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更錯誤的地方在於認為因果性是小說藝術的真諦。這是一種極端理性主義的態度,因果的闡發最好是用論文,而不是小說,福斯特也明白為了使因果性得以彰明,讀者需要使用“智力”和“記憶力”,而反對隻用“好奇心”。實際上,任何敘述的情節線索,正是靠激發好奇心才得以維係。
福斯特的說法,也經不起文學實踐的考驗。最強調因果關係的,實際上就是福斯特最看不起的通俗文類:偵探小說,間諜小說,科幻小說。在這些文類中,因果關係必須全部說清楚,至少在小說終場之前,因果鏈中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說清楚。偵探小說充分調動了讀者的“記憶力”和“智力”。
但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不是福斯特的錯誤,而是究竟他舉的兩個例子有什麼不同。的確,就現實情況而言,“然後”所引導出的事件並不一定是後果。“國王死了,然後王後也死了。”在現實中,王後完全可能不是因為國王而死。但是在文學敘述中,由於述本是經過敘述加工的,事件是經過選擇剪裁的,因此,上述句子使讀者感到的第一個印象就是王後的死與國王之死有關係。
可以說這種印象是不合邏輯的,但是,由於藝術性敘述文本的特殊性,這樣一種聯係是自然的。小說敘述的時序關係總是隱含著因果關係。
托多洛夫舉過一對例子:
他扔了一塊石頭。窗子破了。
他扔了一塊石頭。把窗子打破。
我們看到,第一句兩個事件隻有時序關係,第二句隻有目的(因果)關係。但是托多洛夫認為:“因果關係在上麵兩個例句中都是存在的,隻有第二個例句中因果關係才是明言的。人們常用這辦法來區分優秀作家和拙劣作家。”的確,在小說中,時序關係隻不過是非明言的因果關係。新康德主義哲學家卡西勒認為時間—因果序的相混是一切神話式思維方式共通的方式:“所有的共時性,所有的共存性與接觸,都是真正的因果序。這一直被稱作神話因果化,……把任何時間與空間上的接觸都理解為因與果的直接聯係。”說敘述繼承了這種神話因果性。
純粹的時間關係隻存在於一些非藝術的敘述文類,例如編年史、年鑒、病曆、航海日誌之中,在那裏,居後的事件可能是果,居前的事件可能是因,但它們按前後順序被記下並不是因為它們之間有因果關係、順序關係才取得壓倒性的勝利。要從這些記錄中找因果,必須由曆史記錄者、醫生或其他人在研究中進行挑選剪裁,刪去不相幹事件。在小說藝術中,述本在底本上下的正是同樣功夫。
巴爾特指出,核心單元是按因果鏈排列的,催化單元是按時間鏈排列的,“敘述的主要動力正是後事與後果的混淆,閱讀敘述時,居後的事件就是被前事所造成的事件。”
巴爾特的說法有可能導致混亂之處,是他認為時間與因果在敘述中被打混,原因是不同性質的情節單元混合在一起。這個看法至少在實際的分析中是有困難的。筆者認為托多洛夫的看法比較切合實際:“邏輯順序在讀者眼裏比時間順序強大得多。如果兩者並存的話,讀者隻看到邏輯順序。”
因此,時序即因果,是一個文學敘述之結構本身在讀者身上培養出來的基本閱讀程式,我們已經無法把因果與時間相分離。現代文學想做的事,正是想擺脫福斯特那麼欣賞的因果性。亞裏士多德強調“在情節中,不應當有任何非理性的東西。如果不能排除非理性,這作品就不在悲劇範圍之內”。亞裏士多德的這種理性主義文學觀點即使用來分析希臘悲劇都是成問題的,何況現代文學努力想擺脫的正是因果邏輯帶來的純理性主義。
既然時序關係與因果關係在文學敘述中密不可分,那麼,要打破因果關係的最好的辦法,也是唯一的辦法,就是打破時序關係。
因此,被不少文論家稱作“空間化”的非時序化,實際上是一種非因果化。整個現代文學在時間上的種種新技巧,真正的目的(不一定是每個作家自覺的目的)就在於此。
傳統小說的述本時序與底本時序比較整齊的相應,代表了傳統作者與讀者對敘述中的因果關係不僅感興趣,而且信賴。現代小說中時間錯綜變形之複雜,首要效果就是衝淡因果關係,把事件從因果關係鏈中解放出來,使事件不再成為絕對地前後相繼的時間鏈中的一環,而靠其經驗的強度超越時間框架。正如普魯斯特在《追憶似水年華》中所說的:“這個印象是如此強烈,使我經曆過的這個時刻對我來說好像是此時此刻。”這樣以經驗強度衡量事件,事件就超出了底本時序,而進入柏格森的所謂“心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