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們的有限的價值觀來觀察生活,在布斯看來,這種做法在兩點上極其有害:首先,機械地使用人物視角破壞主體,而19世紀全知敘述者卻能夠控製主體,並產生很好的效果。(菲茨傑拉德寫了《溫柔的夜》兩種文本,不知如何處理為好,是個經典例子。)第二,純粹的人物角心引來了全麵的相對主義,由此我們隻能就敘述者所及接受這敘述,這就造成全部絕對價值判斷標準的毀滅,其後果是文學效果的源頭也被毀滅。
威廉斯所說的這個“文學效果”,就是逼真性。這很接近加繆提出的一條相似的規律:“藝術家越感到與社會一致,就越不用在風格上扭曲他的素材。”
這個看法是很正確的,但是現代社會缺乏合一道德規範,人與人及人與社會的關係變得多元化複雜化,布斯認為是壞事,對社會對文學都是壞事;筆者認為是好事,因為它是現代社會思想空前活躍、社會文化形態飛速變化的標誌。如果這種情況迫使敘述樣式也趨向不穩定,趨向多元化,那更是好事。如果敘述樣式至今還是19世紀中葉的原樣,說實話,這本敘述學也不用寫了。即使寫,薄薄幾頁也就夠了。
(第六節)症候式閱讀
張岱在《陶庵夢憶》中講到晚明阮大铖家樂:
餘在其家看《十錯認》《摩尼珠》《燕子箋》三劇,其串架鬥筍,插科打諢,意色眼目,主人細細與之講明,知其義味,知其旨歸,故咬嚼吞吐尋味不盡。
傳統的批評認為作品的意義是確在的,它是作者本人安置於敘述的內容和形式之中的,阮大铖本人向張岱介紹他的劇作“串架鬥筍”、“意色眼目”中的“義味”和“旨歸”。如果我們沒有張岱這樣幸運,也隻能慢慢讀,細細嚼,再從曆史資料中找找阮大铖生平與思想和晚明的時代背景,就基本上確定作品的意義,這就是傳統批評所用的方法。
20世紀四五十年代盛行於美國的新批評派,則強調作者的創作意圖不能算數,作品的意義全在文本之中,“詩開始存在之時,恰好就是作者經驗終結之時。”作品本身是意義的存在方式,也是批評家捕捉意義的唯一證據,意義是確在的,但不在於作者創作意圖中,也不在讀者閱讀反應中,而就在文本之中。因此,他們要求對文本作耐心的“細讀”。
現代文學批評認為這樣兩種態度都是不可取的,因為作品的意義並不確在於文本的文字之中,也並不由創作過程中確立。有確定意義的文本是不存在的,“確定的文本這概念隻屬於宗教,或屬於疲倦。”博爾赫斯這句話很尖刻,但實際上還可以加一句:確定的文本,屬於傳統文化觀念和傳統批評方式。
巴爾特在其批評名著《S/Z》中提出一個看法:敘述文本有兩種,一種是傳統的,稱為“可讀式”(1isible),可供讀者“直接消費”式地接受,其文本單線性編碼,限製了意義多元的可能。這種作品可以比作杏子,哪怕浮泛閱讀也能找到文本中意義所在的內核。另一種敘述文本是現代的,稱為“可寫式”(ible),它是一連串能指的集合,其編碼是多元的而所指卻是不確定的,它並不讓讀者被動地“消費”,而是讓讀者“重寫”,即不斷地重新發現其意義。這種作品如洋蔥,意義層次很多,卻找不到一個固定的內核。
但是巴爾特拿來作“可寫性”範例分析的,卻是一個他認為是典型的“可讀式”作家——巴爾紮克——的中篇《薩拉辛》。巴爾特出色的、令人目眩的分析,卻令人得出一個與巴爾特的論斷相反的結論,即任何敘述作品不管傳統的還是現代的,都可以是可讀式的,也可以是可寫式的,關鍵在於閱讀—批評操作的方式。用吃杏子的方法閱讀,那麼意義再複雜的小說也會被固定在內核上,都成為“可讀式”小說,伍爾夫的《到燈塔去》可以當作感傷小說來讀,羅伯·格裏耶的《橡皮》可當作偵探小說來讀,《阿Q正傳》可作為諷刺小說來讀,《紅樓夢》可作為才子佳人小說來讀。
相反,用吃洋蔥的方法閱讀,那麼意義表麵上很單一,文本的單線性編碼很清晰的小說,我們也可以發現其意義呈現出多元的複雜性。巴爾特讀《薩拉辛》就是範例。法國批評家皮埃爾·馬歇雷讀《魯濱孫漂流記》或儒勒·凡爾納的科幻小說,美國女批評家凱瑟琳·貝爾西讀福爾摩斯偵探小說,意大利符號學家艾柯讀占士邦間諜小說都證明了這一點。其原因,是由於文學作品作為符號集合的特殊性。在敘述作品的內容被鑄成敘述文本的過程中,社會文化形態作為編碼的控製原則加入進來。但是文學敘述形式與內容的結合是一個過於複雜的符號意指過程,不可能像政論或曆史敘述那樣被吸收到一個單一化的原則體係之中,也就是說,沒有一個敘述文本的編碼是單線性。因此,社會文化形態由於被使用於這個過分困難複雜的任務而出現裂縫。
當敘述作品的敘述程式符合一定的社會規範時,作品往往會有個很光滑圓滿的表麵,有穩定的敘述程式,看來就像是個飽滿的杏子,裏麵有堅實可觸的內核。“可寫式”閱讀正是不盲信作品表麵的完整性,而努力追尋社會文化形態與敘述意指過程之間的差距和空白。在那些地方,敘述作品的真正意義在批評閱讀的壓力下處於不斷分解的運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