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感人至深,可惜並不完全是事實。三總兵率軍抗戰是真的,英勇奮擊也是真的,以身殉國就更是真的,但據茅海建先生的考證,敵軍並沒有萬人之多(更沒有二三萬),而是隻有四五千;也沒有“血戰六天六夜”,而是隻有不到一天時間,從1841年10月1日早晨開始,至下午2時許結束。整個戰鬥中,“英軍並未遇著堅強的、有效的抵抗”,“隻付出了戰死2人、受傷27人的微小代價”。敵情,或者說我方的壯烈程度顯然被誇大了。
誇大的原因也很多,比如“清方官員在報告中偽諱粉飾已成風氣”就是。所謂“偽諱粉飾已成風氣”,也就是吃鴉片吃慣了。但這種尚待核實的說法在當時和後來卻幾乎視為信史,一些以“嚴謹治學”為標榜的人也寧信其真不疑其偽,就值得深思了。
我認為,這隻能說明鴉片的毒素已滲入我們民族的骨髓。從至尊天子,到尋常百姓,都喜歡聽謊言。或者說,喜歡聽好話、“吉利”的話、歌功頌德和“鼓舞人心”的話。至於這些話是否真實,或者有幾分真實,則是第二位的事。於是,我們聽到的,便是經過了處理的信息,其中不好聽不順耳的部分已被過濾,好聽順耳的部分則被放大。這樣的信息,即便有一定的真實性,歸根結底也是不真實的。老話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如果靠不真實的信息來指揮戰爭,你說是該勝還是該敗呢?
戰敗之後,能做的事情也就是道德的譴責了,包括將1840年的這場戰爭稱之為“鴉片戰爭”。其實,英國人發動那場戰爭,決非為了走私鴉片。相反,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在其對駐華使節的訓令中一再表示:“女王陛下的政府絕不懷疑中國政府有權禁止將鴉片輸入中國,並且有權查獲和沒收那些外國人或中國臣民不顧適當製定的禁令而輸入中國領土內的任何鴉片”。他還訓示:“女王陛下的政府對於這件事情不提出任何要求”。事實上在《南京條約》中也沒有開放鴉片貿易的條款。因為在英國人那裏,這原本是一場“通商戰爭”,而不是“鴉片戰爭”。正如費正清先生《中國:傳統與變遷》一書中所言:“其實英國在要求外交平等及商業機會等方麵代表了西方各國的願望。如果不是英國,那麼別的國家也會這麼做的。至於英國在華貿易的重點是鴉片而非茶葉或其他什麼商品,這隻是曆史的巧合罷了。”
但即便是要求外交平等及商業機會,為此發動戰爭也不得人心。因此英國政府提出的戰爭議案最後隻能以271票對262票的微弱多數勉強通過,而且被“反戰派”在議會辯論中稱之為“鴉片戰爭”。可見這個說法是英國人用來諷刺自己政府的。我們跟著英國的反對派這樣說也沒有什麼不可以,但如果當真以為那就是“鴉片戰爭”,並由此獲得了一種道德上的優越感,那恐怕就反倒有點吃鴉片的味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