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在樹上喊話的布穀鳥3(3 / 3)

乘降所新來的大洋馬正從火車路基上滑下,他看見一個抱麻袋的人靠著乘降所的牆蹲著。

大洋馬說:“你靠這兒幹什麼,火車都走了。”

拉小提琴的知青說:“等明天那班。”

現在,李火焰離開蕎麥地,前麵曾經是一片苗圃,樹苗給挖走了,地凹凸不平地空著。李火焰先用兩腳,再用兩手把土地盡量撫平。然後,他坐下,想歌詞。天上的雲彩一朵一朵,像擺布安排好了的假紙片一樣。李火焰想:誰把它擺得這麼好,好像紅衛兵拉練排隊形,一律向前看齊,這麼好的雲彩,關玲金榜他們都看不著了。

李火焰摸索到一塊帶棱角的石頭,想一句就在土上寫,很快寫了巨大的一片,有起有伏,四麵連上了這一年活靈靈的莊稼。最後,他給字們包圍住。

放工的人從遠處過來,他們嘻嘻哈哈地問李火焰在幹什麼。

李火焰大聲喊:“都別過來!”

人們給一次次突然來的壞事情嚇怕了,馬上都停在一片慘淡無光的夕陽裏。

李火焰說:“別踩了,那是我寫的歌詞。”

1999年9月—2001年1月深圳

2001年2月28日鄭州改定

後記一

很多年來,我都不能忘掉我對七年農村生活的記憶(1969年隨父母下放三年,1974年作為知青插隊四年)。它自然而然地自我逐漸沉澱過濾著,在我和我的同代人這裏,它終於越來越接近客觀和真實了。

1996年,我開始準備用長篇的形式寫這段生活。在我以前,知青作品已經有了相當的數量。我感覺,二十幾年過去後,在我頭腦中最終留下來的東西和以往作家們所寫過的有許多不同。有些發生過的事情脫離了實效性,永遠值得重提。

我插隊的後期,在東北農村的一個縣知青辦編輯知青報,名字叫《一代新人》。在三年的時間裏經常下鄉,我接觸過各種各樣的知青。因此我把我的故事設定在特定的空間—方圓四十裏的一個公社,和特定的時間—一年的四個季節。在最前麵,我畫了一張假想中的公社地圖,想讓人看得更真切。

作為一個多年來寫詩的人,我的這個長篇遵循著以下幾個認識:

一、真正的生活本身經常不存在必然的關聯,它們常常自然地散布、發生著。特別在那個年代,生活中充滿了不可知。那是一段相當混沌全無條理的生活。

二、我沒有選擇一個親曆者的角度,我和每一個閱讀者一樣隻是旁觀。事實上,對於那段生活,親曆者們不隻經曆了苦難,同樣也有許多的歡快。他們自虐與虐人,被害與害人。

三、這部小說裏沒有人物的外貌描寫,我有意消解它。當我回想起那個年代,每個人的語言、服飾、環境,包括陳設幾乎都是一樣的。留下來的是一團強烈又怪異的氣息。

四、我想寫一部充滿了動作的東西。1975年,知青中曾經有這樣的流言,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小說中的心理描寫極有限,凡是“想”,我都希望它非常短促,簡單到極點。而且想者包括了人以外的其他萬物,因為生活本身是絕對公正和完全的無動於衷。人是本能地吃和睡,牛是本能地走和停,大地是本能地由綠到黃。

五、小說中的對話,我全部使用了東北方言。方言是活的,能最直接地把人帶進那個年代。

六、設置一百二十六個小的段落,每段有相對獨立的情節,看起來是散的。但是以我的理解,正是自然散碎的東西推進著我們充滿變數的生活,任何年代都如此。活著就是個大故事,不需要再編織。

這麼多年過去了。一場由幾千萬人參與的人口大遷徙,與它的親曆者們已經有了相當的距離,忘掉了也正常。但我一直認為中國70年代後期的知青生活有著相當複雜的內涵,想忘掉也難。應當有人以新鮮的手法,客觀的角度,超越某一個人某一事件,更冷靜地講述它。在大約三年的寫作中,我的目標一直就是這個。

後記二

這是一本直接寫知青的書,寫的是1975年到1976年間,北方鄉村一個方圓四十裏的區域裏的知青們。

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從上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持續十幾年,先於文革開始,晚於文革結束,涉及青年學生超過千萬。70年代中晚期,這運動正呈現著它抗拒不了的特定命運和風格,雖然看上去也有特別的“生機勃勃”,可見任何嚴酷時刻,新生命的質感都不可能被真的壓抑掉,隻是扭曲變形怪異地掙紮著呈現,想奪走人的本性隻有消滅人本身。

任何一個時代的親曆者身在其中的時候,常常很難體會平凡的日子有什麼特殊,很難有人能跳出日常生活本身去提煉它的特異和怪誕。

寫它的時候,我心裏很明確,把力氣用在細微的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借助它來還原、貼近那個年代的真實。動感、畫麵、方言、群像,隨機性,讓“死去了”的人物重新活起來,相信特定時代的荒誕和超越會被不起眼的細小們繽紛地帶出來。

所有本該存在的東西,那個時候其實都不缺,善和惡,快樂和悲哀,時尚和落伍,都以它當時特有的方式延續著。

如果有一本當年的“誠實可信”的實時記錄,比如日記,我會不加猶豫,借助或直接整理原始記錄,我的首選很可能不是虛構一部小說。但是,那個年代幾乎沒有留下真正意義上的“記錄”。曾經看過幾本當時的日記,記錄者雖然不同,風格、語言、思路出奇地相同,完全像出自同一個人,都是語錄摘抄、自我激勵、空洞抒情的集合體。一個狠鬥“私字一閃念”的時代,幾乎消滅了所有的個人,消滅了可以信賴的“記錄體”。我自己的經曆可以為例,1966年讀小學三年級,父親總抽查我的抽屜,總在嚴厲警告不能寫日記,他會查我寫在紙上的任何字跡。他常說:日記就是拱手交給別人“整你”的材料,“整你”是他常說的話。

這本書準備了好幾年,動筆時候是手寫稿,反複抄改,寫了將近三年。第一次在北京出版恰好趕上**,聽朋友說,曾在堆滿圖書的庫房裏見到有工人在看這本書,朋友有點兒不解,感覺這書的風格應該不是庫房工人的口味,但是工人說這書好看。時隔十年,它得以再版。感謝生活給我的全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