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在會上的這種低調,有表層的原因,也有深層的原因。他成為合眾國的締造者(father),則既因為他“有所為”,更因為他“有所不為”。所謂“有所為”,自然是指他領導了獨立戰爭,參加了製憲會議,擔任了合眾國第一屆總統。所謂“有所不為”,則是指他作為手握兵權的總司令,在獨立戰爭勝利後,主動把軍權交還給國會;作為美國曆史上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全票當選的總統,在行將結束第二屆總統任期之際,鄭重向全國人民表明退休還鄉的願望,開創了美國總統任期不超過兩屆的先例。華盛頓有所為,美利堅民族得以獨立;華盛頓有所不為,美利堅人民不受其害。正是出於這兩個方麵的原因,才使他成為合眾國的father。father這個詞,除“父親”外,還有“創立者”和“締造者”之意。過去我們都稱華盛頓為美國的“國父”,其實是不準確的,也不符合事實。把“合眾國的締造者”(或“創立者”)理解為“國父”,是一種典型的帝製思維和專製思維(稱皇帝為“君父”)。華盛頓卻並不認為他是美利堅人民的父親,而隻認為自己是人民的兒子。
作為合眾國的締造者,華盛頓其實是一個很平常甚至還有點平庸的人。他在青年時代既沒有“彼可取而代之”的念頭,也沒有“問茫茫大地誰主沉浮”的氣概,最大的願望不過是擁有更多的土地,在英國殖民常備軍謀個一官半職。如果不是風雲際會時勢造英雄,他也許會在他弗吉尼亞的農場裏了此一生。他的智力並無多少超人之處,形象也沒有什麼特殊魅力。他文筆流暢但缺乏文采,待人誠懇但刻板冷淡,和他共進晚餐竟如“葬禮般的肅穆”。曆史和人民選中了他,主要因於他的人品。他的誠信無懈可擊,他的公正自始至終,他的良心使他的決策絲毫不受個人利害、親緣、好惡等因素的影響,何況他還有與誠信、公正和良心密切相連的另一種美德──審慎。這就使大家相信,把國家交給他是可以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