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連環殺人案(5)(1 / 3)

接過季玄遞來的工具箱,打開,取出相機拍了石頭、以及附近的照片,尤其是挨著河岸的。

拍好後,把相機遞給季玄,讓他繼續往來這兒的方向去搜索。

冷淩戴上手套,給石頭以及附近一片、噴了發光胺,再打開紫外線電筒。

石頭上有明顯的血跡反應,石頭的前方有一灘較小範圍的血跡反應,再往前她預估是放其他裝屍塊的袋子的地方,沒有血跡反應。

顯然,凶手是用了一個大袋子、將所有小袋子裝到一起拎過來的。

沒有大袋子的蹤跡,估計不知道被河水衝哪裏了、還是凶手又帶走了?

在那灘血跡的左側有三塊相隔較遠的地方,有血跡反應。

這就驗證了季玄說的、關於凶手把這袋子先放到了一邊、最後再扔的說法。

石頭至河岸邊有三十公分,沒有血跡反應。

可以設想一下,凶手拿出石頭,捆好袋子,抓起來,用力扔了出去,可能因為這是最後一袋,也可能是因為當時雨停了,凶手有點兒急了。

但也可能像季玄說的,破洞讓凶手不舒服,總之是很用力地扔下了河。

至於袋子為什麼有一半上了岸,也可以根據凶手很用力地扔,把袋子扔到了河中間,中間的水勢最湍急,而且早上的雨勢加大,加上袋子進了水等等因素。

這些就屬於意外情況了。

也或者,當時雨停了,有什麼意外情況打斷了凶手拋屍的過程。

比如,有路人經過,凶手匆忙之中,滑了手,袋子隻掉在了河邊不遠處?

好像這點更說得通?

因為沒有扔遠,雖然裏麵的兩條斷臂輕,但袋子下麵的洞裏進了水,浮浮沉沉間漂浮得不快,而後來因雨勢加大,或許風力也加大了,河水猛然上漲,袋子才在翻滾間被掀了一半上岸?

不過不管是哪一種,都說明了,在變量太多的情況下,單純依據數據,是會出現失誤的。就像這次,誤差整整多出了一公裏,這得耽誤多少事兒?

如今已經可以確認,此處就是凶手的拋屍地點。

但是,沒有發現別的線索。

石頭上絲毫沒有意外的,沒有找到任何指紋。

這一段河岸邊整齊地鋪了兩米寬的鵝卵石,一直鋪進了水裏,還在水裏形成了個斜麵,不像一號點拉了警戒線的那一片,河岸就是泥土,且跟河邊水麵幾乎是水平距離。

冷淩不由感慨,凶手很聰明啊,瞧瞧他選的這地方絕的。

這麼又幹淨又漂亮的小路,連根雜草都找不到的地方,又下了那麼長時間的雨,他隻需要戴上副手套,便能什麼痕跡都不用擔心被留下了。

真是越感慨越不甘心。所謂魔高一尺,道就必須得高出一丈。

冷淩不死心,拿出放大鏡,撿起地上的石頭睜大了眼睛仔細觀察。有發現!

石頭上其中一個尖角上,掛著一小截黑色的線狀物。

她放下放大鏡,拿出鑷子,小心地將線狀物取下來,收進了證物袋。

石頭的斷截麵,因為其有紋路的原因,即便經過了雨水的衝刷,仍然留有微小的泥土細屑。

她也盡量對著證物袋刮下了一點點。

再把每個有血跡反應的地方都提取了。

又去石頭正對著的河裏,取了些水樣收好。

這是確定拋屍地點必須的步驟。

冷淩將石頭收進證物袋,再把所有的東西收拾整齊,拎起來,走進鵝卵石路麵的另一邊綠化帶裏。

穿過綠化帶是人行道,再過去就是馬路了。

她在綠化帶裏來回轉了一段距離,意料之中的、沒有發現什麼明顯的可疑痕跡。

季玄也走回來了,他衝著冷淩搖頭,道:

“雨水把這路洗得比我的臉還幹淨,往前走幾十米直通人行道。再過去就是公路。沒發現。”

說完掏出手機打電話,冷淩聽到他在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