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新罕布什爾的約翰朗東和尼古拉斯吉爾曼到會。他們能來,全靠46歲的約翰朗東先生慷慨解囊,自己掏腰包支付兩人的路費,使新罕布什爾總算沒有缺席。蘭欣和雅茨7月10日離會後,紐約代表團失去表決權。新罕布什爾代表團的到來,使有表決權的邦恢複到11個。
8月6日,馬裏蘭的約翰弗朗西斯默塞到會。這是最後一位到會的代表,而且幾乎一到(8月8日)就表示對整個方案的反感,斷言方案絕不可能成功。在作了大約18次發言後,他在8月17日或者18日離開會議,而且一去不複返。他的到會,好像隻是為了表示反對。和他一樣以退場表示抵製的代表一共有4個。兩個是紐約的,即雅茨和蘭欣;兩個是馬裏蘭的,即路德馬丁和默塞。不過默塞到會時間短,雅茨並不發言,舌戰群儒的主要是蘭欣和路德馬丁。其中戰鬥力最強的又是路德馬丁,他一直戰鬥到9月4日才退場。
1776年前,在北美新英格蘭地區(今美國東北角,包括緬因州、新罕布什爾州、佛蒙特州、馬薩諸塞州、羅德島州、康涅狄格州),當地政府的許多問題常常是在城鎮會議上解決的,所有人都被允許參票投票。
我寫這一段文字,感覺就像是在讀《水滸傳》,一會兒一撥好漢上山,一會兒一撥好漢上山。可惜費城不是梁山泊,會議代表也不是江湖好漢。他們到這裏來,並不是要一樣的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秤分金銀,也不會但有動靜便齊聲唱道:頭領哥哥說的是。相反,為了國家前途、民族大義,也為了各邦利益、個人觀點,他們將在這裏展開一場曠日持久難解難分的大辯論,使唇槍舌劍的會場不亞於硝煙彌漫的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