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3)

236問:開具發票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開具發票的基本原則為“都開”和“都要”的原則。

“都開”原則是指單位和個人在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時,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款項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都要”原則就是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同時對取得發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規定;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237問:發票的開具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發票開具範圍是指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何種情況下開具發票。

發票應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稅收時由收款方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或者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同時,開具發票的範圍與發票使用的範圍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發生非經營性業務收取款項時不得開具發票,單位內部各部門間發生業務往來結算款項時也不得開具發票,可使用內部結算憑證。按照發票開具主體的不同,發票開具範圍可分為用票人自行開具發票和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兩種情形。

用票人自行開具發票是指用票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經營服務,轉讓或接受無形資產、購銷不動產對外收取款項時,由收款方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或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是特殊情形。有兩種情況:

(1)向農業生產者收購農產品和從事廢舊物資經營的單位向個人收購廢舊物資時,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個人出售上述產品、物資一般不是固定的經營活動,個人收到貨款後,沒有發票開給對方作為收款證明,不開具發票則既不符合發票管理規定,也不符合收購單位財務製度要求。

(2)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用票人向個人支付稿酬、勞務報酬款項時,領款人也沒有發票開給對方作為收款證明,而付款方又有向收款方代扣代繳稅款義務。

238問:實際工作中發票的填開有哪些規範性要求?

單位和個人填開發票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時必須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份一次複寫,各聯內容完全一致,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填開發票應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兩種文字。

(1)發票啟用前要先檢查。

檢查內容是看有無缺聯少頁、重號少號、字跡模糊不清、錯裝混訂、漏章錯章、斷紙廢頁等問題。如果發現問題則該發票不能使用,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待請示後再作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2)按規定的順序填開。

必須按發票號碼順序,包括本數順序,每本號碼的順序填開發票。既不能跳本、跳號填開,也不能多本同時填開。

(3)逐欄填開發票。

應按照發票票麵規定的內容逐項進行填寫,不得空格、漏項或簡略,這是保證發票使用完整性的基本要求。

(4)全份一次性如實開具發票。

用票人必須按照經濟業務活動的真實內容,全份一次複寫打寫。填開發票時,應做到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套用和衝洗重用,對因填開或計算錯誤而作廢的發票,應當全份完整保存,並加蓋“作廢”戳記。

(5)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發票填開後,隻有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了開具方的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該發票才能最終成為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該發票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付款方也不能作為財務核算的有效憑證。

除了以上要求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地稅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範圍。

239問:填開普通發票有哪些具體要求?

根據發票管理製度的規定,普通發票的填開主要有以下要求:

(1)設專人開具發票;

(2)正常經營業務在確認經營收入、收取款項時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收款方開具發票;

(3)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4)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按要求開具;

(5)發票開具錯誤或開具後經營行為內容發生變化,要將已開發票“作廢”全聯附在發票原來的位置,然後重新開具;

(6)發票一律使用圓珠筆填開;

(7)填開發票一律使用藍色複寫紙,特殊情況下使用紅色複寫紙。

240問:通用發票的填開方式有幾種?

現階段通用的發票填開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手工填開發票;

第二,電子開具(防偽稅控、稅控收款機、開票軟件);

第三,裁剪發票開具;

第四,定額發票出具;

241問:普通發票的項目填寫有何要求?

普通發票的項目填寫有以下要求:

①票麵所有項目要寫全;

②付款單位要寫全稱;

③開票日期要寫準確;

④貨物名稱或服務項目要寫真實;

⑤規格、數量、單位、單價要寫清楚;

⑥大小寫金額要寫一致。

242問:普通發票(含定額票)在開具日之後多長時間入賬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製或者取得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四十七條規定,各單位辦理的事項,必須取得或者填製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企業會計製度》第十一條第(六)項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九條規定,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後。

綜上所述,發票應該在取得當月及時入賬。但由於各企業核算情況多樣,條件各異,特殊需要也必須在當年處理完畢。

243問:在哪些範圍內應使用地稅機關管理的普通發票?

(1)在下列經濟活動中,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地稅機關管理的普通發票,付款方必須向收款方索取地稅機關管理的普通發票,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①交通運輸業,是指使用運輸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或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征收範圍包括:從事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和裝卸搬運活動。

②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征收範圍包括:從事建築、安裝、修繕、裝飾、水利工程、道路修建、拆除建築物或構築物等活動。

③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金融、保險。

④郵電通信業:是指專門辦理信息傳遞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郵政、電信。

⑤文化體育業,是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文化業、體育業。

⑥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台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嚐遊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

⑦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使用範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

⑧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征收範圍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以及其他土地附著物的。

⑨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征收範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2)武警、軍隊對外出租房屋、提供有償服務應使用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而不應使用財政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聯合監製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通用收費票據》。

(3)凡經中央及省級財政部門批準納入預算管理或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均不用繳納營業稅。未納入預算管理或財政專戶管理的,一律繳納營業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凡涉及征稅的收費項目,均應納入稅務管理,進行稅務登記,其收費項目應進行納稅申報並使用稅務發票。

例如,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曆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按規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夥食費、考試報名費收入。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及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讚助費、擇校費等超過規定範圍的收入,不屬於免征營業稅的教育勞務收入,一律按規定征稅。

244問:企業開具紅字發票的情形有哪些?

稅總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開票有誤等情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1)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扣稅項目範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3)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麵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4)因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的,除按照《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外,銷售方還應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將該筆業務的相應記賬憑證複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5)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麵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245問:紅字發票有何開具要求?

開具紅字發票的基本要求是開具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重新開具發票。

246問:發生銷售折讓、折扣時,如何開具發票?

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注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回扣或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經營者可以在發票上注明回扣或傭金的比例和金額。

247問:納稅人應當如何開具通用機打發票?

通用機打發票分為平推式發票和卷式發票。

納稅人使用平推式發票的,部分可以使用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開發的開票軟件及本行業收費係統開具發票,對其他納稅人需要的通用機打發票開票軟件,由省地稅局統一組織開發,免費提供給納稅人使用。

納稅人使用卷式發票的,目前基本屬於稅控卷式發票,通過稅控收款機開具。

248問:怎樣開具網絡發票?

開具網絡發票僅需要一台普通配置的辦公用計算機和打印機。用戶通過互聯網登錄收稅門戶網站,點擊“發票在線應用係統”,進入係統後在顯示出的電子發票界麵填入相關發票信息,將一張空白紙質發票放在打印機下,點擊打印提示,一張網絡發票誕生。發票在線應用係統主要包括網上購票、在線開票和發票數據查詢應用三大功能。網絡發票以單聯式為主體。

249問:不動產發票和建築業發票的開具要求有哪些?

(1)不動產發票和建築業發票應使用計算機開具。

(2)凡按規定確定為自開票納稅人的,應在不動產所在地和建築業勞務發生地開具不動產發票、建築業發票;凡按規定確定為代開票納稅人的,應在不動產所在地和建築業勞務發生地,由其主管稅務機關代開不動產發票、建築業發票。代開發票時先征稅後開票,稅務機關按月彙總,如該納稅人未達到起征點可申請辦理退稅。

(3)不動產發票、建築業發票統一采用幹式複寫紙印製,背塗顏色為藍色。不動產發票第一、二、三聯和建築業發票第一、二聯為45克。

(4)不動產發票、建築業發票開票軟件暫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統一開發。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按照稅務總局《通知》的規定,選用符合稅務總局不動產、建築業營業稅項目管理軟件的信息傳輸和比對要求的不動產、建築業申報開票軟件,開具不動產發票、建築業發票。對不具備計算機開具條件的地區,需使用手工開票的,由省稅務機關按照不動產發票、建築業發票票樣的規格和內容統一印製手工版發票,“機打代碼”、“機打號碼”、機器號碼、“稅控碼”可暫不填寫。

(5)需要開“紅字”發票的,應在銷售金額合計的大寫金額第一字前加“負數”字,在小寫金額前加“-”號。在開具紅字發票前,收回已開出不動產發票、建築業發票的發票聯,全部聯次監製章部位做剪口處理。

250問:海關發票的繕製要求有哪些?

(1)與商業發票的相應項目必須完全一致。

(2)須列明國內市場價或成本價時,應注意其低於銷售的離岸價。

(3)經準確核算的運費、保險費及包裝費。

(4)海關發票應以收貨人或提單的被通知人為抬頭人。

(5)簽具海關發票的人可由出口單位負責辦事人員簽字,證明人須另由其他人員簽字,不能是同一人。

251問:商業發票繕製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商業發票(以下簡稱“發票”)沒有統一的格式,但是,一般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1)首文部分。

首文部分應列明發票的名稱、發票號碼、合同號碼、發票的出票日期和地點,以及船名、裝運港、卸貨港、發貨人、收貨人等。

①發票名稱。

發票上應有“Invoice”(發票)字樣。一般情況下應按信用證對發票的具體要求製做。例如,如果信用證要求提供的是“CommercialInvoice”(商業發票),則發票的名稱必須有“Commercial”字樣,否則發票則與信用證的要求不符。

②發票號碼。

發票號碼是出口商製作發票的編號,這是發票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之一。

③合同號碼。

發票中應反映進出口雙方貿易合同的號碼。信用證中經常規定要在發票上加注合同號碼。但是,如果信用證規定加注的合同號碼與實際合同號碼不符並且來不及修改時,發票上應按信用證的要求加注錯誤的合同號碼。不過,可在錯誤的合同號碼後麵注明“正確的合同號碼應為……”。

有時,信用證要求在發票上加注開證行名稱和信用證的號碼,則應將其加注在發票上。

④發票的日期和地點。

發票的日期就是發票的製作日期,也應理解為發票的簽發日期。一般情況下,發票的日期應略早於彙票日期,同時不能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期,發票的日期應在運輸單的出單日期之前。

發票的製作地點一般是出口公司的出單地點,在發票上應有反映。

⑤裝運港和目的港。

一般發票上應列明貨物的裝運港和目的港口。

⑥運輸工具。

如果采用直達船運輸時,應在發票上加注船名,如果中途需要轉船,則應注明轉運港名稱。

⑦收貨人(Consignee)。

收貨人就是發票的抬頭人,一般為進口商或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其名稱和地址(有時包括電傳號碼、傳真號碼等)應嚴格按照信用證的具體要求加打在發票上。

⑧發貨人(Consignor)。

發貨人一般為發票的出票人,即是出口商或信用證的受益人,其名稱和地址一般打印在發票的上方。如果信用證中有特別規定,則按信用證的具體要求輸入,一般情況下,發貨人的名稱和地址等應與信用證的受益人完全一致。

另外,發貨人(即信用證的常駐受益人)應在發票的右下方打印上自己的名稱並簽字或蓋章。

(2)本文部分。

發票的本文主要包括嘜頭、商品名稱、貨物數量、規格、單價、總價、毛重/淨重等內容。

嘜頭是貨物的標記。發票上的嘜頭應與信用證中規定的嘜頭完全一致。

②商品名稱。

發票上的商品名稱應與信用證中規定的商品名稱完全一致。如果信用證中的商品名稱有錯誤或漏字等並且未來得及修改,發票上的商品名稱也應將錯就錯,以保證發票與信用證規定的完全一致。不過,可在錯誤的名稱後麵加注正確的名稱。

銀行隻負責審核單據表麵上的一致性。因此,商品名稱的表麵性應與信用證的要求保持一致,不可使用商品名稱的簡寫或繁寫或同義詞或同義名稱等。

③貨物數量和重量。

發票中列明的貨物的數量(件、個、條等)和重量應與信用證中貨物描述的數量和重量完全一致,並與提單等基本單據中貨物的數量和重量一致。

④規格。

貨物的品質規格是出口商交貨的標準,發票上一般應標明所裝貨物的品質規格情況。

⑤商品的單價和總價。

發票的單價一般包括計價單位、計價貨幣、價格條件和單價金額等內容。發票的單價應與信用證中規定的貨物單價一致。

發票的總價不是貨物總金額、總價值,也就是貨物數量與貨物單價之積。發票的總金額不能超過信用證的金額(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

(3)結文部分。

發票的結文一般包括信用證中要求加注的特別條款或文句。

發票的結文還包括發票的出票人簽字。發票的出票人簽字一般在發票的右下角,一般包括兩部分內容:

一是出口商的名稱(信用證的受益人);

二是出口公司經理或其他授權人的手簽,有時也可用手簽圖章代替手簽。

但是,有些國家規定,寫在簽署人簽字以下的文字內容無效。因此,應特別注意,發票的各項內容應列在簽署人簽字之上。

UCP500規定,如果信用證沒有特別要求,發票可以沒有簽字。

252問:專用發票的開具對象是什麼?

專用發票隻限於一般納稅人使用。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實施細則規定應當繳納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應稅項目),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253問:開具專用發票有哪些規範性要求?

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要求開具:

(1)字跡清楚。

(2)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項目填寫齊全。

(4)票物相符。票麵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5)各項內容正確無誤。

(6)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7)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8)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9)不得開具偽造的專用發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11)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製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

開具的專用發票有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作為扣稅憑證。購買方有權拒收。

254問:開具專用發票的方法和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1)專用發票的開具方法。

①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

稅務機關在發售專用發票時(電腦專用發票除外),必須監督納稅人在專用發票一至四聯(即存根聯、發票聯、抵扣聯、記賬聯)的有關欄目中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印跡不清晰的專用發票不得交付納稅人使用。對於目前納稅人庫存未用的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督促其按規定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是指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的內容(包括銷貨單位名稱、稅務登記號、地址、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及賬號等)和格式刻製的專用印章,用於加蓋在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內。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凡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的,屬於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使用藍色印泥。

②專用發票有關欄目的填開方法。

●“單價”、“金融”欄的填寫不含單價、金融。

●增值稅專用發票彙總開具方法的規定。彙總填開專用發票,可以不填寫“商品或勞務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和“單價”欄。彙總填開專用發票,必須附有銷售方開具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銷貨清單。銷貨清單應填寫購銷雙方的單位名稱、商品或勞務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銷售額。銷貨清單的彙總銷售額應與專用發票“金額”欄的數字一致。購貨方應索取銷貨清單一式兩份,分別附在發票聯和抵扣聯之後。

●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在“金額”、“稅額”欄合計(小寫)數前用“¥”符號封項,在“價稅合計(大寫)”欄大寫合計數前用“⊙”符號封頂。

●必須詳細填寫,購銷雙方單位名稱不得簡寫。如果單位名稱較長,可在“名稱”欄分上下兩行填寫,必要時可出該欄的上下橫線。

●“稅率”欄,按適用的稅率填寫,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按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貨物,本欄填寫征收率6%。

(2)專用發票的開具時限。

專用發票開具時限規定如下:

①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②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物的當天。

③采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④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托方送交代銷清單的當天。

⑤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到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⑥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⑦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一般納稅人必須按規定時限開具專用發票,不得提前或滯後。

255問:哪些單位和個人在需要臨時使用發票時,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

(1)依法應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的;

(2)已辦理尚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或發票領購手續尚未辦理的;

(3)不符合印製、領購條件的;

(4)臨時取得經營收入的;

(5)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的非經營性收入;

(6)使用限額發票且業務成交額超過限額的。

256問:銀行銷售黃金開具什麼樣的發票?

金融機構所屬分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銷售實物黃金時,應當向購買方開具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監製的普通發票。

257問:“加工費”能否開具收購發票?

【例】某公司有筆收購業務是2009年4月份發生的,當時公司為生產脫水蝦仁從沿海漁民手中收購了一批價值42.5萬元的活蝦,並在當地一家個體加工廠進行了初加工,付給對方加工費2.5萬元。由於對方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於是公司就將這2.5萬元的加工費連同收購蝦仁的費用一同開具了農產品收購發票,進項稅額是5.85萬元(45×13%),但不知這筆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可以按買價的13%憑開具的收購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其中買價包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價款,但不包含應支付的加工費,同時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未按規定取得並保存增值稅抵扣憑證,或者增值稅抵扣憑證上未按照規定注明增值稅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其進項稅額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在這裏食品公司可以在委托個體加工廠加工活蝦時,要求對方到所在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開具普通發票,公司憑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按3%的稅率抵扣進項稅額,而不能將這筆加工費直接開具成農產品收購發票按13%的稅率抵扣進項稅額。

258問:業主繳納水電氣費時,開具發票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有關規定,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實際需要,經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研究決定:

(1)物業管理企業收取代業主支付的水、電、暖、燃氣、有線電視、互聯網使用等費用時,使用稅控收款機或計算機開具省地稅局監製的《××市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通用發票》(平推式、卷式),開具時應當分項列明代收款項的名稱及金額。

(2)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開具代收費用發票後,水、電、暖、燃氣、有線電視、互聯網運營等部門不得再向業主開具發票。

(3)由業主直接向水、電、暖、燃氣、有線電視、互聯網運營等部門繳納費用的,應當取得上述部門開具的發票。

259問:從事代理報關業務的納稅人開具何種發票?

根據國稅總局通知要求,凡從事報關代理業務的企業,從2008年8月1日起,在辦理報關代理業務收取款項時,應開具統一的《報關代理業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不得開具其他發票。

需要使用《專用發票》的報關代理企業應在2008年12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到主管稅務機關領購《專用發票》,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北京市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專用發票》開具報關代理業務收取的款項。

260問:銷售商品房時使用抵用券如何開具發票並繳稅?

【例】已售出商品房B1201一套?總價100萬元,並已全額開具不動產發票。之後房價下降至90萬元,已重新簽訂合同,10萬元以現金抵用券形式退還(該券可以用於購買本項目的其他商品房)。若該抵用券現已抵用於購買另外一套合同總價為80萬元的商品房(B1101)。請問此時可以申請開具B1201房紅字發票,同時開具90萬元的發票,然後B1101房按80萬元(即70萬元現金+10萬元抵用券)開具發票嗎?如果不能這樣開,那麼會導致發票金額與合同總價不一致的情況。此種情況應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08年第540號)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後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退還已繳納營業稅稅款或者從納稅人以後的應繳納營業稅稅額中減除。”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後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該公司退回的10萬元抵用券的現金,可以在以後的應繳納營業稅稅額中減除。該公司再銷售其他房產時,按銷售價開具發票並繳納營業稅。

261問:舊機動車交易市場銷售二手車應開具何種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二手車銷售發票式樣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693號)規定,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在銷售、中介和拍賣二手車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262問:從超市購買勞保用品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另外,《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綜上所述,超市銷售勞保用品,如果購買方是一般納稅人,可以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超市是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63問:使用在線係統開票時不小心將發票打印在一張空白紙上,能不能補打發票?

不能補打,隻能作廢該發票。同時納稅人還需要使用一張空白紙質發票,把該作廢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寫在空白紙質發票的右上角,標明“作廢”字樣,並在次月10日前到當地地稅辦稅服務廳進行驗銷。

264問:公司未按實際收款額、折扣額開具發票,怎樣申報銷售收入?

【例】某企業發生銷售業務時,隻在售貨小票(公司自製)上列示銷售額、折扣額、實際收款額,而未開具相應發票,月末在其申報銷售收入時,可否按減除折扣額後的實際收款額申報銷售收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根據此規定,商家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時,應該開具發票。

同時根據《關於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複》(國稅函〔1997〕472號)的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銷售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計算征收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因此該企業在申報銷售收入時,不可按減除折扣額後的實際收款額申報銷售收入。

265問:打印發票時隻打印出一半,另一半無法打印出來,該如何處理?

導致該現象發生的原因可能為打印機設置問題,如紙張大孝紙形不符等原因。可重新安裝打印機驅動程序,重新設置打印機紙張至適合大小,如所用打印機不支持將打印機紙張設置為發票用紙大小,請更換打印機。

266問:在經營活動中涉及合同違約金的收付問題,應如何開具發票?

(1)供貨方(收款方)收取違約金。

①合同實施前違約。

如果是供貨方(收款方)收取違約金,並且對方在合同實施前違約,雙方最終並沒有執行合同,則此違約金不屬於生產經營收入的業務往來結算,根據相關的規定,不需要開具發票。可以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開具收據,有稅務機關監製收據的地區,可以開具稅務機關監製的收據。

②合同實施過程中違約。

如果是供貨方(收款方)收取違約金,並且對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違約,而合同內容屬於應交增值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則此違約金構成價外費用,違約金收取方需要與貨款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客戶,並計算繳納增值稅。

例如,A、B公司簽訂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供應產品,如果A公司已經發出部分貨物,B公司違約,則A公司收取的違約金,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給B。

如果合同內容屬於應交營業稅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上述違約金屬於價外收費。《關於營業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並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則違約金應該開具營業稅發票給對方。

(2)收貨方(付款方)收取違約金。

如果是收貨方(付款方)收取違約金,則無論對方在何時違約,收取違約金一方隻需開具收據給對方。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也就是說,開具發票的前提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取得了生產經營收入,而收貨方(付款方)得到的違約金並不是生產經營收入,所以不需要開具發票。

267問:收取房屋租賃違約金,是否開具發票?

【例】某企業將房屋租賃給A公司,未到期因故收回,應付A公司違約金20萬元,那麼,A公司應該給該企業開發票嗎?應在稅務機關代開何種發票?

《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上述A公司收取的違約金20萬元,是在未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未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的情況下收取的違約金,不屬於增值稅及營業稅的征稅範圍,不征收增值稅及營業稅,也不屬於發票管理範圍,因此A公司不需要開具發票,隻開具收款收據即可。但對A公司來說,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268問:購買打折商品,要求開具發票,但卻被告知打折商品不能開具發票,此做法是否正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銷售商品、提供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可由稅務機關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由此可見,不管商場是正常銷售,還是打折處理,均應依法開具發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開。

269問:設備售後回租,發票該如何開具?

【例】某公司是以售後回租形式將大型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期滿再以約定價格購回該設備,應向租賃公司索取何種發票入賬?

企業售後回租業務應區分為銷售和租賃兩個業務。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若融資租賃公司屬於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應繳納營業稅,企業應取得營業稅發票;若不屬於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留購該設備,該租賃公司應繳納增值稅,企業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270問:非物流企業產生運輸業務可以開具運輸發票嗎?

【例】某公司是一家生產製造企業,如果該公司運輸業務不委托第三方物流企業運輸,而是用該公司的自己車輛發送貨物。那麼能簽訂運輸協議和開具運輸發票嗎?

(1)該公司不具備道路運輸許可證,是無法開具公路(內河)運輸發票的。該公司發生的運輸成本隻能用車輛油耗、路橋費、維修保養等票據進行衝抵。

(2)即使是該公司自己的車輛也需要去申請運營證,否則車輛拉貨是違法的。沒有任何其他一方為該公司提供運輸服務,發票也是無法開具的。

271問:如何開具捐贈、讚助業務的收據和發票?

捐贈、讚助業務盡管在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收入處理,但按稅法規定,很多業務還是需要作為視同銷售業務處理的,視同銷售時的計價依據按銷售價格或當月、最近時期銷售同類資產的平均價格或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由於捐贈、讚助資產價值是以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為基礎,雙方協商一致產生的,因此將捐贈、讚助資產價值作為視同銷售價格(增值稅業務為含稅價格)比較合理,捐贈或讚助的收據或發票按此金額開具。

財企[2003]95號文件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對外捐贈支出,應當取得受贈方出具的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統一印(監)製的捐贈收據;救災、濟貧等對困難的社會弱勢群體和個人的捐贈,無法索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統一印(監)製的捐贈收據的,應當依據城鎮街道、農村鄉村等基層政府組織出具的證明和企業法定負責人審批的捐贈報告確認。對於讚助業務:非廣告性質的讚助支出,應當取得稅務機關印(監)製的發票。

272問:開具或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發票”主要指什麼?

開具或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發票”主要指:

(1)應經而未經稅務機關監製的發票,比如收據、白條、自製憑證、假發票等;

(2)填寫項目不齊全、內容不真實的發票;

(3)字跡不清楚的發票;

(4)沒有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的發票;

(5)偽造、作廢以及其他不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發票。

273問:融資租賃業務應繳納何稅種,開具什麼發票?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合同中未明確最終是否轉讓所有權的,前先租賃業務繳納營業稅,開具地稅發票,最後若按殘值購買所有權的,應按殘值繳納增值稅,開具國稅發票。若不轉移所有的,全部開地稅發票。

274問:某單位擴建費由另一單位讚助,另一單位可否要求該單位開具發票?

單位讚助款,不屬商品或勞務發生而取得的收入,是一種無償的收入或支出,按發票管理有關規定,不屬開出或索取發票的範圍,因此該讚助款不能開出稅務機關印製的正式發票。

275問:開具給個人的通信費發票,能報銷入賬並稅前扣除嗎?

在稅務方麵並沒有專門針對企業通信費支出作出具體的規定,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等法規文件的規定精神,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通信費是準予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近幾年,隨著通信技術尤其是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加上通信製度改革,公務通信“個人化”事實上已經不可避免,所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個人因通信製度改革而取得的通信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後計征個人所得稅。

該文件下發後,各地為執行方便都製定了具體的實施辦法,大體分兩種做法:

一種是規定限額列支,比如某一層級人員每月可以給予若幹金額的通信費補貼,不需要提供通信費發票;

另一種是限額報銷,即在不超過規定的標準內憑通信費發票報銷。

276問:舉辦培訓班、駕駛員培訓、運動場收費等收入,應開什麼發票?

開具發票應遵循征稅原則,應根據勞務行為適用稅目開具相應的發票,不可單憑稅率確定如何開具發票。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文化體育業”稅目中“其他文化業”是指除經營表演、播映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的業務,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此項規定所稱培訓活動包括各種培訓活動,因此對文化培訓應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征收,應開具《文化體育業發票》。運動場出租乒乓球台,應按體育業征稅,也應開具《文化體育業發票》。

以租賃方式為文化活動、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提供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出租場所屬於租賃業的征收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