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角色進杜府(1 / 3)

1925年搬進華格臬路新居的時候,杜月笙38歲,幾爿賭公司生意興隆,煙土買賣做得一順百順,僅是三鑫公司派定的“公費”,每月便可收入現大洋一萬元,加上其他種種收益,更可能十倍於此。此時正是他煙賭兩業的鼎盛時期,加上他交遊廣闊,軍界政界路路通吃,青幫第一大亨的牌子已經在上海灘叫得響亮。

但是,杜月笙不同於黃老板和張嘯林的是,他永遠不會滿足於現狀。他深知自己的影響主要還是在黑社會中,社會名流、知識階層雖有往來,但他們從內心裏對“白相人”是多有鄙夷的。因此,要想在上海灘真正做番“事業”,就必須改變自己的“白相人”身份,必須接近士人,與他們交朋友,讓他們為我所用,特別要利用乃至控製一批有名望的知識分子,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身價。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杜月笙開始附庸風雅。他首先從著裝上入手,以從外觀上改變人們對他的印象。

舊上海的流氓白相人,包括像黃老板這樣的大頭子在內,穿的是黑拷綢短打,一襟中分,單排密扣。卷著袖,露出胳膊上的“刺青”,敞著懷,露出胸前懸掛的金懷表鏈,表鏈越粗,身價越高。金表鏈在左胸繞個半圓圈,表鏈末端係以西洋打簧金掛表,塞入衣袋。此外,手指上大多戴一枚耀眼的金剛鑽戒指。如果少了這三樣,似乎就是很寒酸了。

作為白相人,杜月笙也不例外,他甚至別出心裁,在右手腕上刺了一隻藍靛的小小鐵錨,將衣袖向上一卷,那隻小小藍錨赫然在目。他佩戴的那隻火油金剛鑽戒,重四克拉半,寒光熠熠,耀眼奪目。

有一次杜月笙和張嘯林出席一個宴會,見紛至遝來的全是達官貴人,個個高冠峨服,衣冠楚楚。他環顧左右,除了他和張嘯林,幾乎再也找不到一個白相人。他當時覺得特別自卑,坐在那裏混身不自在。這時候有人提議請他講幾句話,這讓他越發感到窘迫,正想站起來推辭,張嘯林在一邊著急了。

“月笙你倒是講不講啊,大家都等著呢?”張嘯林說著看了他一眼,發現他神色有點不對勁,就哈哈一笑說,“好,還是我來講吧。”

杜月笙一聽,這才長出了一口氣。在張嘯林大放厥詞的時候,他悄悄打量那些出身高貴、有才學、有教養的紳士,忽然發現一個大問題--所有在座的人,除了他和張嘯林,沒有一個手上戴戒指的。他頓時感到無地自容,額頭直冒虛汗。他這才意識到,自己手上那隻大鑽戒,在燈光下熠熠生輝,實在惹人注目。他趕緊將手上的鑽戒轉了一圈,把那隻大鑽石握在掌中。好在那天他穿的是長衫馬褂,否則非找個地洞鑽下去了。

那天回到家裏,他馬上摘掉鑽戒,放進保險箱裏,從此再不佩戴。同時命令門人弟子,一律去掉短打裝扮,夏天也不準赤身露體。他本人則一年四季身穿長衫,領口扣子都一直扣緊,即使三伏暑天,袖口也不曾挽起,以免露出腕上的“刺青”。

杜月笙改了裝,門人弟子改了裝,流氓白相人紛紛效仿,一時間,黃浦灘上最少摘掉了幾千上萬隻鑽戒,白相人和大紳士,同樣的衣冠楚楚了。

外貌變了,不等於骨子裏就變得風雅了。為了使自己從裏到外都變得風雅起來,杜月笙開始“聽說書”,聽說書對他來說就是學文化。他因為自幼失學,到中年以後也不認得幾個字,拿起一本通俗演義,很難逐字認下去。但他喜歡曆史小說,從搬到華格臬路開始,就請來上海最有名的說書先生,給他說書。

上海的說書先生,有說“大書”和說“小書”之分。“大書”說的是曆史興衰交替、英雄俠義故事;“小書”說的是言情段子,民間傳奇。杜月笙隻聽“大書”,如《三國演義》、《水滸傳》、《東周列國》等,一聽便是兩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