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把我帶到警察局的路上,警察問我是什麼簽證?是不是E簽證,有沒有外交豁免?那天是星期天,警察局拘留所沒人上班。警察對我說,對不起,今天你運氣不好,認栽吧!今天這裏沒人,我們要把你關到邁阿密縣的監獄去。警察還對我說:“這不是我要這麼做,是上頭的意思。”警察還說,“我會叫縣監獄的人對你好一點的。”
邁阿密縣監獄是大監獄。還關過巴拿馬總統諾列加。國內的監獄,我去過幾次,是帶外國司法代表團去參觀我們的模範監獄。沒想到,我也有機會蹲一蹲監獄。還是蹲美國的大獄。
監獄的門衛並沒有想象的那麼森嚴壁壘。跟著警察進了裏門,一條走廊,邊上長條的木凳上放著包裝好的三明治,進來的不管什麼人都可以拿來吃。進到裏麵,辦入獄手續,把身上所有的東西交給監獄保管處,然後要被關到一個臨時大間。我跟帶我來的警察說,我是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能不能讓我給我的律師朋友打個電話。警察跟監獄裏的看守說了一下,便把我帶去打電話;然後,警察就走了。我的律師朋友拉裏在電話上一聽我蹲了大獄,他笑了,說他以前看球賽後跟球迷鬧事,也蹲過大獄。先蹲著,他會把我弄出來的。
我又給很多地方打電話,給妻子啦,給餐館啦,給學生會啦。一轉眼,晚飯時間到了。看守端來了一個很大的黃色的塑料盒子,打開裏麵有四格,一格放的是牛肉餅,一格是奶酪通心粉,一格是玉米粒紅蘿卜,還有一格是水果。量大,起碼夠兩個人的份。難怪街上這麼多的人想進監獄。吃完飯,看守要我進裏麵的臨時大間。
裏麵都是今天剛抓進來的人。除了衣衫不整的黑人、南美人以外,有一位老人是跟他的老太太一塊被抓進來的,進臨時大間以前,把他們倆分開了。女的另有一區。他們倆是在高級商場偷東西給抓的。裏麵還有一位西裝革履的白人青年。他在大喊大叫,要放他出去。不知他犯了什麼事。天黑以後,看守把我們帶出臨時大間,去換囚衣,洗澡,然後是分牢房。這時,保我出去的人來了。他把我領出監獄,送回了家。
我的律師朋友拉裏沒有直接來保我,而是花錢請專門做這一行的人來保我出獄。原來美國專門有人吃這一行飯,專門保人出去的。他們的收費是法定擔保費裏麵的一個百分比。那天他收了律師行10%或150美元。我的保釋金是1500美元。中文叫“取保侯審”。也就是說,在法庭傳喚的時候,我要按時出庭。不出庭應訴,1500美元就沒有了。
第二天,我回到學校的警署取回被扣下的車,那個送我去監獄的警察一臉歉意。你們一臉歉意,我以後麻煩事就多了。
律師行先派人幫我出庭。帶我上庭應訴的那位律師與審案的法官過去是同事,法庭上互相問好,聊了幾句以前的事,控方警察也沒來人,法官便把“襲警重罪”打成“交通糾紛”,發配到交通庭。過了兩個月,又去交通庭打成“無罪”。從此以後,什麼搞綠卡,入籍,申請政府工作“安全清查”都要把這個“無罪”的法庭記錄附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