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蓋社會生活方方麵麵的完善的製度是揮製度功能的前提,而力求全麵、完備、清晰、明確的法律又不可避免地給社會帶來了繁文縟節和龐大的社會運作成本。***紛繁複雜的法律條文及其嚴格規定的法律程序,使實行法治的社會成本高昂和社會運行效率減低。
——製度失靈主要表現為製度虛設。
製度實施過程中,所涉及主體的理念與認識對於製度的實施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如果製度主體的認識與製度理念之間有較大差異,就容易導致製度的虛設。
以我國製度創新為例。由於我國的製度創新在時間和邏輯上均優先於民眾的觀念更新,因而人們的觀念變革和思想更新和製度創新相比顯得相當滯後。這樣,舊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就會與新的體製生衝突。人們想的不是如何去認同製度、服從製度,而是千方百計利用權力、人、關係等去爭取製度的“豁免權”。例如,濃濃的人味可以使象征權力的大印軟化,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識可以使監督走樣平等無存,無原則的“貴和持中”則使規則失去標準。這使得製度因缺乏社會成員精神品質的支持而流於形式,嚴重影響了製度的規範和價值導向功能。
——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加劇了製度的失靈。
經濟學研究表明,當人不遵守某一製度的預期效用超過將時間及另外的資源用於從事其他活動所帶來的效用時,人便會選擇不遵守製度,這時的製度事實上就是失靈的。當然,造成製度失靈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製度的實施機製效用不高,不具有絕對的強製性,人違反製度的成本比較低。相反,強有力的實施機製將使違規成本極高,從而使任何違規行為都變得不劃算,即違規成本大於違規收益。不論哪一種形,人不遵守製度不在於他的基本動機與別人有什麼不同,而在於他的利益同成本之間存在的差異。
製度在抑製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方麵並不總是有效的。新製度經濟學在對人們的行為進行研究時,曾經給出這樣的假定,人具有隨機應變、投機取巧、為自己謀取更大利益的行為傾向。由這個假定可以推論出一個結論:由於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會采取非常隱蔽的手段,會耍弄狡黠的伎倆,因而如果交易契約雙方僅僅簽訂了協議,但未來的結果仍然會具有很大的不可預見性。製度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約束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但應當指出,無論什麼樣的製度,卻隻能起到抑製而不能完全消滅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因為損人利己可以說是人的行為本性之一。尤其是當破壞製度能取得超額的效益的時候。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引證了1860年出版的《工聯和罷工》中的一段話,就是對這一現象的最好闡釋:“資本逃避動亂和紛爭,它的本性是膽怯的。這是真的,但還不是全部真理。資本害怕沒有利潤或利潤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的危險。如果動亂和紛爭能帶來利潤,它就會鼓勵動亂和紛爭。走私和販賣奴隸就是證明。”雖然在這裏馬克思說的是資本,但資本背後是人,是有著經濟理性算計的人。
當然了,有些時候製度失靈也表現為製度主體對於一種不合理製度的反叛的結果。因為在現實中確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製度。這些不合理的製度無論是對人的展還是社會的展都是沒有積極意義的,由於曆史展的階段性原因,這些製度可能暫時還不會退出曆史舞台,在這樣的況下,對它進行抵製,使其失靈不能揮作用,不失是一種進步的選擇。但問題在於這種做法也有著很大的風險,就是對製度權威的漠視,如果把這種心理推向普遍,那將是更大的災難。推翻一個舊製度的積極意義並不能掩蓋和抵消破壞製度權威所引致的消極代價。所以羅爾斯曾經相當自我矛盾地說:“在某些特殊形中,通過違反既定規範來減輕那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的困苦也可能不失為上策,但我們為這種事的辯護究竟能走得多遠(特別是在損害以信任現行製度為基礎的期望的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