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兒科疾病治療原則(2 / 3)

4.特殊膳食1高蛋白質飲食:在每日三餐中添加富含蛋白質的食物,如雞蛋、雞肉、瘦豬(牛)肉、動物肝髒或豆製品等,或於兩餐之間添加上述食物。適用於蛋白質-能量營養不良、慢性消耗性疾病、腎病綜合征、肝硬化、手術恢複期的患兒;2低蛋白質飲食:膳食中減少蛋白質含量,其不足的能量由碳水化物(如馬鈴薯、甜薯、含糖較多的水果等)補充。用於急性腎炎少尿期、尿毒症、肝性腦病的患兒;3低脂肪飲食:膳食中不用或禁用油脂、肥肉等,適用於肝病患兒;4高能量飲食:在每日三餐普通飲食之外另加2~3餐,可選用含能量較高的食物,如雞蛋、牛乳、黃油、蛋糕等,適用於營養不良、慢性消耗性疾病、手術前準備及手術後恢複期的患兒;5低能量飲食:每日三餐的普通飲食中減少脂肪和碳水化物的含量,保證蛋白質和維生素的需要量,可選用魚、蛋、豆類、蔬菜和瘦肉等,適用於單純性肥胖症的兒童;6少渣飲食:膳食中纖維素含量少,對胃腸刺激性小,易消化,可選用魚、蛋、瘦肉末、牛乳、豆腐、馬鈴薯及各種瓜類,適用於腸炎、痢疾、傷寒、消化道出血、胃腸道手術後的患兒;7無鹽及少鹽飲食:每日膳食含鹽量<時為無鹽飲食,<時為少鹽飲食。用於心力衰竭、肝腎疾病導致的水腫、高血壓患兒;8代謝病專用飲食:如無乳糖食物用於半乳糖血症患兒。

三、藥物治療原則

藥物治療在兒科疾病防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藥物有其不良反應、毒性作用和過敏反應,常對機體產生不良影響。生長發育中的兒童因各器官功能發育不成熟,對藥物的毒副作用較成年人敏感。因此,兒童藥物治療時,除應慎重選擇藥物、精確計算劑量外,還要考慮其年齡特點和用藥目的。

(一)藥物選擇

藥物選擇主要依據兒童年齡、病種和病情,同時需考慮兒童對藥物的特殊反應和藥物的遠期影響。

1.抗生素兒童(尤其是嬰幼兒)容易患感染性疾病,故常用抗生素治療。在抗生素的選用時,應注意以下原則:1給藥前了解既往用藥情況,有無過敏史;2嚴格掌握抗生素的藥理作用和用藥指征,重視毒副作用(如氨基糖苷類可造成嬰幼兒藥物性耳聾);3根據病原體的種類和藥物敏感性,選擇有效抗生素;4療程要足,一般抗生素需48~72小時才能生效;5抗生素聯合應用時,種類不宜過多,應注意有無協同或拮抗作用;6長期使用抗生素容易引起腸道菌群失衡、雙重感染及耐藥等。

2.腎上腺皮質激素短療程常用於過敏性疾病或重症感染性疾病等;長療程用於治療腎病綜合征、血液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哮喘與皮膚病提倡局部用藥。應用時注意以下五點:1診斷未明確前不輕易使用;2病毒感染時盡量不用,若臨床確實不允許停用腎上腺皮質激素者,應加強監測;3細菌性感染時,若需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必須在有效的抗生素控製感染基礎上短期應用;4結核菌素試驗陽性患兒,若因其他疾病需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最好加用抗結核藥物;5在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過程中,出現應激狀況(如嚴重感染或手術)時,需增加劑量,以防發生危象。

3.退熱藥1在使用退熱藥之前應找出病因,以免影響診斷;2根據年齡、病情選用恰當的品種、劑型和劑量;3退熱藥應按時服用,不能隨意加大劑量或縮短給藥時間,不宜聯合用藥。

4.鎮靜止驚藥患兒高熱、煩躁不安或者劇咳不止等情況可考慮給予鎮靜藥,發生驚厥時可用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地西泮等止驚藥;但是,嬰兒不宜使用阿司匹林,以免發生reye綜合征。

5.鎮咳止喘藥嬰幼兒一般不用鎮咳藥,多用祛痰藥口服或霧化吸入;哮喘患兒提倡局部吸入α2受體激動藥類藥物,必要時也可用茶堿類藥物,但是新生兒和小嬰兒慎用。

6.新生兒用藥新生兒肝、腎代謝功能均不成熟,易引起毒副作用,如磺胺類藥、維生素k3可引起高膽紅素血症,氯黴素易引起“灰嬰綜合征”等,故應慎重使用或禁用。

(二)藥量計算

通常可采用以下方法計算藥量,其中以按體重計算藥量的方法最常用。此外,兒童藥量計算還必須與患兒具體情況和用藥目的相結合,才能得出比較確切的藥物用量。如阿托品用於搶救中毒性休克時,劑量要比常規劑量大幾倍到幾十倍;重症患兒用藥劑量宜比輕症患兒大;需通過血-腦脊液屏障發揮作用的藥物,如治療化膿性腦膜炎的磺胺類藥或青黴素類藥物,劑量也應相應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