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有事沒事都找警察__________________02-28(1 / 2)

“你現在有權不說話,但是你說的所有話,都將作為呈堂證供。”警察對我說。

從一個環境換到另一個環境,有一個適應過程。我來邁阿密的時候連沃爾瑪、道奇是什麼都不知道,其他很多東西自然就沒有辦法明白了。有時候,一個問題要問別人很多遍,別人回答很多遍,才能夠弄明白。當然還要對比一下,在中國應該是一個什麼樣的對應的東西。如果找不到一個跟中國的東西相對應的,就隻好幹著急,或等以後慢慢再去理解。我知道,遇到的有些東西,一輩子都是理解不了的;也就隻好抱憾終身,死不瞑目。

工作上,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也一樣,有一個適應過程。例如,在國內的時候,那時還沒有手機,在街上辦事打電話,我們公檢法單位的要不就是到民警的交通崗(現在連交通崗都沒有了),要不就是到派出所。反正是有事就找警察。

剛到邁阿密的那天,律師朋友拉裏剛好有事到加州去了。他給我留了一個條子,說要過幾天才回來。這幾天如何安頓?那時候出國不像現在,現在出國的都腰纏萬貫,那時候總共帶的就那麼幾百塊錢。要不先找警察問一問,看他們有些什麼好的建議?下飛機的時候,我已經把行李寄存在機場的行李寄存處了。現在是輕裝,習慣性地,我截了一輛警車,是一個女警察。我把我的情況跟她說了一遍,我說我是中國人,主要是帶的錢不多,不想住太好的旅館,看有什麼別的地方好去住幾天?首先,她建議我去難民營,說這裏有一個難民營,正住著一撥從泰國來的難民。我問她還有沒有別的什麼更好一點的選擇?她想了一想,說:要不去中國餐館?我說:行!她用警車裏的電話跟警察局彙報了一下,便讓我坐上警車,帶我去了附近的一家中國餐館。中國餐館的經理對警察說:“就把他交給我們吧!”警察走後,中國餐館的經理就把我帶到邁阿密大學的中國學生宿舍。

當然,在美國,警察不是隨便能找的。大多數情況是警察來找你。要是警察真來找你了,多半不是什麼好事。

妻子來了以後,我們住進了邁阿密大學的宿舍。晚上從餐館打工回來,學校停車場都泊滿了,總找不到泊車的位置。我總是泊在停車場的邊上,車子有一大半在停車場,卻有兩個輪子壓到了停車場邊的草地。我總覺得這不算什麼,因為我們是買了準許泊車的許可證的。你學校收了錢,總得讓我有個泊車的地方吧?

有一陣,警察每天來給我一張罰單,說我壓草地了。那天星期天,我正要上班去餐館打工,看到車前玻璃的雨撥上,警察又罰了我一張新的罰單。一想到一天打工的工錢就讓警察罰沒有了,氣就不打一處來。我開著車就去追那輛警車,要找警察評一評理。警察沒注意我來找她,在另外一個停車場停下來,女警察下了車,一扭頭,看到我怒氣衝衝地開著車向她衝來,馬上就呼叫了增援。很快很多警車就圍了過來,我還手裏拿著罰單,要跟他們評理。他們要抓我。幾個警察商量了老半天,然後一個警察走過來說要逮捕我,罪名是襲警,刑事重罪Felony。

我還要爭辯:“這是在校園停車場呀!”他們幫我帶上手銬。

“你現在有權不說話,但是你說的所有話,都將作為呈堂證供。”警察對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