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的重任是拍戲,如果是我的人情肯定不會讓你接的!”劉梅搖了搖頭:“但是完美娛樂給我開了個不忍拒絕的條件!”
“哦?”蕭張來了興趣:“什麼條件竟然打動劉姐了?”
“你的合同!”劉梅開口道:“完美娛樂知道留不住你,所以決定你隻要參與這個網綜,等這一季節目結束之後直接與你和平解約。不過前提是,這個節目的報酬全歸公司,而你要堅持到十二期比賽全部結束!”
一邊說著,劉梅把合同遞給蕭張。
蕭張打開一看,發現這是個名叫《古風曲》的直播類音樂綜藝。一共十二期,每一期都會邀請七位歌手登台演唱一首古風歌曲。除了第一場沒有要求以外,往後每一輪的歌曲都分別從最能代表華夏的十大元素中篩選,包括但不限於、畫卷、萬裏長城、武術、太極、竹簡、飛天、華表、四大發明、論語、戲曲、茶、瓷器、甲骨文、漢代竹簡、豎排線裝書、中國漢字、青銅器、漢服......
每次都有兩個題目,由選手任選其一。無論是老歌還是新歌都隨意,但如果選別人的歌,這版權費需要歌手自己出!
另外這些歌的LIVE版本版權歸雙方共同所有,歌會放在諦聽音樂上麵根據一個星期的下載量來評定名次,分成是節目方和選手對半。前三名可以留下繼續比賽,每期都會有四位新人補上空缺的位置。
“十二首古風歌,最後還要奪冠!live版權還得平分!嗬嗬~”
聽到這樣的條件,就連蕭張都忍不住稱讚其開條件的人了。
且不說十二期節目通告費就占了多少,這十二首歌live的下載又是一大筆錢!
而且等到節目結束,蕭張的合約也就剩下一個月而已了!
我費盡心思比賽,就為了提前一個月離開公司?
鬧呢!
“這種條件不可能有人答應!”蕭張有些難以理解:“劉姐,按理說對方開這樣條件你直接拒絕就是了。怎麼還會拿給我看呢?”
“這是公司給的初步合同。”劉梅開口道:“談判不就是漫天要價、就地還錢嘛。”
“像是主辦方LIVE的分成是統一的,因為這本就是主辦方的盈利點之一。”劉梅開口道:“但和公司之間的分成以及解約條件還能扯皮一下。”
“我現在的身價十二期網綜的總價大概在兩千萬到兩千五百萬之間吧?”蕭張想了一下,開口道:“這份錢按照分成到我手裏也就五百萬的樣子!假如我堅持到最後一期,也就是相當於自己用五百萬買斷了自己最後四十多天的合同而已。”
“對我們來說不虧,可以提前一個月開自己的公司。”蕭張開口道:“提前一些也不算壞事,但代價卻是我們的電視劇拍攝要根據我壓戲而調整!最為關鍵的是他們這樣算計我,讓我感到很不爽!”
劉梅不確定地問道:“你的意思是?”
“答應下來,但我要調整一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