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家族是蔣介石家族出現前最為西化的中國政治家家族。鄭芝龍和鄭成功兩代,都和天主教神父來往密切。在荷蘭海牙的博物館中,保留著一封鄭成功寫給荷蘭人的信,信的內容是請荷蘭醫生菲力普·海爾曼斯去為他看病。因為這個大夫十年前就曾給他的父親鄭芝龍看過病,深得鄭氏家族的信任。
這個家族之所以有如此廣泛的國際背景,起因於鄭芝龍是東亞海洋上最有名的“海盜”。
中日混血兒
台灣海峽對麵的福建省,曾以偷渡和走私而聞名。實際上,這兩項活動在這個省份是有深厚傳統的。起碼從明朝初年起,福建沿海就活動著為數眾多的海盜。
雖然大元帝國是一個世界性帝國,以發達的海外貿易而聞名於世,然而,後來者朱元璋卻對外麵的世界絲毫不感興趣。朱元璋對曾給中國帶來巨大財富的海外貿易充滿恐懼,怕這種活動會給他的帝國帶來不安定因素。因此,他不但禁絕了海外貿易,甚至禁止漁民下海捕魚,把海島上的居民悉數內遷,“以三日為限,後者死”。
宋元以來,東南沿海人民久已習慣以經營海外貿易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帝國最高水平的生活。禁海令一下,生機勃勃的沿海經濟遭遇到毀滅性打擊。閩人曆來敢於冒險,他們不甘坐以待斃,於是,或者偷渡異國,開辟新邦,或者持械為盜,縱橫海上,或者進行走私,萬裏遠航。“向外自謀發展的動力於焉形成,越到後來越成為滾滾洪流,並結成足以與朝廷相抗衡的龐大的民間武裝勢力。”(湯錦台著《大航海時代的台灣》)那個時代,“海盜”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他們“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盜”([明]謝傑著《虔台倭纂》)。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盜們就會卷起骷髏旗,把刀槍藏到甲板下麵,堆起滿麵笑容,和和氣氣地賺錢。隻有實在走投無路時,才靠搶劫度日。而一個規規矩矩的商人想要經營遠洋貿易,他會發現他必須得武裝成半個海盜。因為遠洋通商實際上就是武裝走私,東亞的這片海上,危機重重,沒有武力做後盾,他的船隊隨時可能葬身大海。
海上的競爭如此激烈,是因為當日的海上貿易,利潤實在驚人。以當時貿易的大宗生絲為例,荷蘭東印度公司《巴達維亞城日誌》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六日條載:“生絲(從前一擔賣八十兩,其後賣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兩,是很高的價格)現在中國躍至一百十五兩,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兩買進。”
一般估計,當日海上大宗輸日商品——生絲,其利潤率為140%,牛尾藥的利潤率最高,達450%以上,錦緞獲利最低,也有90%。據此分析,當時海上貿易,利潤率約為150%。所以,如果有機會正常貿易,做商人遠比做海盜收益更豐。
在那個時代,海盜,或者說遠洋貿易商,幾乎是福建省內所有有野心、有魄力的男性的首選職業。
鄭芝龍是福建南安人。從地圖上,可以看到這個地方離海不遠。史載,這個小官吏的兒子“性情逸蕩,不喜讀書,有膂力,好拳棒”,生就一副江湖性格。受這個地區闖蕩海外傳統的影響,年僅十八歲時,鄭芝龍即離家出走,浪跡於澳門、日本、菲律賓。由於長期在外,他精通葡萄牙語、荷蘭語和日語,做過鞋匠、廚子和專職翻譯,並且成了天主教徒。
混跡日本期間,鄭芝龍娶了日本女子田川氏為妻。鄭成功因此成為中日混血兒。
因為狡猾豪雄,鄭芝龍混跡海上十餘年,成為東南海麵上令人聞風喪膽的海盜頭目,兼東南沿海最大的國際貿易商。他擁有上百隻大商船,還擁有數萬人的私人武裝,其他經營海外貿易的中國人都得向他交保護費。
與鄭芝龍一樣,以東印度公司為名組織起來的荷蘭商人也兼做海盜,他們與鄭芝龍來往密切。雖然來自不同的兩個半球,海盜的本性卻是相通的:
嗜血,貪婪,不講信義,沒有道德底線。有時,鄭芝龍頭一天還在歡宴時教荷蘭人中國式劃拳,第二天卻會劫了一條荷蘭船,掃蕩了財物後,把它偷偷鑿沉海底。而荷蘭人身上同樣也散發著濃烈的叢林動物的味道。
德國史學家衛特在《台灣之曆史》中說:“他(鄭芝龍)和台灣的荷蘭人關係似乎和睦。但在1620年代之末,(鄭)到Zeelandia(台灣)作友好的訪問時,被皮特·納依茨詭詐地拘捕,不得不以二十條金條贖回。然而如同俗語所說的下流人容易打架,也容易和好,共同的商業利益又使他們結合。”
“勿以紅毛火炮為畏”
出生在這樣的“海盜”之家,鄭成功當然對遠東海域的各種勢力都了如指掌。因此,他知道荷蘭人確實不是那麼好對付。
即將展開的鄭荷之戰,是鴉片戰爭之前中國和西方的第一次大規模海上碰撞。
在鴉片戰爭之前的一百八十來年前,中國和西方的武器裝備差距就已經十分巨大。荷蘭軍隊已經進入熱兵器時代,而中國軍隊還處於冷兵器時代。
一切情形,與鴉片戰爭時是那樣相仿。連大臣們向明朝皇帝彙報荷蘭人情況的報告,讀起來都容易讓人誤以為是鴉片戰爭時的文件。福建巡撫鄒維璉在向皇帝彙報荷軍情形時,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