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婦女發型
除了服裝和禮儀,朱元璋還專門規定了全國各級別人士的居住麵積。
皇帝規定,公侯級別的人,可以住七間,九架(量詞,兩柱之間為一架)的房子。一品、二品,即部長級,可以五間,九架。司長級,五間,七架。六品至九品,即處長和科長級,三間,七架。老百姓的房子,洪武二十六年定製,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鬥栱,飾彩色。
官員出門時坐什麼交通工具也有規定:三品以上乘轎,四品以下乘馬,“在外自大使以下皆乘馬,武官勳戚亦如之,惟年老公侯及拜三公者,賜轎然後得乘”。
甚至對不同級別的官員,皇帝所賜坐墩,都有細微差別:
其製,皇太子以下青為質,繡蟠龍雲花為飾;親王亦如之。宰相及一品以赤為質,飾止雲花;二品以下蒲墩,無飾。凡大朝會賜宴,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上殿者賜坐墩。
就是說,皇太子可以坐青色墩,上麵繡蟠龍雲花紋。宰相坐紅色的,上麵隻繡雲紋。二品以下隻許坐蒲墩。
甚至連官民們喝酒時使用的酒具,也有嚴格的等級限製。洪武二十六年規定,公侯及一二品官員,喝酒時可以用金子做的酒壺,其餘的用銀器。
三品至五品,酒注用銀器,酒盞用金器。六品至九品,酒注及酒盞用銀器,其餘的皆用瓷器、漆器。沒有級別的普通百姓,酒盞用銀器,酒注隻能用錫器,其餘的都隻能用瓷器、漆器。
其中最有意思的規定,是朱元璋對婦女們發型的嚴格要求。洪武五年,皇帝下令,民間沒出嫁的姑娘“作三小髻,金釵”,而丫環們“高頂髻,絹布狹領長襖,長裙”,小丫環“雙髻,長袖短衣,長裙”。
不遵守這些規定,下場同樣很嚴重:“凡官民房舍、車服、器用之類,各有等第。若違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無官者,笞五百,罪坐家長。”
也就是說,突破規定住房用車,有官的,就得丟官,還要挨一百大棍。
沒官的,打五百下,還要罰他的族長。
為什麼要管穿衣戴帽
今天的讀者看到朱元璋如此專注於人們的穿衣戴帽,多會感到可笑和不解。中國老百姓有一句諺語:“管天管地,管不了拉屎放屁。”而朱元璋偏偏就像要和這句話叫板。他像一個嚴厲而認真的中學校長,真的把老百姓的自由剝奪到隻剩下“拉屎放屁”的程度。
在朱元璋看來,這是無比嚴肅的、關乎帝國興亡的重大問題。
朱元璋從蒙古人手裏接過的是一個廣大而殘破的帝國。戰爭初息,滿目瘡痍,“十室九虛,民困食盡”。然而,這些尚不足以讓朱元璋心憂。所謂“有土斯有人,有人斯有財”,隻要政治安定,不愁經濟不迅速恢複。最令他憂心的,是天下百姓的思想混亂,這是他從蒙古人手中繼承的最大一筆不良資產。
從草原上征殺過來的蒙古人,沒能精確掌握漢人那一套經千年積澱而成的精致深刻的治心術。“胡元以寬而失”,“九十三年之治,華風淪沒,彝道傾頹”。在朱元璋看來,明初社會,思想混亂突出地表現在奇裝異服上麵,即“先王衣冠禮義之教混為夷狄,上下之間波頹風靡”。
他總結曆史說:“近世風俗相承,流於奢侈,閭裏之民,服食居處與公卿無異,貴賤無等,僭禮敗度,此元之所以失政也。”過去那些偉大的帝王治理天下,必然首先定下禮儀製度,用來辨貴賤、明國威,讓人們知道大小上下。元末以來,風俗相承,流於奢侈,富有的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居然與公卿無異,這還了得!貴賤沒有區別,此元之所以失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