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看價值(4)(1 / 1)

在經過幾次調整以後,海信科龍於2009年7月16日發布了海信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相關內容為:

2009年6月29日,海信科龍與海信空調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海信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購買青島海信空調有限公司白電資產之協議》,該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標的資產

標的資產為海信空調合法擁有的空調權益、冰箱權益、模具權益及白電營銷資產。空調權益:海信山東100%的股權、海信浙江51%的股權、海信日立49%的股權;冰箱權益:海信北京55%的股權(海信北京持有海信南京60%的股權);模具權益:海信模具787%的股權;營銷資產:海信營銷的白電營銷資產(包括負債)。

(二)定價原則、交易價格

本次交易的定價原則由雙方根據市場化原則,考慮多種因素後協商確定,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標的資產的財務和業務狀況及發展前景、市場同類公司的交易情況、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值、A股及H股股東的利益。

雙方同意,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A股)購買資產的交易價格為12382048萬元。

(三)本次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評估價值

根據中聯評估出具的中聯評報字[2009]第240號~第245號《資產評估報告書》,本次對標的資產的評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法兩種方法進行,其中:以成本法評估的標的資產價值為12382048萬元,以收益法評估的標的資產價值為12560047萬元。

本次評估選取成本法的評估結果作為標的資產的評估結論。經成本法評估,海信科龍本次擬購買標的資產的合計賬麵淨資產值為8225138萬元,淨資產評估價值為12382048萬元,增值額為4156909萬元,增值率為5054%。本次評估增值主要是標的資產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設備、專利技術等增值所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