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餐館__________________02-28(2 / 2)

過了一個星期,老板讓一個同事企枱阿洲來我宿舍告訴我,我不用上班了。說是老板台灣來親戚了,把我的工作給頂了。這是我第一次給“炒魷魚”了。

過了幾年,再見到了於老板,是在台灣駐邁阿密的經濟文化代表處的宴會上。他問我:“小鄧,你怎麼也來了?”他看到我也拿著請帖。

出外靠朋友。有些人的朋友義氣,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義氣,使我一輩子都感到汗顏。餐館企枱“企枱”是廣東話,即飯店侍應或服務員。阿洲受老板之托來告訴我不用再去餐館上班了。他為我平白無故被“炒魷魚”而忿忿不平。當即,把他那天的全部小費掏出來給了我。我說我還有其他工作,還有其他收入,錢我不能要。他馬上說,第二天帶我去考駕照。因為沒有車,我不能去遠一點的餐館打工。有車就好辦了。他帶著我連續折騰了3天,終於把駕照考了下來。這樣來邁阿密3個月以後,我用800美元買了一輛三手車,是一輛“道奇”,然後就上路了。

有了車,到第二個餐館找工作,工作是backupbusboy,是打雜的後備。打雜都不是。

義氣世仔阿洲見我如此落魄,介紹我去了第三個餐館當企枱。

在餐館當企枱的工作,與老板們的關係體現在:第一,老板安排企枱的工作時間表;第二,老板帶客人位置,把好的客人帶給哪個企枱等事情上。由於要上學等原因,一周我隻能工作8個單位時間,也就是4個整天。餐館一直都對我比較遷就。遷就不過來的,我也會知趣地到別的餐館兼職。帶位的事情上也比較公平,在兩年內,沒有爭吵過,沒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在餐館當企枱的工作,與工友們的關係體現在開店前的準備工作和收工後關門前的收尾工作上。兩年下來,跟工友同事沒有發生過爭執。餐館的那撥工友同事,真的可以稱得上朋友。為了這撥朋友,我覺得一直在餐館裏麵幹也行。後來他們都出來做了自己的生意,開餐館,開雜貨鋪,開花店啦,等等。

在餐館工作的最大收獲是學到了在美國生存的基本知識,如維修汽車、進入華人社區、華人團體、保險、醫療、人身安全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