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等遇到了真正喜歡的人(2 / 2)

“那把木梳是金東漢先生送給我曾祖父的,當時我的曾祖父正要向曾祖母求婚,金東漢先生知道了以後,就把木梳送給了我的曾祖父。”

“金東漢先生是從哪裏得到的那把梳子,你知道嗎?”

昊南回答道:

“金東漢先生是夜校的老師,在晚上教那些沒有錢和時間上學的人。聽說其中有一位學生的手藝非常好,他為了感謝自己的老師,做了這把木梳,送給了金先生。”

“隻送了這把梳子,沒有盒子嗎?”

“好像有一個盒子……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是……從養父母那裏聽說的。”

當謊話從嘴裏說出來的時候,駱嫣感覺臉上有些發燒。

“那有沒有盒子,你應該更清楚才對啊。”

“……我有些記不清了。”

“盒子應該還在金教授的家裏,隻把梳子給了我的曾祖父。聽說金東漢先生的夫人很喜歡那個盒子,如果還在的話,盒子應該在奶奶的手裏。”

如果早知道是這樣,那駱嫣無論如何也會想辦法,打聽到那個盒子的下落了。

她從沒有見到過那個盒子,看來奶奶把那個盒子藏了起來。

“你問這些做什麼?”

“剛才整理東西的時候,忽然想到了這些。”

“你還保留著那把木梳……?”

鄭昊南很驚訝,駱嫣竟然沒有把木梳扔掉。

那是他們小時候的事情了,也就是說駱嫣把木梳保存了20年。

駱嫣先是從養父母家搬到了江東區,然後又在彙眾工廠附近住過一段時間,現在才搬到了這裏,她卻一直保存著那把木梳。

駱嫣淡淡地說道:

“你不是讓我好好保存它嗎?”

鄭昊南的表情顯得十分複雜,既不是高興也不是不高興。

“其實我不應該拿著它,如果你覺得不方便的話,我找機會把它交給婆婆吧,你放心,我不會讓你為難的。”

估計婆婆以為木梳已經丟了,現在找回來了,她肯定會很高興。

應該把木梳交給她兒子真正喜歡的人,在這個意義上,駱嫣也覺得自己不應該保留它。

鄭昊南說道:

“我已經結婚了,就沒有必要了吧。”

“這是一件具有特殊意義的東西,從良心上說,我不應該再保留它了。”

在父親告訴她那把梳子的來曆之前,駱嫣並沒有覺得它特殊,不過是包含了她和昊南回憶的東西,但現在則不同了。

現在再看到它時,駱嫣的心裏多了一份沉重的責任感,還有無盡的悲傷與憤怒。

“如果你不願意保留的話,可以扔掉。”

“那怎麼可以呢。”

“……怎麼啦?”

“你不要小看了它,它會回到你的手裏,你應當把它保存好……等遇到了真正喜歡的人……”

駱嫣停頓了一下,她難受得說不下去了。

“......再用它去求婚。”

“......按理說,應該是那樣。”

鄭昊南的嘴角動了一下。

駱嫣心想,自己不是說過和他一起生活到年末看看嗎,這又是說的什麼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