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官員的考量(上)(6)(1 / 1)

(八)對於“矛盾凸顯期”出現的各種社會問題領導幹部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但如何構建一個和諧社會準備不足

多年以來,我們的社會管理體係基本上是建立在一種常態假設之上,也即社會管理職能定位於正常的社會展形態的基礎上。***在這種假設下,我們的管理表現出很強的事後性和守成特點。往往是事生了,我們才會去調查研究、開會討論、分析評估、上報請示,經過長長一係列的行政鏈條之後,才可能提出解決方案,等到落實方案、解決問題,又可能是一個長長的過程。可是隨著中國社會生活深刻變革,社會展中的不確定性總是客觀存在,特別是在展環境更加複雜、展節奏也更加快速的現代社會,各種突事件和風險的出現概率更是相應增大。尤其是不同利益群體之間衝突越來越顯性化,頻率也越來越高。比如,由於拆遷補償問題引的衝突、由於幹群關係緊張產生的糾紛、由於貧富差距導致的對立等等。雖然對於這些問題,絕大多數的領導幹部是心中有數的。有71%的人認為這樣的問題出現是有客觀原因的,而且隨著社會的展還會越來越多。所以更有95%的同誌認為,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這是中國**人的曆史自覺,也是現代社會展的客觀要求。

但是天災**和各種各樣的危機總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在社會危機突現的時候,傳統常態管理假設下的社會管理體係馬上會體現出其脆弱性。由於不知道該如何應對,要麼驚慌失措,要麼麻木不仁,有的甚至采取鴕鳥行徑來得過且過。譬如對於2003年4月前政府應對**的一些做法,有87%的人認為“很不妥”,但是同時又有66%的人認為“在那樣的況下,他也會那樣去做”。這不僅是因為有苦衷,擔心報憂得憂,引起上級領導的不高興,或者說由於擔心信息披露不當,還可能造成一定的社會恐慌。更重要的是缺少應對各種突事件和風險的技能準備與體製準備。

更進一步講,對於因不同利益群體之間利益衝突導致的問題,越來越多的領導幹部有了寬容的心態,有83%的同誌認為對於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與衝突本著兼顧協調的原則,不能動輒就認為是無理取鬧,而是要探索建立健全社會利益協調機製,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解決利益矛盾,使得不同利益主體能有效和規範表達自己利益訴求,如果這一機製不建立或者沒有,社會群體就隻能以其他的方式來表達其利益,其結果就可能鋌而走險,也可能演化為激烈對抗,這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對於如何建立和建立一個什麼樣的機製,其具體內容是什麼,也有近60%的同誌表示“說不清”“不知道”。有30%多的同誌明確認為“上訪”不應該成為社民意反映的唯一或者主要渠道,而是應該建立主動的社會輿的收集渠道與收集機製,主動讓民眾有地方和有途徑可以說話,以免一味地掩蓋、漠視,積小患為大害,痛失適宜處理的時機,最終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可以看得出,從提出構建一個和諧社會到真正建立一個和諧社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當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調研活動純係學理性研究,不代表調研參與者所在的單位與部門意見。為了尊重調研過程中一些領導幹部的意見,本報告並沒有采用全部數據;本報告得出的結論與被調查者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