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在劫難逃:張獻忠(2)(1 / 3)

於是毛骨懍懍。又行半日,見老嫗持一死兒,且烹且哭。因問曰:‘既欲食之,何必哭?’嫗曰:‘此吾兒,棄之且為人食,故寧自充腹耳。’臣因此數日飲食不能甘。”

缺乏彈性的權力

西歐的農奴不僅比中國商周時候的“眾人”、“農夫”具有高得多的獨立性,就是較之秦漢以後的“百姓”也擁有較大的自主活動餘地。他們吃的是麵包和肉。他們當然也有可能受到過度的侵害,但由於西方社會從來沒有發展到如中國這樣高度一元化和高度剛性的程度,農民們在與領主利益發生衝突時,往往有各種反抗的渠道,比如聯合起來向國王進行請願。

歐洲國王們的王權是脆弱的,國王也需要依靠普通百姓的力量,來與貴族博弈。這樣,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形成一定程度的契約關係。當內部矛盾發展到一定階段時,被統治階級有渠道進行訴求,不同利益集團會坐到一張談判桌上來協調各方的關係。這就是西方社會沒有中國這樣多而且劇烈的農民起義的原因。

中國農民卻沒有類似的訴求渠道。他們是被取消了嘴巴並且被分割成一盤散沙的“沉默的大多數”,是社會中最容易受損害的群體。他們沒有組織起來推舉自己的代言人來與其他階層博弈的可能,而“青天大老爺”在史書中出現的次數又太少。

攔轎喊冤,進京上訪,不但困難重重而且成功的幾率實在太小。在忍無可忍之時,他們也會自發選擇聚眾示威甚至小規模暴亂等手段來進行抗爭。

然而,不幸的是,他們的抗爭幾乎從來沒有成功過。這種自發組織起來的行為,觸發了曆朝統治者的大忌,帝王們對這類行為從來都是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讓我們來看一個典型案例。

乾隆皇帝統治後期,由於人口激增,地租迅速上漲,在帝國許多地方出現了佃戶要求減租的社會風潮。一開始,這種訴求是和平的,通過直接向縣令跪求或者罷市的方式進行。然而,官府不是不聞不問,就是敷衍過去。

於是,有的地方采取了比較激烈的行動。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福建上杭縣民羅日光等人“聚眾會議”,暴力抗租。群眾性的暴力事件觸動了帝國最敏感的政治神經,這一事件立刻被報告到皇帝那裏,乾隆很快專門下達了諭令:

借減租起釁,逞凶不法,此風斷不可長,著嚴拿從重究處,以懲凶頑,毋得疏縱……乾隆皇帝本人是一個非常重視民生的君主。他當政時,曾多次普免天下錢糧。甚至,在詩文中對饑腸轆轆的百姓也頗具同情、憐憫之心,至於“所愧澤末薄”“展轉增歎息”一類憫農自責之句更是比比皆是。但是,當“安定”與“百姓疾苦”發生衝突時,他毫不遲疑地選擇了前者。

他擔心以下抗上的“風”一開,會威脅到“綱紀”,逐漸動搖大清的基礎。對此類群眾鬧事,他必親下諭旨,屢屢強調“此等刁風,不可長也,當嚴拿務獲首犯奏聞”,“嚴行究治,以懲刁風,毋得稍存姑息”,“刁風由茲斯長,不可不為遠憂也”,要求各地官員務必把動亂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關於民眾與政府的糾紛,乾隆講過至為精彩的話:“州縣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訐其父母,朕豈肯聽一麵之詞,開挾製之風?譬如祖雖愛其孫,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風斷不可長!”官員是民之父母,那麼皇帝自然是民之祖父了。祖父雖然愛孫子,但是絕對不會助長孫子反抗其父母的惡習;今天反抗了父母,明天就會反抗祖父。

這就是專製統治的邏輯。

在專製思維的禁錮下,政府麵對百姓,永遠是一副嚴厲的麵孔,絕不認錯,從不退讓,永遠保持著不斷逼近的姿態。百姓麵對官府,永遠是一種恐懼、躲避和馴服的表情,隻有永遠不斷退卻、無限度忍讓這一種選擇。一方過於蠻橫,缺乏約束,一方過於懦弱,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在這樣一個沒有自我糾錯能力的社會裏,當官進民退到逼近生存這一底線時,隻剩下造反這一種可能。

稀裏糊塗的起義

造反,在現代漢語裏是最雄性、最革命、最光榮的詞彙。然而,在舊時代的語言裏,卻是最醜陋、最罪惡、最讓人避之不及的兩個字。

造反不僅意味著一個農民要冒滿門抄斬的風險,而且要與他自己的世界觀、道德規範或者說“綱常”為敵。與我們高喊的“造反有理”相反,廣大農民們受的教育是“造反有罪”。正如宋江所說,上山入夥,“上逆天理,下違父教,做了不忠不孝的人在世,雖生何益?”

隻有死到臨頭時,農民們才會把手伸向了身邊那本來伸手可及的糧食:

“民有不甘心死亡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間有(被捕)獲者亦恬不知畏,曰:‘死於饑與死於盜等耳!與其坐而饑死,何如為盜而死,猶得為飽鬼也。’”

反正怎麼都是一個死,相比之下,餓死和做強盜被殺死相比,還是被殺死為好。因為死前,畢竟能飽食幾天。

中國的農民“起義”,更多時候是一種叫天天不應呼地地不靈後的歇斯底裏,而不是一種有計劃、有意識、有組織的行動。

一人帶頭,群起響應。在大多數情況下,缺的隻是“出頭的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