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獨占成了市場公害(6)(1 / 1)

壟斷是自由的天敵,是反市場的暴力強製,壟斷奉行與自由競爭相反的邏輯。自由競爭的邏輯,不僅是企業不盈則虧,還是企業要盈利就得造福社會;也不僅是每個人不敬業則失業,還是每個人要發財就要造福別人。壟斷的邏輯恰恰相反,奉行的是強盜的邏輯,靠掠奪社會發財,靠掠奪別人致富。所以說到底,壟斷的本性必然向市場擴權,與民間爭利。

占領華爾街運動之所以堅守街頭不撤,是因為“把投資者當傻瓜來圈錢的日子一去不複返了”(郭樹清語),老百姓覺醒了,不願“被人家賣了,還要幫人家數錢呢”!破除壟斷國企“主導產權、控製命脈、壟斷資源、占領上遊、支配關鍵、掌握要素”的特權,推進利益包容、產權多元、資源共享、市場準入的開放競爭,國企改革是突破半吊子市場的突破口。物權是政治權力的核心。重啟政改,從哪兒改起?還得從緊迫的還財於民、讓利於民改起,而不是泛泛空談。還原國企是全民公產的本來麵目,就要把國企產權還給全民,把原本屬於公產的國企股份還給13億人民。這項迫在眉睫的改革的實質,就是讓全民當自己財產的主人。

追溯國企資產的源頭,既源於原先的全民私產被剝奪歸了大堆,也源於63年來全民勞動的日積月累。前蘇、東轉型時,各國都遵從了起點平等原則,實現了全民持股,“證券私有化”成為重啟私有化的起動方式。雖曾有過股權過於分散、有價無市、入市前投機等弊病,但畢竟公平分配了公產,了斷了曆史懸案。但在中國,全民所有財產一波三折,最後曖昧地變成了國有資產。在曆經了“承包”“租賃”“內部持股”“管理層收購”等巧取豪奪之後,國企變成了與民眾私產對應的政府資產,變成了僅幾千萬有內部人身份者才能受益的少數人的飯碗,這怎麼行?打破獨食、獨享體製,就應當把國企公產平分給全民。這個平分並不是全民分錢,也就不是權益之計的刺激消費,而是物歸原主的還財於民--把原本屬於全民的資產還給全民。怎麼還?有的是國際經驗可以借鑒。遵從起點公平原則,實現全民持股或持有基金,可操作性有多種選擇:陳誌武有個設立國民權益基金,每年給13億人分紅的方案,陳清泰有個國資轉入社保基金的方案,張維迎則有個股份轉讓或半賣半送的方案。難度都不在技術性上,難在理論上要正本清源,體製上要撥亂反正,重拾起上世紀八十年代啟動改革的初衷與魄力來。

全民財產為什麼要物歸原主?因為你必須拒絕遺忘,靜下心來想一想,起初創立國企的宗旨與訴求是什麼?什麼是國企的宗旨?難道不是一大二公,天下為公嗎?組建國企的初衷是什麼?難道不是全民所有,共同富裕嗎?30年前改革國企的動機是什麼?難道不是扭虧為盈,做大蛋糕,全民共享嗎?國企能不能還公產於民,“直接關係我們政權是否真正為人民服務?”(溫家寶語)“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鄧小平語)把國企公產還給全民,就是要打這樣一場轉敗為勝的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