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丟失發票;
(2)損(撕)毀發票;
(3)丟失或擅自銷毀發票存根聯以及發票登記簿;
(4)未按規定繳銷發票;
(5)未按規定建立發票保管製度;
(6)其他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
358問: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行為該如何處罰?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納稅人有下列屬於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行為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1)拒絕檢查;
(2)隱瞞真實情況;
(3)刁難、阻撓稅務人員進行檢查;
(4)拒絕接受“發票換票證”;
(5)拒絕提供有關資料;
(6)拒絕提供有關發票問題的詢問;
(7)其他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行為。
359問: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會受到什麼樣的行政處罰?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1)未按照規定印製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2)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3)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4)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5)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6)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7)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發票的行為,由稅務機關收繳發票,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8)私自印製、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製作發票監製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的行為,由稅務機關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
360問:對偽造或者出售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應如何處罰?
(1)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4)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5)偽造、出售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分別依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361問:將空白發票帶到異地開具的違規行為該如何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發票僅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盛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
未經批準,跨規定的使用區域開具發票屬於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對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62問: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被賣掉了,稅務機關會怎樣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對未按規定保管的,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63問:虛開手寫普通發票可能受到多少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對有上述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364問:普通發票因管理不善而被偷,該如何處理?
根據相關規定,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書麵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同時規定,對違反規定發生被盜、丟失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65問:開具“大頭小尾”發票該如何處罰?
開具大頭小尾發票,確實造成少繳稅款的,應對其偷逃稅款部分予以補征,並按《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其偷稅數額,是按發票聯數額減去存根聯數額後的餘額乘以相應的征收率,即少繳的稅款。
如果個體戶開具大頭小尾發票,隱匿經營收入、造成實際經營額高於核定定額20%以上而未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定額的,應按偷稅處理。偷稅數額為實際經營額減去核定定額的差額乘以相應的征收率。
366問:擅自撕毀普通發票的行為稅務機關應對其進行怎樣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損(撕)毀發票屬於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67問:對違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