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大廈瞬間傾塌(3)(1 / 2)

政府官員本是既得利益者和既有體製的維護者。但是,新政期間推行的中央集權政策以及官製改革,促使滿漢矛盾、中央與地方的矛盾空前尖銳。同時極權政治的不透明性也給革命黨人提供了很好的宣傳空間。汪精衛等人刺殺攝政王事敗之後,北京城內流傳的說法並不是革命黨如何雲雲,反而懷疑是清廷的內部鬥爭所致,"有謂係溥倫貝子謀篡位者;有謂慶王因與肅王有隙,故為此以害之者;又有謂(炸彈)係載洵、載濤兩貝勒,自英國帶回者,以包藥之紙,有倫敦字樣也。黃鬥寅:《庚戌年謀炸載灃別紀》,丘權政、杜春和:《辛亥革命史料選輯(續編)》,第81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革命黨人很成功地利用了這樣的猜測和不滿。

在這個驟變的時期,幾乎每個群體都有自己的政治訴求,而這些政治訴求又都不是以現有政府的必須存在為前提。清政府就成了各方矛盾的焦點,它推行的新政又沒能立即解決這一係列問題。哪怕一個偶然的事件就能讓各個群體不自覺成為政治上的聯盟,盡管這種同盟必將是短暫的、鬆散的。

甚至有人認為:"武昌起義,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被謠言激發的一場兵變。"筆者認為這樣的說法未必是在貶低辛亥革命的時代意義,如果從另外一個角度考慮--正因為偶然事件就足以導致帝國覆亡,才證明了帝國統治本身的脆弱性。

這種脆弱性在清政府應對新軍起義的時候得到了很好的證明。其實,在武昌起義發生之前,清政府就已經陷入了應對危機之中。1911年10月9日,革命黨人孫武等在漢口俄租界寶善裏趕製炸藥時發生意外,起義計劃暴露。不過,從後來的處置看,湖廣總督瑞瀓並不想擴大事態,有兩條線索可為佐證:其一,在逮捕彭楚藩、劉複基與楊洪勝三人後,盡管進行了簡短的嚴刑逼供,但迅即當夜就將他們處決;如果地方政府欲順藤摸瓜,按常理應該繼續套取被捕革命黨人的口供;其二,在事發的第二天,即10月10日,瑞瀓即向中央政府報告案件經過,並為有關人員邀功請賞,大有巨浪過後複歸太平的意思。參見《瑞瀓報告破獲漢口俄租界革命黨組織電(1911年10月10日)》,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一輯)》,第167~168頁,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瑞瀓甚至采納了很多擁護政府的新軍軍官的建議,準備銷毀繳獲的花名冊,對軍隊中的革命黨人不予深究。參見(美)周錫瑞:《改良與革命--辛亥革命在兩湖》,第217頁,中華書局,1982年版。

但是"清政府正在捕殺革命黨人"這一則傳言還是將事態再次引入白熱化。

瑞瀓的處理辦法與1911年10月19日的上諭精神是一致的,中央政府反複向下屬強調:"如搜獲逆黨名冊,立即銷毀,毋得稍事牽連,致滋擾累。"《宣統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上諭》,中國史學會編:《辛亥革命》第5冊,第296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其次,當彭、劉、楊三位革命黨人被捕,並於當晚遇害後,這時,傳言已演變為"清政府正在按有無長辮捉拿革命黨人",因為遭難的彭、劉、楊三位革命黨人皆曾剪去長辮。而在1911年10月10日清晨,另一位革命黨人同樣已經剪辮的30標排長張廷輔被捕。盡管這是彭、劉、楊被處決後僅有的一次逮捕行為,但更加證實了傳言的真實性。其實關於辮子的存廢問題已經納入了中央資政院的開會議決之中。

最後,甚至有人說官員們正在編製所有漢族士兵的花名冊,將以革命黨罪名逮捕並懲罰所有湖北新軍的漢族士兵。參見黃嶺峻:《關於1911年武昌起義的政治傳播學分析--謠言與革命》,原載《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6期。

而在當時政府公署的往還電文中,充斥著"人心浮動"的說法。在各種真假消息的刺激之下,京師已經是"人心惶惶,米價飛漲",人們紛紛到銀行擠兌套現,以致"市麵買賣非現銀不可"。《宣統三年八月二十六日禦史史履晉奏折》,中國史學會編:《辛亥革命》第5冊,第417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清王朝統治已經搖搖欲墜。

作為今人,應該充分尊重前人的曆史選擇,這不僅是因為曆史不能再重演的原因,更因為無論革命派、立憲派,還是眾多無派無黨所倚重之人,絕大多數都是發自內心期望中國國富民強、揚眉吐氣,政見之不同在很多情況下所反映的隻是救國、強國之路的不同,真正的"漢奸""賣國賊"能有幾人?清王朝由辛亥革命推翻,有它必然不可逃脫的命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