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戰艦秘密集結長江沿線口岸,盛宣懷因忙於與四國金融企業家桌上談判而渾然不覺。大清帝國已經步入憲政時代,那種經濟改革隻圍繞政治需要與皇朝利益需要的單一化政治訴求已經缺乏政治服務工業化的政治理論基礎,朝廷要通過對工業經濟的控製來維係對政權體係的控製,勢必將督撫地方企業的管理權收歸中央,憲政的基礎是法律,當權力粗暴地淩駕在法律之上,憲政就成了騙局。善耆的反對票頓時激起了資政院、谘議局以及法律界人士的讚同,宗社黨一黨專政完全違背了《欽定憲法大綱》規定的預備立憲原則“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立法權、財政金融權及發展實業、教育權等“庶政”在推行之前必須“公諸輿論”,鐵路的改革在庶政範圍之內,在決議與推行兩個環節必須經過谘議局與資政院兩個人民代表組織進行討論,以遵奉憲政改革原則。這種緩解朝野衝突的程序被宗社黨視為無物,越過谘議局與資政院直接由宗社黨幾個人在小圈子內討論一下就布告天下。在違背《欽定憲法大綱》這部憲政基本大法之後,做出了一個違背大清帝國《公司律》關於股權“轉股”的法律規定,而直接通過行政命令收股,在法理上得不到支持,鐵路收歸國有無論是在行政程序還是法理約束方麵,責任內閣都完全淩駕於上,大清帝國憲政根基與法律尊嚴蕩然無存。
琢磨明白宗社黨獨操權柄愚弄憲政,5月15日,湖南湖北人站出來挑戰責任內閣的決議,奇怪的是內閣總理大臣奕劻聯盟控製的《申報》非常精彩地記錄了當時的盛況:“湖北商辦鐵路公司、鐵路協會、谘議局各大團體以商辦鐵路收歸國有上諭近於政府奪民權利,將來輸入外債授權他人,殊可驚懼。遂於昨日刊發傳單,奔走相告。擬即日開會舉代表赴攝政王府第,泣求收回成命,仍準商辦。”當天的《申報》還記錄了廣東凶猛的抗議浪潮:“粵省紳商大動公憤,紛籌對待之法。已決定一麵奏劾盛宣懷,一麵質問責任內閣總理大臣奕劻以及協理大臣徐世昌。”事實上湘鄂粵三省已經是黑雲壓城:5月13日,湖南紳、商、學界各團體發出傳單,抨擊清政府的賣國行徑;14日,長沙舉行了各階層人士參加的萬人大會,決議拒外債、保路權;16日,長沙、株洲1萬多鐵路工人遊行示威,倡議商人罷市,學生罷課,人民抗租稅;18日,湖南各界人士聚集在巡撫衙門前,抗議賣國的“鐵路國有”政策。在湖北宜昌到萬縣之間的築路工人和商人立即聚集起來與之抗爭,清政府調兵前來鎮壓,數千築路工人掄起鐵錘,揮動棍棒,同前來鎮壓的清軍展開激烈搏鬥,當場打死清軍20多人。6月10日,廣東粵漢鐵路股東召開萬人大會,一致抗議清政府的“鐵路國有”政策,提出“萬眾一心,保持商辦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