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盡快熟悉美國的環境。連到銀行存錢都不會,還談什麼做生意啊!
其次那些項目真要搞的話,沒有美國綠卡,不能自由進出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國境,搞了,也是白搞。
工作有得做,關鍵是做了以後,如何才能拿到報酬、拿到錢。沒有名正言順的美國人和中國人都認可的身份啊、學曆啊等等,一個人不可能走得太遠;做了也就白做了,也不會拿到錢。
由於對美國商法不熟,律師事務所專職助手,幫忙起草商業法律文件的工作沒有做好。在美國,幹活就給錢,幹多少給多少。不幹,幹不了,錢就沒了。到了先欠著的本州學費到期必付的時候,我沒有錢付那部分學費,學校注冊辦公室主任親自到我宿舍(由於宿舍沒有電話)告訴我,要我去找學校國際學生服務處。我把我的事、我的處境跟學校國際學生服務處說了。他們立馬幫我辦了一個能工作的社會安全號。學校注冊辦公室主任給了我一份在校兼職的工作。4.25美元一小時,一周工作10個小時。錢非常少。
這幾份工作,死活養活不了自己,也交不起學費。情急之下,課餘時間和周末再兼職打餐館工。我是來邁阿密的第9天就開始打餐館工了,當時隻是周末做打雜。後來,做了企枱。那時候,一周除全職上課以外,還做五份工作。相信讀者裏麵,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曆,對吧?
但是也有理工科的學生,靠獎學金,或做助教TA、RA等,舒舒服服過日子的。
說有,馬上就有。列昂律師到我妻子申請入學的那個學校,叫學校的校長為我妻子專門設立了一個校長獎學金,把我妻子給弄來上學了。現在是前妻了。前妻曾聽過數學大師陳省身的課,搞拓撲。前妻一來,馬上轉學到了一個財大氣粗的名校,名正言順的獎學金就有了。
從此,我們家就靠妻子的獎學金生活了獎學金,中國留學生一般是讀理工科的才有;讀商科、法律的沒有獎學金;因為美國人讀商科、讀法律的多,並且語言要求比較高,中國人摻不進去。。
漸漸地,我辭了學校的工作,放更多的時間在餐館打工。餐館打工主要是時間比較有彈性,與上學不衝突,收入卻可以足夠支付學費和生活費。後來又慢慢辭去了律師事務所的工作。
工作,收入;收入,工作。哪些是實的,哪些是虛的,各人有各人的拿捏,各人有各人的期待。我知道,當時關鍵的是要有一個綠卡,最正常的手段,是必須先拿一個學位,然後找工作,搞工作簽證,再搞綠卡。其他都是虛的。
當然,在紐約,我也有朋友用其他途徑。或者,現在又有現在的途徑。
寫到這裏,我和讀者一樣,看到了一個人,無論他是如何的三頭六臂,他也需要別人幫忙、別人幫助、別人扶持、別人提攜。有多少人無私地幫過我啊!可見,張口閉口“個人奮鬥”,是多麼的昧著良心。那些幫過我的人,有的已經作古,有的自己也破了產,有的因為工作原因不方便聯係。大多數都失去了聯係。我想,應該把他們找回來,好好地謝謝他們。
有人問,既然原來搞法律,為什麼到美國以後,不學法律,而學了工商企業管理?
在國內辦留學的時候,工商企業管理比較熱,所以申請的是商學院。原來是想過學法律,但是在律師事務所兼職工作期間,發現拿了法律學位以後,很可能以後的客戶會被限製在華人的圈子裏,做做簡單的移民案子等等。由於中國人消費觀念與美國人不同,大家都不舍得花錢,所以,做中國人的生意,收費比較困難。而要是在美國大的律師事務所工作,如果沒有足夠多的大客戶,很難升職做到合夥人;如果做不到合夥人,在律師事務所不可能長期做雇員待下去。在加州、紐約的律師事務所,還有中國人律師的發展空間;而在佛羅裏達、邁阿密,比較難。另外一個,沒有看到今天中國市場經濟發展與世界接軌的規模,很多人不是做了各大律師事務所駐中國的首席代表了嗎?
當時覺得,工商企業管理碩士學位出來以後,可以到一個美國大公司工作,選擇的範圍會大一點,收入會穩定一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