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政府的創新(上)(11)(1 / 1)

政府該管的事,必須真正管好,不能因為要求“不妄為”就緒逆反而“不作為”;政府不該管的事,堅決不去管,不能因為有利益就赤膊上陣去與民爭利。***“人民的政府”並不必然就是“人民滿意的政府”。“人民的政府”是從政府權力的來源和政府權力的歸屬角度說的,而“人民滿意的政府”則要在此基礎上更多從政府的績效角度來看,從政府所作所為的結果來看。

我們之所以講讓批評政府成為一件自然的事,是因為在自然狀態下的批評不是破壞性的而是建設性的,不是負麵的而是正麵的。

不僅要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還要建立一個廉價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潔也是浪費社會公眾的錢。

文明社會大概沒有哪個國家像中國一樣,政府對於公眾好像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給你吃、給你穿,當然也要管你,免得你做錯事。好處在於整個社會好像一個大家庭,和諧時倒也其樂融融。

可問題是這父母當久了難免滋長家長習氣和老大作風,時不時地大手大腳擺個排場,偶爾作奸犯科搞個**墮落,做孩子的也無可奈何。更要命的是這孩子當久了,好像也老長不大。遇到問題不是去找律師,用法律維權,而是上個訪,鬧個事,目前中國各級政府門口蔚為壯觀的信訪隊伍實在是這一模式的一大特色,也讓政府著實的頭疼。

所以,無論是為了中國的公眾,還是為了中國的政府,中國政府都實在太需要創新了。

中國政府要從行政理念到行為模式,從組織架構到人員配備,切實走出一條與現代社會展相適應的創新之路。

一、“人民滿意政府”是什麼樣的政府

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是一個體現人民意願的要求,也是一個順應政治文明建設需要的要求。那麼究竟什麼樣的政府才是人民滿意的政府呢?我們認為就社會民眾直觀的切身感受來說,“人民滿意的政府”至少應該包含以下三方麵的內涵:

(一)人民滿意的政府必須是以人為本,一切為了人民的政府

我們經常說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但“人民的政府”並不必然就是“人民滿意的政府”。“人民的政府”是從政府權力的來源和政府權力的歸屬角度說的,而“人民滿意的政府”則要在此基礎上更多從政府的績效角度來看,從政府所作所為的結果來看。一個來自於人民,屬於人民的政府,如果不能很好地履行人民賦予的職責,或者說在履行職責的時候不能滿足人民的要求與願望,就不能說是人民滿意的政府。所以,人民滿意的政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一切著眼於人民,一切為了人民,並把它作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點和歸宿。

——為了人民就要為人民服務,人民滿意的政府先是服務型的政府。政府必須把人民的需要放在全部工作的位,確立“服務至上”“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思想;必須要有強烈的服務意識,把服務理念落實到政府工作的每一個細節。政府服務質量的好與壞,不能政府自己說了算,而要以人民群眾滿意度為標準;政府在服務中要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簡化繁瑣的辦事程序,決不能借機亂收費、亂攤派、亂立規則。

——為了人民就要保障人民權利,人民滿意的政府是保障人民群眾各項權利和自由的政府,而不是限製人民權力,漠視人民權利的政府。對政府來說,行政管理、行政規製與行政審批是必要的,但其出點仍然是服務而不是管製,是為服務而管製,不是為管製而管製。不能一講管理就是搞審批、就是許可證。現在有一些政府部門利用審批搭車收費甚至亂收費,當不能審批的時候,就改頭換麵變“審批”為強製性“備案”“登記”,嚴重侵犯人民的權利,損害人民的利益。這種做法群眾意見很大,更遑論人民滿意。

——為了人民就要保證人民的權力,最終權力屬於人民是人民滿意政府的真諦。人民滿意的政府必須有健全的製度和通暢的渠道,保證人民群眾在一些重大事件上的知權、參與權、決定權,保證能真正實現人民群眾對政府的監督,對政府官員的監督,使政府工作人員擺正與人民群眾的關係,全心全意履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克服官僚主義和杜絕**現象,真正做到執政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