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敘述語言的主體

敘述文本中,敘述者轉達人物的語言(以及思想)行為可以發現:

有的語句注明是人物說的;

有的語句是人物說的,卻沒有注明;

有的語句是敘述者轉說的;

有的語句就根本無法確定是何人說的或想的,敘述主體的各個部分爭奪話語權。

由此造成各種敘述技巧,也引發一係列未解決的問題。

在第二章中我們已談到了敘述中主體意識的分布層次。具體到敘述的語言上,我們就可以發現有的語句是人物說的,卻沒有打上引號;有的語句是敘述者說的,卻不一定是明顯的幹預;有的語句就根本無法確定是誰說的,似乎敘述主體意識的各個部分都加入其中。

隨便舉幾個例。加繆《鼠疫》的一段:

裏厄振起精神(a),確定性就在這裏,就在日常事務之中,其他的一切都隻是被偶然的線串結起來的零星雜事(b),你別在這種事上浪費時間。重要的是做你的工作,因為這工作必須做好(c)。

這一段中,a句是正常的第三人稱敘述,當然敘述者是其主體;b句究竟是誰的話就不清楚,如果是裏厄大夫心裏的想法,那就是一段沒有引導句的間接轉述語,如果是敘述者的話,那就是評論性幹預;c句也可能是裏厄大夫的“自言自語”,因此是無引號的直接轉述語。這整段使人感到是主體的不同潛在形式之間的對話,用來說明一些價值觀,這些價值觀可能是人物和敘述者共同的,因此,即使說話主體不清,也不妨礙敘述的展開。

這種情況,我們可以稱作敘述主體意識“侵入”人物主體意識,使人物的語言超越出人物主體的控製範圍。

恰特曼曾舉一例,也很能說明問題。那是凱瑟琳·曼斯菲爾德的著名短篇小說《園宴》中的一段:

不管如何,天氣實在很如人意,哪怕他們能做主,也沒有比這更好的日子來開這次園宴。

恰特曼指出,這段話“不清楚是誰的想法,或是誰說的話,還是敘述者的判斷”。因此這是敘述主體意識的各個部分所共享的判斷。

《愛瑪》第一章有一句敘述者評論:

的確,奈特利先生屬於很少幾位能看出愛瑪·伍德豪斯不足之處的人,而且是唯一願意告訴她這些不足的人。

韋恩·布斯認為這兩句話“分辨不出是哪一個(指分辨不出是敘述者還是愛瑪)在提供……對奈特利的判斷”,我卻認為這是敘述者提供的。愛瑪很難承認自己的不足,更不願承認自己的不足給人(哪怕是奈特利先生)看了出來。

這些語句一方麵推進情節,或輔助情節發展,另一方麵使主體之間互相滲透,互相交流,從而使敘述語言與引用轉述語言混成一片。

第一人稱小說常可被視為是全篇轉述人物語言。例如福克納的《當我躺著死去》或趙振開的《波動》,每段都用一個人物的名字,說明這段話是哪個人物說的或心裏想的話。但實際上這些語句既不是這人物說的也不是心裏想的,而是加於每個人物身上的,也就是說,是代這個人物想象的,設身處地為這個人物代言的。同樣情況還見於某些第一人稱小說,例如老舍的《月牙兒》是主人公在自述或自思?她在什麼場合之下作這樣的自述或自思?不清楚。我們對比一下魯迅《狂人日記》,就可以看出《狂人日記》有清晰的敘述語境,敘述者和受述者在超敘述中被規定了,但《波動》或《月牙兒》這樣無超敘述結構的單式或複式的第一人稱人物視角敘述,由於敘述環境不清,轉述者和被轉述者也就合一了。造成被轉述的語句失去主體特征。

敘述文本中敘述者與人物搶奪話語主體,大部分情況下幾乎難以覺察,但有時會形成相當規模的對抗。《紅樓夢》第二十九回描寫寶玉與黛玉互相試探的那一長段,用“即如此刻,寶玉的心內想的是”,“那黛玉心裏想著”,“那寶玉心中又想著”,“黛玉心裏又想著”這樣的引導語和引號(那是後加的),劃分得很清楚,那就是用直接引語寫出的心理描寫,而不是內心獨白。另有一例,第十九回襲人母兄想來贖回襲人,襲人不願意。

他母兄見他這般堅執,自然必不出來的了。況且原是賣倒的死契,明仗著賈府是慈善寬厚人家兒,不過求求,隻怕連身價銀一並賞了還有的事呢;二則賈府中從不作踐下人,隻有恩多威少的,且凡老少房中所有親侍的女孩子們,更比待家下眾人不同.平常寒薄人家的女孩兒也不能那麼尊重:因此他母子兩個就死心不贖了。

有論者認為這段是全知全能視角轉向人物視角。我覺得也說得通。但是,請注意,“跳角”後,敘述語言是不變化的,也就是說,依然是敘述者的語言。而這一段,語言用詞變化了。敘述者的聲音被襲人母兄的聲音所取代,“自然”、“明仗”、“隻怕”等表現心理活動的詞表明這一段並不是敘述者的聲音。況且,我們也知道,這些關於賈府“慈善寬厚”,“恩多威少”、“尊重”下人之類的評價性斷語,《紅樓夢》的敘述者是不願意說的。倒不是敘述者不願意說賈府好話,實際上關於賈府的惡評也隻通過焦大、柳湘蓮等人說出來。《紅樓夢》的敘述者的這種拒絕置評的態度使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有一段名言,曆來很受學者們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