地步。
此後十七年,因景公疥疾不愈而歸罪於祝史之官,晏子痛數齊國淫欲與暴斂的狀況:其適遇淫君,外內頗邪,上下怨疾,動作僻違,縱欲厭私。高台深池,撞鍾舞女。斬刈民力,輸掠其聚,以成其違(即僻違),不恤後人。暴虐縱淫,肆行非度,無所還(顧)忌,不思謗瀆,不憚鬼神。神怒民怨,無悛(改)於心。
像這樣的局麵,即使祝史為之祈禱,那也不過是“蓋(掩蓋)失數美(擺好)”,“矯誣”和“求媚”罷了!接著他列舉公室專斷山林澤藪直到海濱的生產之利的措施,再加上貴族、地方官吏和關卡的巧取豪奪,弄得“民人苦病,夫婦皆詛(咒)”。“雖其善祝,豈能勝億兆人之詛?”一頓批評,使景公不得不當即表示改正。[27]晏子經常與景公爭論,都以戒貪賄暴斂為主題。他直言不諱地指出景公“使民若不勝,藉斂若不得;厚取於民而薄其施,多求於諸侯而輕其禮;府藏朽蠹而禮悖於諸侯,菽粟深藏而怨積於百姓”。他不惜反複敷陳,痛快淋漓而後已。當回答景公“和民親下”之問時,他則正麵提示:“使邇臣無求嬖焉,無以嗜欲貧其家,無親讒人傷其心,家不外求而足。”要求景公“儉於藉斂,節於資財”,“關市省征,山林陂澤不專其利”[28]。
在春秋前期,魯國對宮室有“丹楹刻角”之舉,受到當時人們的非議。孔子後來批評早年臧文仲“不仁者三,不智者三”。其中有“廢六關,妾織蒲”和“作虛器”,涉及聚斂之嫌。“廢”又作“置”字,是設置六關以征稅;“妾織蒲”,對卿大夫之家來說,是與民爭利,古為一禁;“作虛器”指私蓄大龜並作室以居。[29]故孔子說:“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棁,何如其智也?”蔡即大龜。讓大龜居住在一間屋中,屋內有雕刻山形花紋的鬥拱和畫水藻紋的梁上短柱。[30]這自然屬於奢侈之類。
到春秋後期,季氏當政,重於聚斂,在哀公十一年“用田賦”,即在以前“初稅畝”(宣公十五年)之上再對農田征軍賦,等於增加一倍賦稅(百分之二十)。[31]季康子派冉有去征求孔子的意見。孔子不答,然後私下對冉有說:君子之行也,度於禮:施,取其厚;事,舉其中;斂,從其薄。如是,則以“丘”(指成公元年“作丘甲”所定一丘出賦之數)亦足矣。若不度於禮,而貪冒無厭,則雖以田賦,將又不足。且子季孫若欲行而法,則有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訪焉?[32]但季康子還是專斷地實行“田賦”。
對此,孔子還是堅持批判。後來,他一再說:“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他對冉求十分憤慨,說冉求“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33]再則對季康子患盜之問說:“苟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見前)冉求終究是孔門高足,不違師教。一次,哀公說,年荒,用度不足,行“徹法”也不抵事。冉求說:“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34]指明國君以百姓為本,隻要百姓富足,國君又有何不足呢?反之,亦然。
以前,孟獻子(蔑)說過當官的有不能聚斂、與民爭利的規定:“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35]“畜馬乘”指士人初晉為大夫者,“伐冰之家”指卿大夫,“百乘之家”指有采地的大貴族。分等級限製經營產業。他把聚斂之臣視為盜臣。
戰國時期持續揭露、譴責暴斂貪利的行徑。
《老子》告誡統治者雲:“我無事而民自足,我無欲而民自樸。”(第五十七章)又說:“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生之厚[36],是以輕死。”(第七十五章)再說:“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奉有餘。孰能損有餘以奉天下?惟有道者。”(第七十七章)指出聚斂是違反天道,是無道的。這些語言簡要而切中要害。
孟子對此也發表了一係列的言論。《孟子》一書,開宗明義就告誡梁惠王:如果國君一味地考慮“何以利吾國”,大夫們說“何以利吾家”,士庶人說“何以利吾身”,那就是“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37]這是指不正當的“利”。他尖銳地譴責這樣的王者: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38]隻顧自己富足而使人民餓死,等於帶領野獸來吃人,還談得上做人民的父母官?
孟子曾對魯穆公說道:“凶年饑歲,君之民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而君之倉廩實,府庫充,有司莫以告,是慢上而殘下也。”[39]這就是個“率獸食人”者。
有人說,實行什一稅,去掉關市之征,好是好,但得等到來年實行吧!孟子給予辛辣的諷刺:這好比有人偷鄰居的雞,被人反對,他卻說,可以減少,由一天偷一雞而改為一月偷一雞,等待來年才完全改正。[40]孟子痛斥關卡的苛征,他說:“古之為關也,將以禦暴;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41]由防禁暴行變為暴行者,這種轉化多麼可怕,反映了此時官府敗壞的程度。
當時製度有三種稅征:布縷、粟米、力役。孟子說:“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餓死),用其三而父子離。”[42]足見當時壓在人民身上的賦稅是十分沉重的。
不僅限於揭露、譴責暴斂,孟子還提出消除這種狀況的理想,他規勸齊宣王恢複文王治岐時實行的王政(《梁惠王下》),回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天下大同”境界(《梁惠王上》),他建議梁惠王“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然後人們都講道德,就可用棍棒打敗秦楚的堅甲利兵(同前)。他提出的仁政項目(《公孫醜上》)和提出實行的井田製(《滕文公上》)都包括反聚斂、薄賦稅的內容。
《墨子》一書也反複指責當時社會上的“淫暴寇亂盜賊”,說統治者“厚(作)[措]斂於百姓,暴奪民衣食之財”(《辭過》)。
《呂氏春秋》講到一則故事:衛嗣君(公)欲重稅以聚粟,而人民很不安。他說這些老百姓“甚愚矣”!這征斂的糧食是為人民的,他們自藏糧食和把糧食藏到國庫,有什麼需要選擇的呢?(《審應覽》)大概這並非笑話,因為戰國時加重征斂已是常事。不過衛君所謂的“民愚”,倒不如說是他本人“利令智昏”。
韓非揭露“八奸”之一的“養殃”(見前)透露了當時官吏們“盡民力以美宮室台池,重賦斂以飾子女狗馬”,是為了“娛其主而亂其心”,他們自己也便“樹私其間”,這即是“上下交征利”的一種。韓非還指出:“上暗無度則官擅為,官擅為故俸重無前,俸重無前則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亂功之所生也。”故而提出“任事者毋重,使其寵必在爵;處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祿。故民尊爵而重祿”,“則國治”。[43]三、樹立清廉勤政的典型在揭露、譴責貪賄聚斂的同時,人們也注意正麵弘揚正氣,倡導清廉勤政(包括忠貞節儉)的品質,樹立人物典型。這裏既上溯往古如大禹、伯夷、叔齊等,也表彰時賢如魯國季文子、楚國的令尹子文、齊國的晏嬰等。
魯國季文子(行父)在那次驅逐莒太子仆時便曆舉遠古的“八元”“八凱”十六名“才子”的德行,與“四凶”加以對比。
孔子歌頌大禹的勤政節儉,說禹沒有一點兒缺失可以非議,“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44]。
孔子把伯夷、叔齊與齊景公加以對比,清濁分明。他說:“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於首陽之下,民到於今稱之。”[45]又稱讚夷、齊為“古之賢人也!”“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孔子自己也是“飯蔬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46]。因此,他一再稱讚好學、求仁的顏淵:“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而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47]孔子還表明:“君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
後來的孟子繼承了這一思想,說“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視惡聲”,“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忍,不忍居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誌”[48]。
孔孟本人絕對不貪,都是清廉者,上述孔子生活如此,孟子的清心寡欲也如此。孟子說:“養心莫善於寡欲,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49]楚國的令尹子文(鬭穀於菟)的廉政勤政亦為人們所盛讚,後人鬭且說:“昔令鬭子文三舍令尹,無一日之積,恤民故也。成王聞子文之朝不及夕也,於是乎每朝設脯一束、糗一筐,以羞(進)子文。至於今令尹秩之(為常秩)。成王每出子文之祿,必逃,王止而後複(返)。人謂子文曰:‘人生求富而子逃之,何也?’對曰:‘夫從政者,以庇民也。民多曠(空)也,而我取富焉,是勤民以自封(厚),死無日矣。我逃死,非逃富也。’”[50]所以,孔門也經常給予評說。子張雲:“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孔子說這就是“忠啊”![51]魯國季文子在季氏族中是勤政節儉出名的一個,他輔佐宣、成、襄三君,“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無藏金玉,無重器備。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無私積,可不謂忠乎?”[52]生前,有一次仲孫它以他的節儉為吝嗇,不愛華美而有失體麵。季文子卻說,對於華美,“吾亦願之。然吾觀國人,其父兄之食粗而衣惡者,猶多矣。吾是不敢。人之父兄食粗衣惡,而我美妾與馬,無乃非相人(指輔佐之職)乎!且吾聞:以德榮為華,不聞以妾與馬”。事後,他又把仲孫它的話告訴其父仲孫蔑,仲孫蔑就把兒子(它)囚禁七日。從此仲孫它也讓妾穿粗衣,讓馬食狗尾草。文子聽見了就說:“過而能改者,民之上也。使為上大夫。”[53]這說明季文子不僅本身節儉忠貞,也幫助、獎勵他人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