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之謎》 最受寵的親王(2)(2 / 2)

(二)子侄違法不滿

皇太極從兄弟的怨望中,如果能得到子侄一點兒體貼,必大感欣慰。然而,子侄同樣有怨恨之聲。長子豪格原本是他最大希望,但與自己不同心。崇德元年(1636年,崇禎九年)四月,豪格剛封和碩貝勒,對父皇不忠之事便被揭露。事情是:莽古濟格格生有兩個女兒,長女嫁給嶽,次女嫁給豪格,為姑舅親。在天聰九年(1635年,崇禎八年)十二月,莽古爾泰、德格類兄弟謀反真相大白,豪格受牽連。不知是氣還是怕,他毅然將妻子殺掉。皇太極在處分豪格時說:“彼等(嶽與豪格)遂懷異心以事朕”,其言語中透露出豪格至少知道密謀的某些蛛絲馬跡。結果受到降職“為多羅貝勒”。從這件事判斷皇太極父子之間關係很不協調。

和碩成親王嶽在皇太極即位、國體改革、收拾人心等方麵,態度積極。因此,皇太極稱帝後,位居六大和碩貝勒之列。但從天聰五年(1631年,崇禎四年)莽古爾泰與皇太極發生衝突,他態度明顯發生變化。嶽不知是親眼看到莽古爾泰獨坐而哭,還是他嶽母莽古濟格格告訴他的,竟公開同情藍旗貝勒:“殊可憐。”他貌似公道地指問皇太極:“與彼有何怨恨。”事實是皇太極終究是汗,莽古爾泰的過火行為,應當承擔責任。盡管如此,皇太極法外施仁,將所罰的人、物都已退還。嶽作為鑲紅旗旗主貝勒,親弟碩殺婦滅口,他“徇庇有罪之碩”,以情代法,實不應該。天聰九年(1635年,崇禎八年)十二月初五日,德格類、莽古爾泰和莽古濟三兄妹謀亂事件揭出,嶽第一反應是:“貝勒德格類,焉有此事,必妄言也。獲者詞連我耶”,表現“絕無忿意”,且擔心“詞連我耶”。結合皇太極批評他和豪格“懷異心以事朕”的話,表明嶽知道莽古爾泰謀反事件。當其職務降為多羅郡王後,盡管仍管兵部,而心中不滿情緒日增。崇德二年(1637年,崇禎十年)八月,演武場上大練兵,諸部蒙古貝勒都在場、官兵眾目睽睽,皇太極再三令他試射而他竟以不能執弓,憤怒地將弓“向諸蒙古擲之”。結果受到降職為貝子、解兵部任處分。此外,他還做過不少錯事,諸如討父親被罰馬匹,離間鄭親王濟爾哈朗與豪格的關係。以右翼楊威大將軍出征病死後,其部下蒙古官員阿蘭柴進一步揭露他的“陰事”,即曾將其家言“密語”奏汗,嶽“每深惡於我”。另一位蒙古官員桑噶爾寨揭發:“嶽曾給瑣諾木(莽古濟丈夫)刀一口,弓二張,囑之曰:‘爾其用此弓善射之,勿忘前約’”,並“召瑣諾木入內室密語”。上述事件引起很大震動,內院大學士希福、剛林及啟心郎索尼等認為“所關甚大”,上奏皇上。皇太極派希福等征求和碩禮親王代善、鄭親王濟爾哈朗和多爾袞意見。代善忍痛說:“當按律懲治,拋其骨,戮其子。”後經審理,皇太極判斷:“瑣諾木妻乃嶽妻母也。彼時奸謀,嶽亦必知之。”於是,十分傷心地說:“嶽自幼為皇妣太後所恩養,朕亦愛而撫之,以致成立。縱彼萌不軌之心,朕豈忍以法處之乎?”結果沒有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