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疑惑,突然明白是因為什麼——他看不見妖怪。
不過還是有一個辦法的,可以通過某種媒介。而且這個媒介我有,來的時候我在林苑那裏買的通靈紅繩,她和我保證絕對管用,現在派得上用場了。如沒用的話,就去找她退錢。
本來在幫他係上紅繩的時候,想說幾句“戴了我的紅線就是我的人了”這種騷話,但想想覺得實在不太合適,我怕對方一下子取走我一條命。所以我是真的在很嚴肅認真並且一本正經地給他係紅繩的。
“現在看見了嗎?”
“可以了,謝謝。”他似笑非笑地說道。
我一臉笑道:“我不擔心妖怪在麻瓜世界作亂也是這個原因,麻瓜根本看不見他們。兩者是不能互相幹擾的。”
裏德爾點了點頭,朝獨群的方向看去,道:“你說的獨群,是什麼?”
我凝思片刻道:“你剛才沒聽嗎?那我再說一遍好了,獨群是指孤獨的群體,它是一種妖怪的名字,也說明了他們的生活方式。它們是一個群體,孤獨的群體,與世無爭地活著,與其他妖怪脫節,與世界劃分。”
“他們以脫離群體為代價,換取自認為安逸的生活。所以我不喜歡他們,這裏沒幾個妖怪是我喜歡的。”
裏德爾又問道:“他有什麼本事嗎?”
“奪舍,搶奪人的軀體,可以把被奪舍人的靈魂困在狹小密閉的空間裏,就可以操控他人的身體了。這是他們的本事,沒有誰可以學的來,並且不遭到反噬。”
“挺厲害的。”
“是啊,不過,目前隻有一個獨群,對付他不是什麼難事。”
我們跟隨著他走進一家家商場,又走出。他沒有在店鋪裏停留,對著貨架上的東西裝模作樣地看著,繞了兩圈就立即離開了,接著前往下一家商店。
後來我幹脆索性守在門口等著他出來,反正他也是逛逛不買,不過如果我是店員,一定把他趕走。
我們隨後拐進一個繁華的街區,這裏的人群比之前的街區還多,人們摩肩接踵。我意識到自己可能快追不上他了,腳步慢了下來。裏德爾反而拉著我往前走了。
他真的,我哭死,他觀察得非常認真,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不過我猜測他是對妖怪好奇而已。
我們現在離獨群隻有四五步之遙,跟蹤到現在,他一直沒能發現我們,是真夠蠢的。我們就差沒有明晃晃地把“跟蹤”兩個字亮出來了。
獨群看到路邊桌上趴著一個人,停下腳步,對這個路人進行觀察,最後滿意地點了點頭。
就在那隻獨群即將進入那人身體的瞬間,我立即出手,把他的身體打了出去,那人沒有察覺。我迅速拉起獨群,接著飛速跑到一個小巷。
知曉我的身份後,他立馬跪在地上,我開始對他進行審訊。
“你害死了兩個人,你對此有什麼異議嗎?”
“沒有。”他並沒有否認自己的罪行,麵對我所說的話,一邊笑著,一邊點頭。
最後,他似乎有些迫不及待了,問:“請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回到書裏?”
“隨時,但是我書沒有帶。你既然有回去的意願,當初為什麼要逃離?”
“不是我自願的,是別的妖怪拉著我出來的,我其實也不想離開。”他可憐兮兮地說道,“你知道我們的,獨群向來都隻待在群體了,若是孤身一人,那便會附在他人身上。”
“可你玩得很開心啊,我又不是瞎子,我一直在看著你——說說看你這一年來的令你印象深刻的經曆,我看看能不能用到我的論文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