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貝爾圖斯宣稱被馬克思“剽竊”的是什麼東西呢?原來他在1842年出版的《第三封社會問題書簡》中說,租(他把利潤和地租之和稱為“租”)之所以產生,不是由於對商品價值的“價值追加”,而是由於“工資所受到的價值扣除”。馬克思在1861-1863年手稿中,曾用諷刺的筆調對洛貝爾圖斯的“發現”作了批判,指出他所研究的是土地占有和資本占有還沒有分離的國家。他關於“租”即無酬勞動的論述,無論前提和結論都是錯誤的。例如,他認為各個商品中包含的無酬勞動量的比例等於這些商品的價值之間的比例。這是錯誤的。在必要勞動時間既定的情況下,生產不同商品的勞動者工作日的長度不同,也就是超出必要勞動之外的勞動時間延長程度不同,因而剩餘價值率也不同;這樣,各商品的剩餘價值之比就不等於這些商品的價值之比。又如,他認為剩餘價值量不僅取決於直接耗費的勞動,而且取決於機器、原料等物化勞動。這也是錯誤的。因為剩餘價值量“隻取決於直接耗費的勞動,不取決於固定資本的損耗,也不取決於原料的價值,總之,不取決於不變資本的任何部分”[75]。再如,他一方麵假定已經有一個一般利潤率存在,另一方麵又認為商品是按照價值進行交換,每個部門的“租”和這個部門的無酬勞動相等。這是矛盾的。如果利潤已經平均化,則商品隻能按照生產價格交換,每個部門獲得的利潤與這個部門的無酬勞動在一般情況下並不相等。而且,雖然洛貝爾圖斯模糊地猜到,剩餘價值同它的特殊形式(特別是利潤)的區別,“但是他不得要領,因為在他那裏,問題一開始就隻是要說明一定的現象(地租),而不是要揭示普遍規律”[76]。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所謂洛貝爾圖斯創立了剩餘價值理論,完全違背客觀事實。洛貝爾圖斯關於“租”的理論,包含著許多錯誤的東西。我們從1861-1863年手稿中清楚地看到,馬克思對這個理論是持批判態度的。
第三,恩格斯指出,洛貝爾圖斯自封為剩餘價值理論的創立者,這是對普魯士以外的事情,特別是對社會主義和經濟學文獻的驚人無知。
我們知道,資本家剝削剩餘價值的現象,已經存在幾百年。在這個漫長的曆史過程中,人們曾經對剩餘價值的起源問題進行了越來越深入的探索。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的優秀代表亞當·斯密已經知道剩餘價值是在生產過程中由工人創造的,“工人加到原料上的價值,在這裏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支付工人的工資,另一部分支付企業主的利潤,作為他預付在原料和工資上的全部資本的報酬。”這就是說,斯密已經知道地租和利潤純粹是工人產品中的扣除部分;或者說,是與工人加到原料上的勞動量相等的產品價值中的扣除部分。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另一個優秀代表大衛·李嘉圖比斯密前進了一大步。他把剩餘價值理論建立在勞動價值理論的基礎上;從勞動價值論出發,研究了工人在勞動過程中加到原料上去的價值分割為工資和利潤的問題,論述了工資與利潤相互關係的規律,指出了地租是超過利潤的餘額。在李嘉圖之後,有一位匿名作者在《國民困難的原因及其解決辦法》一書中,把一切剩餘價值都歸結為剩餘勞動,認為“支付給資本家的利息,無論是采取地租、貨幣利息的形式,還是采取企業利潤的形式,都是用別人的勞動來支付的。”這本不為世人注意的小冊子,包含著一個超過李嘉圖的本質上的進步。
李嘉圖的價值理論和剩餘價值理論,曾被廣泛地加以利用,作為反對資本主義的理論武器。早在1847年,馬克思就在《哲學的貧困》中寫到:“隻要對英國政治經濟學的發展有一點點了解,就不會不知道,這個國家所有的社會主義者在各個不同時候幾乎都提倡過平均主義地應用李嘉圖的理論。”[77]馬克思舉出了霍吉斯金、湯普森、艾德門茲等人的著作,並且指出,這樣的著作還可寫上四頁。這就是說,還在19世紀20-30年代,許多社會主義者的著作中已經反複強調,非生產階級所占有的財富,是對工人產品的扣除。
上述情況表明,洛貝爾圖斯的所謂發現,斯密早已做過論述;在李嘉圖的著作中也可找到,他沒有任何一點超過李嘉圖。同20-30年代社會主義者們的著作相比,他說過的東西別人早已說過,他在經濟科學上沒有提供任何新的東西。由此可見,他所自吹自擂的“發現”,不過暴露了自己驚人的無知。形形色色的無恥之徒借此大肆誹謗馬克思,則不僅是無知,而且是反動。正如恩格斯所說,盡管馬克思多次引用過20-30年代英國的反資本主義著作,可是在德國,人們對這些文獻仍然一無所知,“這還可以容忍。但是,不僅那位在絕望中揪住洛貝爾圖斯的衣角‘而確實不學無術的’庸俗作家(指魯·邁耶爾——引者),而且那位身居要職、‘自炫博學’的教授(指阿·瓦格納——引者),也把自己的古典經濟學忘記到這種程度,竟把在亞當·斯密和李嘉圖那裏就可以讀到的東西,煞有介事地硬說是馬克思從洛貝爾圖斯那裏竊取來的,——這個事實就證明,官方的經濟學今天已經墮落到何等地步。”[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