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特在1968年提出對情節單元的新見解,他認為敘述作品的最小單位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介入情節的,是鄰接相續的,稱為“功能體”,另一類提供人物和環境的有關情況,稱為“指示體”。

功能體不僅是敘述的基本單位,而且是因果鏈中的基本環節,“功能體的本質是敘述中的將能開花結果的種子”。巴爾特舉了個例子:“如果福樓拜在《純樸的心》某處似乎順便地告訴讀者蘇—普雷菲的女兒們有一隻鸚鵡,那正是因為這隻鸚鵡後來在菲利西台的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這一細節的陳述(無論其語言形式如何)就構成了一個功能體,或一個敘述單元。”因此,功能體就是加入敘述因果鏈的情節單元。

功能體分成兩種,一種是核心單元,它們“用提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式推動情節前進”。這裏,“提問題”不是說真用問句形式,而是說,這個細節如果沒有呼應就會懸空。例如上麵《孔乙己》例子中,“皺紋間常夾些傷痕”,就是核心單元,它提出了等待敘述的下文給予解答的問題。核心單元組成了情節的基本框架,一般的“情節提要”就是隻剩下核心單元。非核心單元的功能體,巴爾特稱為“催化單元”,催化單元在核心單元的框架中把情節鏈補充、擴展,使之豐滿起來。因此,阿Q在戲場調戲女人看來是催化單元,因為它描繪出阿Q性格的一個方麵,在情節中卻沒有後果;但阿Q調戲小尼姑導致了他的性欲亢奮;然後阿Q調戲吳媽導致他立即被解雇,生計無著而被迫幹起亡命勾當,此類事件都是核心功能體。

巴爾特的“指示體”也分為兩類,一類是“標記”,指出人物或環境中與情節有關的某些特征,另一類稱為“信息體”是“純數據”,不一定與情節相聯係。我覺得巴爾特的分類法與托馬舍夫斯基的情節單元分類可能有這樣的相應關係:

功能體核心單元——動力性束縛情節單元

催化單無——動力性自由情節單元

指示體標記——靜止性束縛情節單元

信息體——靜止性自由情節單元

如此分類法,看起來似乎太學究氣,太瑣碎,而且缺乏實際意義。但是,如果我們把敘述按其情節單元的優勢加以分類的話,我們就可以發現實際上它們能成為文類或風格的區別性標誌,也就是說,敘述中某種情節單元多了,就能改變敘述的風格。下述總結不是巴爾特做的,是筆者的一點體會。

核心單元功能體:敘述情節速度快,“內容多”,因果關係清晰,但人物形象往往單薄。例如民間故事,例如現代的偵探小說和科幻小說,中國的公案小說屬此類。

催化單元功能體:例如史詩,巴爾特說“在功能層次上是破碎的”,但實際上是因果鏈破碎,而催化單元卻豐富,因此我們看到西方或印度史詩那樣線索散漫,情節邏輯不清,但精彩的片斷很多,《西遊記》和《水滸傳》都是這個類型。

標記式指示體:情節的因果性退居次要地位,例如現代的心理小說、人物中心小說。在中國傳統小說中,《紅樓夢》和《金瓶梅》的情節都是散漫的,但人物形象豐富。

信息體式指示體:所謂“詩式”小說,情節更加不清楚,人物形象也相當模糊,但是有大量“不相幹”的情節單元造成氣氛。例如伍爾夫《到燈塔去》,魯迅《藥》,廢名的許多短篇。

總的來說,情節單元的研究至今還是敘述學中比較薄弱的環節,很多問題還有待於進一步的探討。

(第三節)複合情節

敘述作品的情節可以由不止一個因果鏈組成,隻有很少的小說(大都為短篇小說)是單線發展的,複雜線索的小說安排複線的方式有好多種。

如果敘述中幾條情節線索是平行發展的,而其中一條分量上比較重,那麼這一條就是主情節,其他的稱為次情節。一般說來,次情節是為主情節服務的,起一種陪襯對比作用。吳趼人的《恨海》是晚清小說中結構組織得最出色的作品,就是用主副情節方式展開,哥哥伯和與其未婚妻棣華的故事是主線,弟弟仲藹與其未婚妻娟娟的故事是副情節,兩條情節線索對稱地展開,哥哥伯和墮落為鴉片鬼而流落街頭凍死,正與娟娟墮為娼妓對稱;棣華出家為尼姑,與弟弟仲藹“披發入山”相對稱。小說結尾清楚地指出副線的這種“追加效果”格局:

仲藹拿自己與哥哥比較,又拿嫂嫂與娟娟比較,覺得造物弄人,未免太甚;浮沉塵海,終無慰情之日,想到此處,萬念俱灰。

這樣的安排,看來似乎牽強,但在晚清小說中已是佼佼者了。

但主副情節更常見的關係是對比。最著名的例子是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安娜與渥倫斯基狂熱而悲劇性的戀愛,與列文的愛情和哲學思考交叉發展,安娜對俄國社會桎梏的反抗是本能的、衝動的;而列文的思考試圖解開俄國社會的困境,他是理性的,而且似乎在安娜失敗的地方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