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需要學習。上層統治者需要學會使用權力,下層老百姓需要學會適應權力,而學習的最好方式莫過於“無為而治”。好在天賜良機,秦的二世而亡使西漢初年的統治者不敢也不能再施暴力。包括他們自己在內,全國上下對秦的“暴政”無不懷有切膚之痛,而且心有餘悸,記憶猶新。當此之時,除了實行“開明專製”,也沒有別的辦法。何況作為一個替代他人行使絕對權力的集團,如果不給人民一點實實在在的好處,恐怕連他們自己也說不過去。正如黃仁宇先生在《赫遜河畔談中國曆史》一書中所說,他們執掌的皇權,除了“奉天承運”和“為百姓服務”之外,找不到一個能夠更好地支持其存在和作為的邏輯。因此,“在一個廣大的領域之上行專製,必自命開明”;而一個王朝無論最後是否走向專製,在其開國之初,也總是會有一段時間的相對節儉和寬鬆。於是,高明的漢高祖劉邦,就做出了兩個聰明的決定。一是將秦代名目繁多的刑律簡約到隻有“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樣一句話,即“約法三章”;二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人民的負擔,放棄那些暫時可以不要的盤剝,即“與民休息”。說起來那時也真苦,就連皇帝都配不起由四匹純色駿馬駕駛的專車,文武百官甚至隻能坐牛車,因此都能艱苦樸素,以身作則,克己奉公。高祖的幾個子孫也表現出極大的克製力。漢初規定地稅不過十五分之一,景帝時又減到三十分之一,不滿千錢的貧困戶還能得到國家救濟。文帝劉恒和景帝劉啟,輕刑法,減賦稅,親儒臣,求賢良,自己則恭儉無為,不事更張。這樣經過多年努力,就形成了帝國創立以來第一次被史家稱羨不已,號稱“文景之治”的相對安定繁榮局麵。現在我們已經無法確知,漢初這幾位皇帝的克製和讓步,究竟有幾分出於自願,幾分出於無奈。但可以肯定,帝國在本質上是聚斂的,盡管這種聚斂通常表現為非暴力或者非典型暴力,卻不會因此而不是聚斂。作為寄生在帝國軀體上的吸血動物,統治集團如不聚斂就無法生存。之所以說是“寄生”,是因為他們在征收了賦稅之後,並不像現代國家的政府那樣為納稅人提供相應的服務,而是用於滿足自己的窮奢極欲,包括他們的好大喜功。因此我們不能指望他們不聚斂,正如我們不能指望他們不專製。同樣,正如最“好”的專製不過是“開明專製”,最“好”的聚斂也不過是“有限聚斂”。它的下限,是不能殺雞取卵,竭澤而漁。如果在聚斂之餘,一般民眾尚能維持溫飽,即是太平。若能“五十衣帛,七十食肉”,那就是盛世了。所謂“文景之治”便大體如此。這就為漢武帝的大顯身手提供了一個平台。
這裏有一係列的曆史事件,比如削藩,比如鑄錢,比如土地私有,比如鹽鐵專賣,比如獨尊儒術。所有這些,都是圍繞中央集權來進行的。事實上,統一和集權從來就沒有停止自己的步伐(比如不動聲色地將某些有錯或無錯的藩國借故削除)。隻不過到了漢武帝時,已是全麵出擊,左右開弓,從政治經濟,到思想文化,一直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首先是限製民間的財力。這就是鹽鐵專賣和官方鑄錢。我們知道,冶煉、製鹽和鑄錢,是當時的三大暴利行業。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後,理所當然地將其全部收歸國有。西漢初年,漢高祖劉邦向豪強讓步,允許民間私營,結果給帝國造成極大的危害。公元前154年,吳王劉濞膽敢領頭造反,就因為吳國地處長江下遊,煎礦得銅,煮水為鹽,雄厚的財力成為他謀反的後盾。覆轍豈能重蹈?因此漢武帝軟硬兼施,一麵立法嚴禁鹽鐵私營,一麵招募歇業的鹽商鐵商為鹽官鐵官,從此開官營工商業之先河;而那些民營工商業,則從此一直受到帝國的遏製和壓榨,隻能在夾縫中艱難地生存。
其實這正是帝國製度的題中應有之義。實際上,任何一個集權的社會,一個有可能由集權發展為專製的社會,都不會允許民間資本形成規模,因為那會造成一個足以與自己抗衡的財力社會。歐洲的帝國和王國,就是被這樣一些由民間資本形成的財力社會搞垮的。中華帝國的維護者們當然不會有這樣的“先見之明”,預見到資本社會遊戲規則對專製社會王綱道統的顛覆。他們當然也意識不到市場經濟的自由本性是專製和集權的死敵,但卻對工商業懷有一種近乎本能的忌恨和敵視。比方說,後來明代江南商人沈萬三出巨資讚助朱元璋修城牆,並表示願意犒賞軍隊,卻招致殺身之禍(後改為流放),便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