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慈母更顯風流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努爾哈赤中宮皇後病逝,同時烏拉部與建州部關係正處在相對穩定時期。努爾哈赤考慮進一步拉近與烏拉布占泰的關係,當年便將14歲的阿巴亥捧上大妃寶座,史稱“大福晉”。
(一)大福晉自危
時間如流,轉瞬之間努爾哈赤62歲。剛滿31歲的阿巴亥已給他生下三男一女一般史書記載努爾哈赤有8個女兒,1620年已有7個女兒許婚,隻有最小的女兒虛歲為9歲,是側妃葉赫那拉氏,即中宮皇後之妹所生。當年努爾哈赤說:“除大福晉穿用者仍歸其本人外,其餘衣服,皆行取回,賜與女兒。”這個女兒顯然不是指葉赫那拉氏所生之女,如果指的是葉赫那拉氏所生女兒,後文就不會出現殺了大福晉會導致“我三子一女猶如窩心,怎忍使伊等悲傷耶”的話了。所以,阿巴亥曾生有一女,高居大福晉之位,國家第一夫人、國母。按理說她該滿足了,然而,麵對蒼老的丈夫和年幼的子女,令她眉間緊皺。丈夫一旦西歸,她孤兒寡母將依靠誰?恰在此時,即天命五年(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三月初八日,左翼總兵官費英東故去,令努爾哈赤十分悲傷。他到費英東靈前“呼號大慟”,直到“夜半返家”。長籲短歎地說:“和我休戚與共之大臣,今始有一二凋喪,我亦不久矣!”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其實這是阿巴亥早就想到,並有危機感的大事。她傾吐了自己的心事。努爾哈赤為解愛妃擔心,便說:“吾身歿後,大阿哥須善養幼子和大福晉。”這給阿巴亥指出了寄托和希望。
(二)大福晉憂心
天命五年(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三月十五日,努爾哈赤小妾泰(塔)因查與另一個女人納紮發生口角,牽出大福晉阿巴亥一係列經濟問題。眾所周知,努爾哈赤從起兵那天起,對經濟問題就十分重視。他在統一過程中,壟斷東北經濟是他成功的重要手段。在後宮已有約法,明確規定:“諸凡福晉,若不經汗允許,即以一庹布,一塊緞給與女人,則被誣為欺夫買藥;若與男人者則被誣為已有外心。”講明內宮經濟問題的兩種性質。而這次大福晉的經濟問題確有更複雜的社會背景。大體有四種情況,其一,給達海“藍布二匹”,令努爾哈赤懷疑大福晉“有外心”。將達海“縛以鐵鎖,釘於粗木而囚之”。其實,阿巴亥或者是濟貧,或者是收攏人心,因為達海畢竟是汗身邊難得的人才,不會有他意。其二,兩櫃財物放在阿濟格家,另有“暖木麵大匣中存放之銀兩”放在大福晉母親家。眾所周知,自從烏拉部滅亡,大福晉母親都都祜和弟弟阿布泰,跟隨布占泰貝勒逃往葉赫部。葉赫部滅亡,布占泰、都都祜、阿布泰等全部移居後金都城。阿巴亥將財物和銀兩隱藏在兒子和母親家可能是斂財,以解後顧之憂。其三,阿巴亥將另外部分財物隱藏或贈送給養子達爾漢蝦、總兵官巴篤理、參將蒙阿圖家。這些人都是皇太極所屬正白旗將領,也是努爾哈赤的愛將。阿巴亥相信惠及這些人,對其未來必有好處。因為皇太極一直是嗣位爭奪的勁敵,聰明的大福晉不會不想到窩囊的代善在與皇太極爭奪中,鹿死誰手,難於料定。其四,散財給村民。這是大福晉接濟貧民的表現,從最壞的地方想也隻能說她有意收買人心。總之,大福晉並不吝財。她通過經濟手段在鋪墊自己的未來,反映出她憂心忡忡,並敢於違背汗約,按照自己的主意行事,算是敢作敢為的一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