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才子解縉曾經給他提供了一份鄉村烏托邦的完美畫圖。在《獻太平十策》中,他根據《周禮》的記載提出,以每二百家編為一“裏”,住在一起,“過失相規,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每“裏”在村子當中建一個鄉村會所,推選年高有德的老人坐在會所裏管理大家庭的事務。會所兩邊設立學校,8歲以上的兒童都在這裏學習灑掃應對日常勞作、禮儀和禮、樂、射、禦(駕車)、書、數,15歲以上學習《詩》、《書》等儒家經典。成年男子早晨都出工耕作私田或公田,晚間飯後都去學校學習道德和禮儀。學校後麵設婦女活動室,婦女們相聚在這裏從事紡織縫紉女工。
這幅藍圖過於完美,朱元璋當然不會這麼書生氣,他吸取了解縉藍圖的精神,把這幅藍圖加以修改,在實際生活中加以推行。
在理想社會裏,全國人民的社會生活也應該在皇帝的指揮下整齊劃一。
人民公社時期,社員們上工都是聽隊長的統一號令。每天清晨,當村頭老樹上吊著的那半截鐵軌被敲響時,全村的勞動力都從各家各戶裏走出來,在隊長的帶領下下地勞動。很少有人知道,這並不是人民公社的發明。六百年前,為了督促人民生產,朱元璋就已經想出了與今天春耕生產動員會類似的非同凡響的主意。
今出號令,止是各裏老人勸督,每村置鼓一麵,凡遇農種時月,五更擂鼓,眾人聞鼓下田。老人點問不下田者責決,務要嚴督,見丁著業,毋容惰夫遊食。若老人不肯督勸,農人窮窘為非,各治其罪。
(《教民榜文》)即命令所有的村莊置大鼓一麵,到耕種時節,清晨鼓聲一響,全村人丁都要會集田野,及時耕作。如有怠惰者,由裏老督責。裏老放縱不管、未加勸督的,則嚴加懲罰。他還規定,民有不奉天時、負地利者“皆論如律”。
理想社會裏,每個集體都應該充滿互助精神。朱元璋發布鄉裏之間互助互濟的文告:
鄉裏人民,貧富不等。婚姻死傷吉凶等事,誰家無之。今後本裏人戶,凡遇此等,互相周給。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貧窘,一時難辦,一裏人戶,每戶或出鈔一貫,每裏百戶,便是百貫,每戶五貫,便是五百貫。如此資助,豈不成就。日後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輪流周給。又如某家或父母死傷在地,各家或出鈔若幹,或出米若幹資助,本家或棺槨,或僧道修設善緣等事,皆可了濟。日後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互相周給。雖是貧家,些小錢米亦可措辦。如此則眾擎易舉,行之日久,鄉裏自然親愛。
今天讓人家頭痛不已的“隨禮風”極有可能起源於朱元璋。
基於對淳樸的鄉村生活的記憶,朱元璋還吸取傳統文化中的有益營養,建立了“鄉飲酒禮”製度。這可以說是朱元璋對《周禮》有關記載的一項創造性運用。每年春秋,各地鄉村要以每一百戶人家為單位,聚在一起,飲酒大會由鄉裏德高望重的老人率眾鄉民宣讀誓詞:
凡我同裏之人,各遵守禮法,恃於淩弱,違者先共治之,然後經官;或貧無所贍,周給其家,三年不立,不使與會。其婚姻喪葬有乏,隨力相助。如不從眾,及犯奸盜詐偽一切非為之人,不許入。
通過這樣的集會宣誓,培養民眾的集體意識和互助精神。而拒絕那些做過壞事的人入會,則是為了讓他們產生羞惡之心,以利改過。
朱元璋思想中的烏托邦還不止於此,他甚至進行了互助社的探索。洪武二十八年,他采納應天府上元縣典史隋吉的建議,命令鄉裏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組成一社,遇到農忙季節,誰家有病則全社通力合作,協助其耕耘。至於這一製度執行到什麼程度,探索的結果如何,史書上沒有下文。
集體主義“大同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