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血液裏的海水:鄭成功(1)(3 / 3)

紅毛一番遠去中國四萬裏,晨昏晝夜皆相反……其人深目長鼻,赤須朱發,其性賊虐,尚仇殺,諸夷畏之。其舟長五十丈,橫廣六七丈,名曰夾板,內有三層,皆置大銃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數十裏,人船當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長技有如此者。

明末時期,海上霸主的地位還沒有輪到英國,而是被荷蘭牢牢占據。當時的荷蘭軍隊以武器精良而聞名全球,當時中國人稱荷蘭軍艦為“鐵艦”、“夾板船”。用鄭軍的話說:“夾板船隻高大,兩邊遮蓋堅固,火炮利害。”([清]江日升著《台灣外紀》)這些荷蘭戰艦吃水、載重、船上裝載的火炮數量,都大大超過鄭軍所有的木製帆船。

在當時的台灣海麵上,停泊著荷蘭戰艦“赫克托”、“斯·格拉弗蘭”

和“威因克”、“馬利亞”以及多艘小艇。此外,荷蘭人還在台南海岸修建了一係列堅固的城堡和炮台,上麵安裝了威力巨大的臼炮和大炮。普通荷蘭士兵則擁有先進的步槍、短手槍、榴彈,甚至還有瞄準器。

而鄭成功的軍隊基本上是用弓箭、關刀、刺戟武裝起來的。荷蘭人說:

“敵兵使用各種各樣的武器。有的把弓箭掛在背上,有的左手持盾,右手執劍,不少兵士雙手拿著裝在長柄上的大刀。”鄭成功也擁有一些熱兵器,不過中國熱兵器停留在初起階段,製作十分粗糙。“國姓爺擁有大量的火藥和重炮。雖然中國人比歐洲人早好多年就知道了製造火藥和鑄造大炮的方法,但其威力無論如何趕不上荷蘭的產品。”([荷蘭]揆一著《被忽視的福摩薩》)因此,鄭成功知道,他將要麵對的敵人,遠非手持弓箭的滿洲人可比。

所以,在確知台灣島上的荷蘭人隻有一千餘的情況下,他還是調集了兩萬多名軍人,跨海遠征。南明永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三月初一,鄭成功在廈門祭江,禱告上蒼:

本藩矢誌恢複,切念中興……故冒波濤,欲辟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苟延安樂。自當竭誠禱告皇天,並達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師。

他號召部下不要害怕荷蘭人的炮火,並保證,自己將身先士卒,向大家證明荷蘭人並非不可戰勝。

爾從征諸提、鎮、營將,勿以紅毛火炮為疑畏,當遙觀本藩首所向,銜尾而進。

作為後世的曆史閱讀者,讀到鄭成功這段慷慨激昂的講話時,心裏替他捏著一把汗。因為,人數並不是戰爭勝利的保證。曆史的線頭,有時重疊交纏,歧徑紛紜。許多我們認為的第一次,其實不過是曆史的重複。

在鴉片戰爭中,清王朝擁有的常備軍達二百多萬,直接調集與英國人作戰的有十多萬大軍,而英國遠征軍人數最多的不過二萬。然而,“英軍已處於初步發展的火器時代,而清軍仍處於冷熱兵器混用的時代”,人數多寡及武器裝備的對比,與鄭荷之戰驚人的相似。結果卻是數萬大軍都作為英國人的炮灰,大清王朝一敗塗地。

不怕死的中國士兵

聽到有敵軍來襲的消息,正在修醫院大門的土地測量師菲力普·梅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計,和大部分荷蘭人一樣,登上普羅岷西亞城堡,向海裏張望。他看見,在北方海上,“戎克船很多,匆忙之間無法計算數量”。

而《被忽視的福摩薩》提供了更為詳盡的數字:“幾百隻戰船在熱蘭遮城可以望見的福摩薩海麵出現,船上載有約二萬五千名兵士。”

戰爭雙方從數量上來說是不成比例的。荷蘭人後來說:“(熱蘭遮)城堡內約有一千一百人。”(《被忽視的福摩薩》)而普羅岷西亞城堡裏的武裝人員不到二百人。從人數上來說,鄭軍是荷軍的近二十倍。

雖然人數對比懸殊,但荷蘭人並沒有絕望。因為在他們眼裏,中國人並沒有什麼戰鬥力。長久以來,荷蘭人對中國人懷有深深的蔑視。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曾經跟隨荷蘭船隊在中國沿海參與搶劫的荷蘭人威廉·龐德古寫成了風行一時的《難忘的東印度旅行》,裏麵記載了對中國人的觀感。

他說:“中國人很少聽到過槍聲,據說一聽到槍聲就嚇得要命。”他們在中國沿海燒殺搶掠,卻很少遇到有效的抵抗。在荷蘭船的甲板上,擠滿了被俘獲的中國人,龐德古說:“每當我走上甲板時,這些中國人馬上讓出一條路來,並且合掌跪在兩旁,真像綿羊一般的馴服。”

在統治台灣的三十多年中,荷蘭人也一再確認了中國人的馴服和懦弱。

《荷蘭人侵占下的台灣》(甘為霖編譯)載,荷蘭人每年向生活在台灣經營海外貿易的中國漢族人收取關稅,“獲得了不少利益”。雖然人數近十萬,居台已百年,這些中國人卻視後來的一千多名荷蘭人為合法的統治者,甘心繳納這不合理的稅賦。

然而,同樣居住在這裏的日本人卻拒不繳納。“日本人強烈反對繳納關稅,借口他們比東印度公司的人們早來此地六年,所以該地最先是他們所占有的。”因為這一爭執,日本人和荷蘭人之間爆發了長時期的互不妥協的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