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汙的愛,是佛教說愛的本義。它在原始佛教與大乘佛教中,有其確定的意義;它作為那盲目的蠢動的妄情妄識的具體表現,在解脫哲學中被視為被對治、被轉舍的對象,這即被提煉成屬於染汙邊的一個觀念。而愛的否定,所謂‘斷愛’,更是佛教到解脫之路的工夫曆程中一個關鍵點。德性的愛,則是佛教說愛的通義;它是一種想法,一種應有的人生態度,其意義並不確定,在佛教係統中,並未被提煉成一個觀念。它既是通義,故也不限於佛教,而是共通於佛教以外的其他思想學派中。我們了解佛教的愛,當以染汙邊為主。愛的最佳的定義應該是真心對待某個生命體或物體(可以是人、物品、動物),使其整體感到快樂,但被愛不一定感到快樂。
愛是無私的奉獻與給予,包括物質、感情、行動等形式。有愛的人有朋友,博愛的人朋友廣。沒有愛的人特吝嗇不關心其他的一切隻有自私,這種人父子兄弟視若路人甚至仇人相見。這種人是社會發展的障礙。愛是與生俱來的,所以可以認為是本性的特質,換言之,愛是作為人必須具備的本質之一。雖然世界各民族間的文化差異使得一個普世的愛的定義難以道明,但並不是不可能成立(沙皮亞-沃爾福假設)。愛可以包括靈魂或心靈上的愛、對法律與組織的愛、對自己的愛、對食物的愛、對金錢的愛、對學習的愛、對權力的愛、對名譽的愛、對他人的愛數之不盡。不同人對其所接受的愛有著不同的重視程度。愛本質上為一個抽象概念,可以體驗但卻難以言語。
愛和喜歡(喜愛)有所不同。喜歡包含“想擁有,想得到”。例如:我喜歡奔馳轎車(我想得到奔馳轎車);我喜歡這個女孩(我想和這個女孩在一起);我喜歡吃蘋果(我想吃蘋果)等等。
喜歡,僅代表個人心裏感受。當見到喜歡的人或事物時,自身感覺到快樂。
當喜歡達到一定的強度,人就會為之付出物質、時間、情感,甚至傾其所有,這時就上升為愛。
愛,代表著願意為對方無條件的付出,而不求回報。就像母親對孩子的付出一樣。
愛是願意為喜歡的人付出。如果不願付出,僅僅是追求在一起時的快樂,那僅是喜歡。
國際知名慈善公益組織君友會認為:愛的表現必須由近而遠,善的勵行必須由小而大,愛與善都必須要由內而外,由自己而別人,以自己為中心點不斷地擴大,從自己、家庭、親戚朋友、小區,慢慢擴展到社會上,擴散到整個地球的每個角落。其實我們都在確定什麼是愛,愛是怎樣產生的,尤其是男女之間的愛情又那樣朦朦朧朧。而這些問題在我們偉大的華夏族祖先造這個字的時候已經解釋了清楚。在說文解字當中繁體的“愛”是由“爪”“禿寶蓋”“心”“友”四部分組成。要想明白“愛”的本意就要從“友”說起。通說的“朋友”中的“朋”和“友”是兩個意思:“朋”是在一起的人,而“友”是誌同道合的人,合起來就是誌同道合的在一起的人,這就是朋友了。“愛”的上麵還有“爪”,和禿寶蓋,“心”,三個部分,合起來的意思就是抓住心。抓住誰的心?這時“友”字就說明了這個人。因此整個“愛”的意思就是:抓住具有誌同道合人(男性或女性)的心。L’代表Listen(傾聽),愛就是要無條件無偏見地傾聽對方的需求,並給予自己最大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