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相應的管教方法(5)(1 / 3)

通常當問題並不很嚴重,或該項行為並不經常發生,或隻是在無意中犯下的過失,或者該行 為並不會嚴重的煩擾別人時,用單純矯正法就夠了。但是如果我們認定該問題是重要的、累 犯的、有意的或造成他人嚴重的困擾,那麼就必須使用過度矯正,以期受害者不會再受該問 題行為的幹擾。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小孩不管母親再怎麼叮嚀,他老是把衣服丟在客廳裏 ,而這個壞習慣看來用單純矯正法是不會收效,因為單純矯正隻是讓他停下手邊的活動去收 拾衣服而已。如果采用過度矯正的話,他就必須收拾散落在客廳中的其他物件。

在下麵的例子中,請你說出到底要用單純矯正或是過度矯正,並且說明理由及可用何種矯正方式來解決問題。

例三:

某小孩故意引起爭端並且把另一位小孩打得流鼻血。老師在詢問事情經過後,認定該生是蓄意傷害,因此要求該生改正此行為。她歸納出問題所在是身體流血須妥善處理,並且受害者心理很不舒服。

較好的處理方式:單純矯正?或過度矯正 ?

陳述你的理由:

就此種矯正方式而言,你可能會采取的行動是?因為這個小孩的行為是故意的,所以采用過度矯正是正確的。肇事的小孩必須負責流鼻血的 治療,且要再三保證不再傷害他,並且還要做一些特別的事來補償傷者。接著請你看看下麵 的一些例子並且回答問題,如果你對答案有疑問的話,請和你的指導老師商討。

例四:

某小孩在離開房間後忘了隨手關燈。父母曾再三告誡他為了節省能源,必須隨時 注意將不用的燈關掉。這個小孩一向能遵守這個規定,但這次因為太匆忙而忘記了。

較好的處理方式:單純矯正?或過度矯正 ?

陳述你的理由:

你可能采取何種行為?

例五:

某小孩在學校餐廳裏老是要插隊。老師看到後,決定對他的矯正方式是要站到隊伍 的最後麵去。事先老師會告訴他,讓他知道這個新規定。

較好的處理方式:單純矯正?或過度矯正?

說明你認為那位老師應采用何種矯正方式的理由:

如果用單純矯正法,那位老師可能會采取那種方式?

如果用過度矯正法,那位老師可能會采取那種方式?

(第四節) “行為契約法”的運用

訂立行為契約的基本原則。行為契約像似頗為簡單的方法,但是,它仍然有一套基本的運作法則,下麵將逐一說明。

1.選定的目標行為最好是真正重要的

在進行改變計劃前,選定要改變或養成的行為必須是雙方都認為相當重要的,且相當關切的 行為。此外由於行為契約需要相當的功夫去寫出來、監督及執行,因此所選定的目標行為必 須是值得如此大費周章的行為。

要選定目標行為的方法有很多種,有時,有些我們特別在意的一些問題行為就是我們的目標行為;有時,目標行為卻不是那麼明顯易見,而是有數十個行為時,則需要把這些行為一一列出來,然後再依實際需要選定一個目標行為。

(1)首先將雙方都認為重要的行為一一列出來,寫成一個清單。例如:在家庭會議中,或 請家人一起參與,列出一些他們所關切的行為。

必須記住的是:先列出一些他們認為對方已經可以做得很不錯的行為。例如:一位王太太先 寫下她認為兒子士東在平常做得滿好的行為。然後,士東也要寫下他認為母親好的行為。

士東的好行為:

①每個禮拜都打掃院子。

②有整潔的外表。

③有好的成績。

④對小弟很好。

⑤自動地把垃圾拿出去。

⑥騎車很小心。

⑦每天都能按時回家,不回家時都會記得打電話。

⑧用錢很節省。

媽媽的好行為:

①每天都很按時的開飯。

②每天都洗衣服及把衣服燙得筆直。

③工作以幫忙家計。

④蘆筍沙拉做得棒極了。

⑤打掃房子並保持房子的整潔。

⑥常帶小弟去遊泳。

⑦澆花。

⑧看士東打棒球。

⑨上市場購買全家用品。

(2)接下來,雙方要列出一些認為對方還可以再改進的行為清單。

媽媽認為士東應可再改進的是:

①每天整理床鋪。

②多幫忙洗洗碗筷。

③將幹淨的衣服放到衣櫥或衣櫃裏。

④把髒衣服放到洗衣槽去。

⑤不要把教科書放在餐桌上。

⑥如果媽媽晚歸,可以幫忙先洗米煮飯。

⑦晚飯後,音響不要開太大聲。

士東認為媽媽可以再改進的是:

①不要為小事常常嘮嘮叨叨的。

②對士東做得不錯的事,應多予欣賞及鼓勵。

③不要用電話聊天太久。

④常作運動。

⑤常作一些可口的點心,如:香蕉奶油派。

⑥洗完澡後要梳頭發。

在列這些行為清單時,記住,必須要以具體且量化的詞句來描述。例如:

以“按時回家或打電話回來說不回家”,來代替“準時”。

以“把幹淨的衣服放在衣櫥或衣櫃”,來代替“亂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