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極震區內,地表大規模形變,山崩、滑坡、裂縫、地陷、地隆等現象隨處可見。華縣“原阜旋移,地高不盡改故跡”,地裂縫“裂之大者,水出火出,怪不可狀,人有墜於穴而複出者。有墜於水穴之下,地複合,他日掘一丈餘得之者”。渭南縣城內“中街之南北,皆陷下一、二丈許”,“自縣治至西城陷丈餘”的故址,至今仍清晰可辨。縣城東甫的五指山陷入平地,毀削無存。
距縣城東南9千米的張岑滑坡,長、寬、高各1千米以上,滑坡體所過之處“原移路凸”。縣東張家嶺滑坡體南北長2100米,東西寬1000米,體積1000多萬立方米。郭家溝滑坡體南北長1300米,東西寬550米,體相300多萬立方米。華陰縣城西駐馬橋石橋摧裂,城北大員村地裂數丈,水湧數尺。大荔縣甫的紫微觀和朝邑西南的太白池是麵積可觀的湖沼,“經地震平蕪”,湖水幹涸。
黃河南岸的大慶關和蒲州河堤,“下釘柏樁,上壘條石,中貫鐵錠”,十分堅固,地震後“堤岸盡崩”。永濟至臨潼之間出現東西向長近100多千米的地震斷裂帶,斷裂帶以北大麵積下降,以南大麵積上升,斷裂的垂直斷距超過5米,其華縣地盤下降5~10米,赤水鎮下降4米,渭南下降2.5~4米,華陰下降2~3米。
遭受這次地震破壞有文字記載的共計101個縣,分布在陝西、山西、河南、甘肅、寧夏等省區,麵積約28萬平方千米。有感範圍很廣,有文字記載的有11個省區的227個縣,北到山西北部,南達江西、湖南,西至甘肅,東抵山東、安徽,麵積100多萬平方千米。
關於這次地震造成的人口傷亡,在世界地震史上絕無僅有。據明史《嘉靖實錄》記載“二千裏人煙幾絕”,“壓死官吏軍民奏報有名者八十三萬有奇,……其不知名未經奏報者複不可數計”。雖然有的學者認為這個數字可能有誇大之處,但從此亦不難悟出當時破壞程度的嚴重。
親身經曆過華縣地震的明朝官吏秦可大在震後的回憶文章《地震記》中寫道:“受禍大數,潼、蒲之死者什七,同、華之死者什六,渭南之死者什五,臨潼之死者什四,省城之死者什三,而其他州縣則以地之所剝剔近遠分深說矣。”
這樣高的死亡率和這樣大的分布範圍是極其罕見的。明世宗時每10年調查一次人口,但各縣人口數字現在尚未查到一處是完整的,隻能根據有關記載推算。蒲靖三十八年《蒲州誌》載:“弘治五年,戶:一萬一千九百六十五,口:八萬七千八百九十一。嘉靖二十五年,戶:一萬一千七十三,乙卯冬地震大損,現在止有五萬五百五十一。”地震時估計有14萬人左右,死亡9萬人左右。渭南:清朝光緒《渭南縣誌》載,明弘治年間“渭南人口有戶:一萬二千一百五十四,口:十五萬三千七百三十八”。嘉靖年間“有戶:八千四百八十四,口:七萬五千六百六十五”。估計地震死亡13萬人左右。涇陽:明朝天啟四年《同州府誌》
載,嘉靖年間有人口63441,隆慶年間有人口33286人,估計地震死亡3萬人以上。按類似情況推算,華陰、華縣地震死亡10萬~12萬人。死亡人口上萬的縣西起涇陽,東至安邑,死亡人口上千人的縣西起平涼,北到慶陽,東至絳縣。
明《嘉靖實錄》所記載的死亡人數,是地震發生當月根據各州縣報以姓名者統計的,“其不知名未經奏報者,複不可數計”是完全可能的。因為清康熙五十二年以前一直以人丁計稅,隱瞞人丁者各地均不少,偏僻山區無戶口者更多;地震時全家覆沒而漏報者不可能沒有,至於隆冬地震,災民凍餓而死和次年瘟疫及其他次生災害而死者,尚未在統計之中。可見1556年大地震的人口死亡數字確實是十分巨大的。
一次大震造成如此驚人的高死亡率,除了地震強度大、震區人口稠密、地震發生在夜間等因素外,還因當時當地的一些局部因素加重了震害。極震區位於河穀盆地和衝積平原,鬆散沉積物較厚,地下水位較高,地震時砂土液化造成地基普遍失效,加重了建築物的破壞。當時居民居住條件簡陋,多居住黃土坡的窯洞,地震時黃土大量滑坡,窯洞坍塌造成巨大傷亡;地震發生在午夜時分,地震前又沒有明顯的地震前兆,人們沒有絲毫精神準備;地震前兩年間,陝西地區大旱,歲荒糧欠,災民“天寒露處”“饑寒交迫”,完全失去抗禦這種巨大自然災害的能力。這些以數十萬人生命換來的經驗教訓,值得我們認真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