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叁 成吉思汗(2)(1 / 3)

成吉思汗對衛士們大加讚揚後,便將他們整編分隊,分別給各隊賜予冠冕堂皇的稱號。成吉思汗這樣道:“無論是在陰雲密布的夜晚,還是在月朗星稀的時刻,我的吉慶的老宿衛都整夜圍臥在我的宮室之旁,不驚於衾,使我靜眠,使我至此高位。無論是在飄飄的風雪中,還是在瑟顫的冷風裏,大雨傾瀉時,我的至誠的宿衛,圍守在我的帳房邊,從來不敢稍歇,使我至此享樂之位。尤其是在那紛擾廝殺的敵群中,隻要我稍微一動樺皮箭筒,我的宿衛就一擁而上;隻要我稍微一動柳皮箭筒,我的宿衛就疾行而前。他們是我吉慶的宿衛,應該稱為老宿衛;斡格列扯兒必率領的七十侍衛,應號為大侍衛;阿兒孩的勇士們,應號為老勇士;也孫帖格、不吉歹等弓箭手,應號為大弓箭手。”

成吉思汗還要求他今後的繼承者也必須遵循他的安排,給這些老衛士以特別恩寵。成吉思汗道:“朕之子孫之子孫,久後居朕位者,必當忠於朕之遺訓,善待汝等,尊汝等為帝國之守護神!”成吉思汗還進一步指出:“朕之弓箭手猶如遮天蔽日之密林。朕必以甘養之,以錦衣衣之,以寶馬騎之,以水草豐美之牧場封之,不使其牧場生有害之荊棘!”

除了獎賞立功開國的各位將士以外,成吉思汗還想到了在他的領導下業已統一起來的蒙古族百姓。據他的後裔、曆史學家薩囊薛禪記載,成吉思汗在談到蒙古族人民時道:“與朕同甘苦,共患難,英勇卓絕之蒙古百姓,艱辛危難中忠誠隨朕創業之蒙古百姓,朕必當善待之,使之居於天下所有百姓之上!”

至於這些蒙古百姓的理想,始終不過是狩獵和遊牧。他們時而表現得那麼純樸而善良,時而又表現得那麼凶暴而殘忍。到蒙古去旅行的探險家們是這麼看的。成吉思汗本人也曾作如是觀。他曾說過:“朕之蒙古百姓之為人也,平常之日溫順柔和猶如兩歲之小鹿,節日宴樂之時無憂無慮猶如初習奔馳之幼駒。然於爭戰之日則又猛如雄鷹之赴敵,白晝引而待發則有如老狼之窺伺獵物,深夜警覺則有如烏鴉之相戒不寐。”

經過成吉思汗這樣一番整頓,整個世界上還有什麼軍隊能跟蒙古軍相匹敵呢?戰爭時期,當衝鋒陷陣時,他們像受過訓練的野獸,去追逐獵物,但在太平無事的日子裏,他們又像是綿羊,生產乳汁、羊毛和其他許多有用之物。在艱難困苦的境地中,他們毫不抱怨和傾軋。他們是農夫式的軍隊,負擔各類賦役。

第一部法律

雖然,成吉思汗擁有了世界上最強大的軍隊,但是蒙古當時還處於奴隸社會,他們甚至還沒有自己的文字,據《長春真人西遊記》記載:“蒙古俗無文籍,或約之以言,或刻木為契。”蒙古每逢征戰號令、派遣使節時,就靠結草或刻木記事。這種記事方法,嚴重阻礙了軍令、國君旨意等的準確傳遞,影響了民族智慧和文化的開發和進步。

1204年,在鐵木真討伐乃蠻部的戰爭中,捉住了一個叫塔塔統阿的畏兀兒人。他是乃蠻部太陽汗的國傅、掌印官,掌管出納錢穀、委任人才的金印。後代人說他性聰慧、善言論,深通本國文字。塔塔統阿被蒙古兵俘獲時,成吉思汗問他:“太陽汗的人民、疆土都屬於我了,你懷抱金印跑哪去呢?”塔塔統阿道:“這是為臣的職責,我想尋找主交給他,並沒其他打算。”成吉思汗讚賞他忠於故主,但又十分驚奇,又問道:“這顆金印有什麼用處?”

塔塔統阿道:“出納錢穀、委任人才,一切大事都用它,這是個信驗。”成吉思汗又問道:“你深知本國文字嗎?”答曰:“知道,我還可以在您帳下任職,為您效勞。”成吉思汗聽後大喜,便命塔塔統阿留在大汗帳前,教太子、諸王學習畏兀兒文字“回回字”。其後又下令蒙古族貴族的子弟來學習畏兀兒文字。在成吉思汗的大力倡導下,蒙古國逐漸采用了畏兀兒字書寫蒙古語,創造了畏兀兒字蒙古文。雖然元世祖忽必烈曾命國師八思巴采用藏文字創製了官定蒙古語,但元朝滅亡後就基本不用了。而畏兀兒字蒙古文曆經變革,漸趨完善,一直沿用到今天,畏兀兒字蒙古文的創立,在蒙古民族發展史上是一個創舉,它在蒙古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麵越來越顯示出重大的作用。

正是有了這種文字,成吉思汗才得以頒布劄薩。劄薩意為“法令”、“軍法”。早在1203年,鐵木真戰勝克烈部後,曾經多次口耳相傳過“劄薩①”,強調禁止泄密,不許貪財等事項。後來,隨著征服戰爭的擴大,成吉思汗愈來愈感到對這些桀驁不馴的牧民進行管理和懲治的重要性。於是舉行了庫裏台,“在他們中間對領導規則、律令和古代習慣重新作了規定,劄薩法典應運而生”,這是斟酌各部族的習慣傳統合成的,是蒙古族的第一部成文法。

蒙古當時的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表現,在蒙古社會中,大汗是最高統治者,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他用不著用所謂仁義道德來粉飾自己的行為,因此法律的階級實質暴露得更加明顯。按當時的習慣,大汗的言論、命令就是法律,成吉思汗頒布的“大劄薩”就是記錄成吉思汗的命令。成吉思汗的“訓言”也被稱為“大法令”。一切是非功過都以是否符合大汗的利益和意誌為轉移,符合的就是“合法”,否則就是“非法”。汗權是高於法律之上的,大汗擁有對他的任何子民生殺予奪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