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相應的管教方法(6)(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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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積極演練”技巧的運用

1.辨明需要練習的行為

運用積極演練技巧,首先要確立欲演練的正確行為如何。如果選定的行為並非所需改正的正確行為,孩子會有被處罰的感覺,並非合理且符合需要的學習經驗。

例一:用力關門行為

如果父母想改正孩子用力關門的行為,那麼正確的演練行為應為下列那一種?

自我測驗

①要他們向父母道歉。是否。

②責罵他。是否。

③要他輕輕地關上門。是否。

④向他說明為何不該用力關門。是否 。⑤要他去倒垃圾。是否。

在上例中,正確的演練行為應為要他輕輕關上門。演練的方式是要他走進房間內若幹次,每 次都在父母的督導下輕輕關上門。這種練習的方式可以保證孩子練習了正確的行為,此外, 額外花費於走進走出、關門開門的時間與精力也會提醒孩子寧願下次小心些。

在整個練習過程中,父母可能要注意孩子用力關門的原因。如果孩子係因進入時用力過猛或 鬆手太快,父母應該特別指導與演練他錯誤的那部分;或者有可能因門柵太鬆或太緊等,那 麼亦應調整以適應孩子的力量與需要。總之,積極演練技巧鼓勵父母及孩子發掘錯誤的原因 所在。

例二:強迫性偷竊行為

如果一個智能不足的女孩常強迫性的拿養護機構中同住的其他智能不足孩童的東西,那麼下列那些是可以訓練她改正偷竊習慣的正確演練行為?

自我測驗

①要孩子歸還失物。是否。

②要孩子換另一個房間住。是否。

③要孩子整理自己的房間。是。否。

④要他向別的孩子要東西而非偷。是否 。

⑤要孩子說出五個不應偷竊的理由。是否 。

⑥要孩子向大人要與所偷之物類似的東西。是否

在上列中,孩子應表現的正確行為,是當她想要某件物品時,她應向另一位孩童或大人詢問 是否可以借用他的物品。在執行積極演練技巧時,教師們要重複地督導她向另一孩童或大人 要求分享物品,必要時並要指導她該說些什麼及怎麼做。這項練習可以讓孩子體會到應如何 有禮貌並有效地向他人要東西。在整個過程中,孩子可以習得他應該表現的行為。

從另一方麵來看,如果僅僅把孩子送往另一間房間,或者要她了解不應偷竊的理由,亦或要 他歸還失物、I表潔房間等都不可能讓她學會適當地向他人要求東西的技巧。上述這些替代 方式雖然也都很費時費力,但卻隻有積極演練技巧能達成“孩子以後該如何做”的目標。

辨明需用何種行為來做積極演練的正確行為,其重要性可由下例中闡明。

例三:踢足球的錯誤行為

大明是一個12歲的男孩,上學校體育課踢足球時頗感困擾。他跑得很快, 可以很容易地追上對手,而且也知道足球的規則與玩法,但是當他要接球時,卻常常接不住 而掉在地上。所以老師常常生氣地罰他跑操場10圈,或做30個伏起挺身,或者不讓他繼續玩 。

自我測驗

如果老師要用積極演練技巧來改正大明的行為,他該怎麼做?

正確的答案是老師應該指導大明不斷的練習接球。要他跑操場十圈,做三十個伏起挺身,或 不讓他玩,隻會讓大明覺得懊惱。隻有接球練習才能教導大明正確的行為。

因為孩子需要較詳細的指導或生理上的協助才可學會正確的行為,所以父母或教師就應該靠 近他來督導他演練。最好是能站在他的身旁可隨時給予指導與協助,直到練習達至正確快速 的目標為止。

2.單純矯正或積極演練

如果問題行為並不嚴重,或發生率很低,或不是故意騷擾別人的行為,那麼單純矯正可能就 足夠了。但如果孩子經常性的不收拾他的衣物,在提醒多次後依然故我,這表示單純矯正或 光用口頭要求是不夠的。所謂的單純矯正就是叫他不要玩了去收拾自己的衣物,而積極演練 則不隻是要孩子收拾衣物,而且要他收拾好幾次,甚至可以要求他收拾每個房間。

例一:打破碗碟的行為

單純矯正技巧所確立的正確行為與積極演練技巧所要求的正確行為可能不盡相同。例如孩子 打破了碗碟,單純矯正的要求可能隻是要孩子把他補好或賠一個碟子,但是積極演練則需要 孩子練習慢慢的、輕輕的、穩穩的拿住碗碟。

所以矯正的行為與積極演練的行為並不相同,但都很需要,因此在上例中,孩子不但要學習 如何拿碗碟,也要為摔破碟子而有所賠償。

例二:遲到行為

有些行為恐怕無法矯正,而隻能用積極演練的方式訓練。例如:孩子因為快遲到了,來不及 告訴父母他的去處,他可以寫紙條給父母說明他在哪裏、何時會回家,所以他可以演練在離 家前寫紙條放在廚房桌子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