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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鳳來山,林霄在車裏擺弄手機,仔細羅列要帶走的東西。

何文燕開著車,打開了車載音響。她還有心情聽歌,說明方才遇到陳靖瑜的事已經不再幹擾她了。林霄樂得小姨心情好些,隻是怕她越聽越開心!

小姨喜歡聽老歌,尤其是周華健、李宗盛那一輩兒的。聽到興奮處,還要跟著唱幾句。

歌曲的前奏一出,她整個人都精神了,跟著節奏搖搖晃晃。

林霄嚴陣以待——來了!

我怕我沒有機會,跟你說一聲再會,因為也許就再也見不到你。明天我要離開,熟悉的地方和你,要分離,我眼淚就掉下去。

“小姨,差不多得了。”林霄捂著耳朵,一臉的嫌棄。

何文燕不但沒有停下來,反而更大聲的唱:“‘我會牢牢記住你的臉,我會珍惜你給的思念。’”

“你再唱我跳車了!”

“‘我不能答應你,我是否會再回來……”

林霄幹脆關掉車載音響,拯救自己的耳朵。

何文燕笑眯眯地使勁揉了一把他的頭發:“聽我唱歌,就不想做點什麼?”

“殺人算嗎?”

“去!一點藝術細胞都沒用。”

“你還有臉說我呢?”

何文燕哈哈大笑起來。

車子駛入市區,何文蘭問他:“都要走了,不跟你那些同學朋友出去玩玩嗎?”

“啟明和小海都忙。”

何文燕嘖嘖舌:“朋友還沒臉上的青春痘多。”

“你這是什麼比喻?”

何文燕瞥了他一眼:“你是不是讀書讀傻了,小時候也不這樣啊。”

可能真的是讀書讀傻了。要知道,考上醫學院的臨床心理學係有多難。魚和熊掌不能兼得。老話不都這麼說嘛。

林霄腹誹了幾句,遂放下手機,看著車窗外疾馳掠過的風景,反芻自己是如何從一個渾身是刺的小子變成了現在這樣的。

林霄的生活從十七年前那一次泥石流之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母親為了救他而喪生。連屍體都沒找到。他的生父也在很早因病過世。於是,他被安排到唯一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近親——何文燕,身邊。

林霄的外婆是位舞蹈家,外公是位歌唱家。倆人在特別容易衝動的年紀相愛,有了孩子。迫於雙方家長的壓力不得不結婚。愛情的保鮮期一旦失效,留給他們的隻剩下柴米油鹽醬醋茶,藝術家,哪受得了這個。

長女何文蘭在父母的爭吵中慢慢成長起來。這對不負責任的父母經過多年的磕磕絆絆,忽然有一天意識到對方的可貴。於是,心血來潮又要了孩子。也就是何文燕。

何文燕比姐姐小八歲。姐姐何文蘭去世的那年,她才二十七歲。

二十七歲的女孩兒要給九歲的孩子當媽……

林霄覺得何文燕像大姐姐,像老師,像朋友,唯獨不像媽媽。她不會給他輔導功課,她不會半夜起來給他掖被子,她也不會做他最喜歡吃的酒釀圓子。

而他需要一個媽媽。

那時候,林霄知道這種需要是無法改變的,他將種種求而不得的苦悶化為叛逆,逃學、打架、反抗所有的好言相勸。還上演過同類苦情劇目的情節:對著何文燕大喊——你不是我媽媽!當時,林霄覺得,按照電視劇裏演的那樣,小姨應該眼含熱淚扇他一耳光,再說很多很多打動人心的話。

何文燕很爽直地說:“你要是我兒子,我早打死你了!”

林霄懵了,他覺得小姨不要他了,覺得我為什麼不是你兒子呢?這種連自己都覺得荒唐古怪的想法,當時像是天神在他心裏刻下的烙印一樣,不可撼動!這也是他多年後想要學習心理學的萌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