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反腐風暴: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2)(2 / 3)

史上最大的懲貪浪潮

詔書發布下去了,天下卻沒有出現朱元璋想象中的“群起響應”的局麵。

畢竟,自有國家以來,中國老百姓就一直匍匐在官員腳下。麵對皇帝的“造反”號召,他們一時不知所措。雖然皇帝一再發布“嗚呼!君子目朕之言,勿坐視縱容奸惡愚民”的殷切呼喚,他們還是將信將疑,愣在當地不敢動。

朱元璋火了,他自然有他的辦法。洪武十九年,他嚴厲懲罰了鎮江市的一些市民,原因是他們沒有按他的要求,積極捉拿壞官韋棟,而聽任他在鎮江胡作非為,直到這個壞官被皇帝親自發現。皇帝發布詔書說,因為這些市民不聽他的話,所以“將坊甲鄰裏盡行責罰搬石砌城”。皇帝得意洋洋地說:“有罰款把家罰得精光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不及去搬石就被我處死!”

這就是朱元璋的動員方式。

他知道,這種方式在這片土地上當然最有效。同時,對那些壯著膽子,捉拿官員的“吃螃蟹者”,他立刻大加獎勵。常熟縣百姓陳壽六串同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縣裏的惡劣吏員顧英捉住,送到南京,朱元璋大為高興:

在《如誥擒惡受賞第十》中他說:

前者《大誥》一出,民有從吾命者。常熟縣陳壽六為縣吏顧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眾。其陳壽六串弟與甥三人擒其吏,執《大誥》

赴京麵奏。朕嘉其能,賞鈔二十錠,三人衣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諭市村,其陳壽六與免雜泛差役三年,敢有羅織生事擾害者,族誅。若陳壽六因而倚侍,淩辱鄉裏者,罪亦不放。設有捏詞誣陷陳壽六者,亦族誅。陳壽六倘有過失,不許擅勾,以狀來聞,然後京師差人宣至,朕親問其由。其陳壽六其不偉歟?

在這動員加恐嚇之下,朱元璋興起的捉貪運動終於在各地興起。懦弱的老百姓居然敢對官員下手,這有中國以來人民所不敢想象的翻天覆地的現象終於出現了。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經常出現一群衣衫襤褸的百姓押解著貪官汙吏行走的情景。也有貪官逃回家裏,被親戚捉住,送到京師,朱元璋得意地說:

為《大誥》一出,鄰裏親戚有所畏懼。其蘇、鬆、嘉、湖、浙東、江東、江西,有父母親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

於是,大明天下出現了這樣的情景:一直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官員們要對百姓下跪求饒了:

北平布政司永平府灤州樂亭縣主簿汪鐸等設計害民,妄起夫丁,民有避難者,受財出脫之,每一丁要絹五匹,被高年有德耆民趙罕辰等三十四名幫縛赴京。行間,有的當人、說事人、管事人何波等十名,翻然改圖,格前非心,一同輔助耆老趙罕辰等四十四名,將害民工房吏張進等八名幫縛起行。

去縣四十裏,其縣官主簿汪鐸等追趕求免,謂耆老言:“我十四歲讀書,燈窗之勞至此,你可免我此番,休壞我前程。”嗚呼愚哉!孰父母生此無藉不才之徒,官於是縣,是縣民瞻,今既不才,為民所覺,乞憐哀免於耆民,縱然得免,何麵目以居是任?嗚呼!興言至此,雖非本人,凡聽讀者亦皆赧焉。賢人君子,可不為之戒乎?(《三編·縣官求免於民第十七》)縣裏的主簿,相當於今天的縣委辦公室主任,科級實權幹部,平日在地方上怎麼耀武揚威就可想而知了。而今被群眾揪出來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立刻露出了一副可憐樣,苦苦哀求:這個科級幹部,是我從十四歲讀書考學辛苦換來的,鄉親父老可憐可憐我吧,不要讓我斷送了大好前程!

真是平日隻見民求官,怎想還有官求民!在朱皇帝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中,被封建統治顛倒過去的世界又顛倒回來了!

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從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皇帝與百姓密切配合,嚴厲打擊貪汙腐化。那個時候,幾乎無日不殺人。有些衙門,因為官吏被殺太多,沒有人辦公,朱元璋不得不實行“戴死罪、徒流辦事”,“戴斬、絞、徒、流刑在職”的辦法,叫判刑後的犯罪官吏,帶著鐐銬回到公堂辦公。

他不僅動用刑獄,嚴加懲處,而且還法外加刑。罪行嚴重的,處以墨麵文身、挑筋、挑膝蓋、剁指、斷手、刖(yuè)足、刷洗、稱竿、抽腸、閹割為奴、斬趾枷令、常號枷令、梟首、淩遲、全家抄沒發配遠方為奴、族誅等各種非刑。

在洪武時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極為危險的勾當。據說,皇帝每天上朝,如果把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這一天殺的人就少一些;如果把玉帶低低地按在肚皮下麵,這一天準得大殺一批,官員就嚇得麵如土色。在這種恐怖氣氛中,不論大官小官,個個膽戰心驚,不知什麼時候就有大禍臨頭。傳說當時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與妻子訣別,到晚上平安回家便舉家慶賀,慶幸又活過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