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感染性休克(3 / 3)

3.血管活性藥物兒童感染性休克可表現為低排高阻(冷休克)、高排低阻(暖休克)和低排低阻休克,共三種類型,但以冷休克(低排高阻)多見。應用血管活性藥物時必須根據休克的不同階段和血液動力學特點。由於個體差異很大,用兒茶酚胺要注意個體化原則。液體複蘇效果不佳時,或在早期液體複蘇階段,甚至低血容量還未完全糾正時亦可用血管活性藥物來維持灌注壓。

(1)多巴胺5~10μg/(kg·min)持續靜脈泵注,根據血壓監測調整劑量,最大不宜超過20μg/(kg·min)。

(2)冷休克有多巴胺抵抗時,首選腎上腺素,0.05~2μg/(kg·min)持續靜脈泵注。

(3)暖休克有多巴胺抵抗時,首選去甲腎上腺素,0.05~0.03μg/(kg·min)持續靜脈泵注。

(4)若有α受體敏感性下調,出現對去甲腎上腺素抵抗,有條件可試用血管緊張素或精氨酸血管加壓素,此類藥物發揮作用不受α受體影響。

(5)正性肌力藥物伴有心功能障礙,療效欠佳時,常用多巴酚丁胺5~10μg/(kg·min)持續靜脈泵注,根據血壓調整劑量,最大不宜超過20μg/(kg·min)。多巴酚丁胺抵抗者,可用腎上腺素。若存在兒茶酚胺抵抗,可選用磷酸二酯酶抑製劑(氨力農、米力農)。

(6)莨菪類藥物主要有阿托品、山莨菪堿(每次0.5~2mg/kg)、東莨菪堿(每次0.02~kg),每15~30分鍾靜脈注射1次,待病情好轉(麵色轉紅、肢端轉暖、外周循環好轉、血壓回升)後,逐漸減量停藥。暖休克、青光眼者禁用本類藥物。

(7)心功能障礙嚴重且又存在高外周阻力的患兒,在液體複蘇及應用正性肌力藥物基礎上,可使用半衰期短的血管擴張劑,如硝普鈉0.5~8μg/(kg·min),應從小劑量開始,避光使用。

4.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對兒茶酚胺抵抗、可疑或被證實存在腎上腺功能不全的患兒可采用激素治療。目前主張小劑量、中療程使用激素。如氫化可的鬆3~5mg/(kg·d)或甲潑尼鬆2~3mg/(kg·d),分2~3次給予,一般用1~3日,可用至7日(注意超過7日者,撤藥時需減量)。

5.糾正凝血障礙早期可給予小劑量肝素5~10U/kg靜脈輸注,每6小時1次。若已明確有DIC,則應按常規治療(肝素100U/kg,靜脈滴注4~6小時重複1次,並給與新鮮血漿等)。

6.血糖控製目前小兒的最佳血糖濃度範圍還不明確,治療中應注意監測血糖濃度,避免發生低血糖或高血糖。

7.其他包括常規對症支持處理(如靜脈應用免疫球蛋白);保證供氧和有效通氣,必要時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維持器官正常功能;保證營養支持。

【療效評價】

治療目標為維持正常心肺功能,恢複正常灌注和血壓。休克治療效果評價標準:毛細血管充盈時間<2秒;外周及中央動脈壓均正常;四肢溫暖;意識狀態良好;血壓正常;尿量>1ml/(kg·h)。

(李奇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