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之謎》 最受寵的親王(1)(1 / 1)

最受寵的親王

皇太極經營國家17年,為大清帝國修根固本,辛苦多多,而在家族中與兄弟子侄的關係,卻十分微妙。兄弟怨恨,子侄不滿時有發生。

(一)兄弟違紀多怨

皇太極堅持依法治國。在兄弟之間雖有時動之以情,但不失法治根本。貝勒阿敏未能堅守永平、灤州等四城,大肆屠殺漢族官民,並有嚴重分裂傾向,依法處以幽禁。莽古爾泰、德格類、莽古濟格格犯有陰謀篡權罪,受到法律製裁。代善盡管支持皇太極執政,但心中經常失衡,竟與莽古濟格格密切交往,發泄不滿,多次受到懲罰、指責。皇太極在對三位長兄的處理上,利用掌權的諸小貝勒,執法如山,結怨頗深。

在諸兄弟之間,除三大貝勒外,不滿者亦大有人在。如七哥阿巴泰,於天聰元年(1627年,天啟七年)十二月,提出除出征打仗、狩獵外,不再上朝。原因是汗父時期曾與四大貝勒一體相見蒙古貝勒,現在卻位列諸小貝勒中,深感為恥,在外藩貝勒麵前大感慚愧。阿巴泰的牢騷、慚愧和不滿,給皇太極提供維護皇權之機。他將事情拿到貝勒會議上,大做文章,挑動說:“阿巴泰如上願望,我尚可姑容,今乃欺藐諸子弟,我何可隱然。”諸小貝勒情緒被觸動,繼之說:“爾今為貝勒,心猶不足,欲與大貝勒抗行,僭越甚矣。”三位大貝勒聽到如此之言,也來了情緒,結果一致批判阿巴泰。按理說,阿巴泰隻統率六個牛錄,不曾入八分,其要求列諸小貝勒之上,屬於無理要求。如果皇太極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進行說服,未為不可。但在公眾場合,丟了兄長麵子,並解其固山額真職務,迫使阿巴泰公開認罪受罰。這件事從公事公辦上說皇太極沒有錯,但方法上很難令人心服口服。所以,阿巴泰有時說自己手痛居家不出,有時違例擾民,奪取貧民乳牛舉行宴會,等等,很不協調。

三哥阿拜擅自動用官物,割官田秀穀300束,喂自家馬,罰白銀200兩,給宗黃大丟麵子。四哥湯古岱身為總兵官同阿敏鎮守灤州,於天聰四年(1630年,崇禎三年)六月十三日,放棄灤州後失約,不到指定地點集合,狼狽逃竄,致使許多士兵成為明軍俘虜,受到革去總兵官,奪所屬諸申,籍沒家產等嚴厲處分。九弟巴布泰作為副將,當敵兵進攻時,既不帶兵抗敵,也不堅守城池,同樣逃陣,也受到革職處分。按理說,他們都是宗室高官,在國家大局麵前應當舍生忘死,起榜樣作用,而他們竟不顧國家利益,隻求貪生。十一弟巴布海,嚴重違法,被廢為庶人。十三弟賴慕布已是議政大臣,崇德六年(1641年,崇禎十四年),關雎宮宸妃病逝,皇太極因失去“克嫻內則,敬助中宮”的愛妃,無限悲痛,封為敏惠恭和元妃,其母科爾沁和碩賢妃親自來吊。滿、漢、蒙古等諸貝勒大臣齎酒跪奠。作為國喪何等之時,而部分宗室大臣卻“歌舞作樂”,賴慕布身臨其境,竟不禁止,毫無同情之心。

在諸兄弟中最讓皇太極操心的要數阿濟格和多鐸。盡管他們與汗兄之間有過杯酒之歡,但多數情況下如同路人,皇太極“勵精圖治,國勢日昌”,而他們卻漠然視之。阿濟格屢屢違紀、犯法。天命十一年(1626年,天啟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此前,有蒙古紮倫衛烏爾宰吐貝勒子厄參台吉,逃奔阿濟格貝勒處,皇太極以其兄弟歹青、拉式希補俱在德格類貝勒下,命同居一處。厄參台吉不從,願意跟從阿濟格,德格類不答應。阿濟格不顧汗兄聖旨,竟然大怒,舉刃相向。天聰三年(1629年,崇禎二年)五月,未曾奉命,擅自娶蒙古喀喇沁部落之女,擅自包辦多鐸婚事。崇德元年(1636年,崇禎九年)十一月,“徇私偏賞”本旗,誣蔑他旗,軍隊出明邊不親自殿後,致使後軍遭到明軍襲擊等罪。崇德四年(1639年,崇禎十二年)九月十八日,無故說本旗固山額真圖爾格,欲投奔兩黃旗。崇德七年(1642年,崇禎十五年)十月,鬆、錦圍攻戰進行得如火如荼,他卻散布“勞苦如此,不如遁走”,渙散軍心;戰爭勝利,召開慶功大會,不俟頒賞,擅歸私第;鎮守高橋獲敵20人,擅自縱釋;圍明寧遠城不守訊地,私行打獵,等等。崇德八年(1643年,崇禎十六年)七月,畏懼酷暑,患病已愈,居家不出,以多爾袞“煩瑣不已”為借口,不肯出府理事。同時,在攻克紮魯特部落,擒獲戴青時,欲納戴青之媳,善都之妻,大行不義,經皇帝幹預之後,仍前往土謝圖額駙處無理糾纏。總之,阿濟格不斷違法亂紀,給兄汗帶來不少麻煩。最令人失望的是崇德六年(1641年,崇禎十四年),敏惠恭和元妃喪時,他在高橋,見到宗室公固山額真篇古所部將領紮喀納,心懷怨望,在帳內戲舞,竟不過問,並有宗室公篇古、博和、屯齊喀、和,貝子尼堪、博洛,額駙古爾布什,議政大臣賴慕布等數人在場。令皇太極十分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