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歲寶寶“施暴”後也讓他嚐嚐被打的滋味而打他一頓。這是非常要不得的。任何時候,暴力懲罰孩子都是錯誤的。國外對待犯錯的孩子,一般采用Time Out——讓犯錯的孩子單獨待幾分鍾,不與他說話與交流,也不理會他的話。這種非暴力的懲罰措施,不但能使孩子明白自己做錯了事必須接受懲罰,也在獨處的過程中反思自己的錯誤。比暴力的懲罰要好很多。
說不過就打
【釋義】
3歲寶寶爭強好勝的心理即使從他們的語言上也能窺見一二。3歲孩子在一起時,常常會打嘴架。而在打嘴架時,說話慢、語言表達能力差的孩子往往會因為說不過對方而著急、生氣,進而攻擊對方。這種攻擊性行為,也屬於工具性攻擊的一種,不是以傷害人為最終目的。家長無須過於擔心。
【典型表現】
孩子在與同伴玩耍時,由於對某事的看法不同而發生爭論,在爭吵的過程中,說不過的一方往往會因為情緒激動而采取攻擊對方的方式,逼迫對方認同自己的觀點。一旦爭論停止,“施暴者”就會主動放棄攻擊行為。
【多發情形】
性格暴躁的孩子,往往更容易因為控製不住自己的怒氣而說不過就打。
語言表達能力差、說話慢的孩子也往往會因為在與同伴的爭執中占不了上風,而成為“施暴”的一方。
平時被嬌慣的孩子,爭強好勝的心更勝,所以更容易承受不起對方與自己的意見不同,進而“施暴”。
平時愛打人的孩子,習慣使用暴力,一旦發現對方不認同自己,就習慣性“施暴”。
孩子與比自己年紀大的孩子一起玩時,因為語言表達能力較之於對方差了很多,經常在打嘴架時占不了上風,此時就會因為著急而“施暴”。
【錯誤成因】
從成長心理學的角度看,3歲寶寶一個非常顯著的心理特征就是爭強好勝。3歲寶寶的自我意識很強,凡事都以我為主,我的想法,我的意見就是最正確的,凡不符合我的想法與意見的,都要對方認可和服從。此時孩子爭搶“第一”“最棒”的行為,是符合他的年齡特點的,是正常的。
但是,即使3歲寶寶爭強好勝的行為是正常的,家長也要引導孩子看到別人的不同,看到別人的優點;引導孩子認同別人好的方麵,借鑒別人好的建議。這是多元思維的萌芽,可以避免“非此即彼”的一元思維的缺陷。
但是生活中很多家長,往往會有意無意地加強寶寶的爭強好勝心。比如經常誇獎孩子“最棒”,甚至還貶低別的孩子“都不棒”“都不聰明”“都笨”。這種教育方式,會更加增強孩子的好勝心理,從而出現說不過就打的行為。
而家長疏於提高孩子的語言表達能力,也會使得孩子在與同伴正常交往的過程中,經常處於下風,從而導致“暴力事件”發生。
【解決方案】
對待說不過就打的孩子,家長可以這樣做:
(1)對於正在打嘴架的孩子,家長可以使用轉移法,將孩子的注意力從打嘴架上轉移到別的事情上去。比如可以請孩子們幫忙一起收拾他們不玩的玩具,或者和孩子們開始一項新的遊戲。轉移注意力法對於3歲的寶寶很有效果,家長盡可以在寶寶“不乖”的時候采用。
(2)如果發現孩子正在“施暴”,可采用身體約束法。緊緊抓住孩子打人的手,將他帶離遊戲現場,並告訴他打人是不對的,並且讓孩子單獨待一會,以利於孩子平複自己的情緒。
(3)對於孩子行為的校正,不是一兩天就能見到成效的。家長可以采取“獎勵對的行為,冷淡錯的行為”這一原則,同時兼顧到3歲寶寶正常的好勝心理,對他的行為進行矯正。比如多準備一些貼畫或者印章,孩子有了對的行為時,就獎勵給孩子一張貼畫。比如在與同伴玩時沒有打架,也沒有發生爭執,就可以獲得獎勵。這樣就可以強化孩子正麵的行為,使孩子保持這種正麵的行為。
(4)對於語言表達能力差的孩子,家長要多給孩子鍛煉的機會。平時與孩子多交流,讓孩子多參與到家人對於問題的討論中來,還可以創造機會和孩子共同討論某件事或者某個動畫人物,等等。這樣不但可以提高孩子的語言表達能力,還能讓孩子體會爭論、辯論的過程,讓孩子明白辯論是不能動武的,即使對方不同意自己的意見,也不能以武力相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