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悅隻有十歲卻是一位出色的舞蹈“老師”,她的“學生”可能是同院子比她更小的姑娘們,也有可能是年紀大一點點的姐姐們。別以為她們是玩玩,她的舞蹈班可也是要收費的,同學們要麼帶兩個水果,要麼就給老師摘一束鮮花或者教一樣老師不會的東西作為學費。
其實佳悅並不是貪心的小財主,收了水果她也會分給大家一起吃,但是她必須得看著有“學費”她才上課,覺得這是對她勞動的尊重。
“佳悅,幫媽媽一個忙吧!”
“什麼事?”
“單位組織文娛活動,要媽媽出節目跳舞,你教媽媽一些簡單的動作吧,我常見你教小朋友們呢!”
“可以呀!媽媽什麼時候想學?”
“那就現在吧,反正現在都有空嘛!”
……
媽媽說完,就已經做好準備等小老師的口令了。可是等了好一會兒,女兒還沒開口。
“佳悅,怎麼了?”
“媽媽還沒有給‘禮物’呢。”
媽媽知道女兒說的禮物就是指學費,她沒想到是自己把女兒送去學習的,現在讓女兒教一點點東西居然還向她要起學費來了,她頓時火冒三丈:
“向媽媽要起學費來了,你這個忘恩負義的東西!你也不想想,沒有媽媽送你去學習,你現在會嗎?”
“媽媽——”佳悅覺得向媽媽索要禮物那是很正常的事,因為她要為媽媽服務,也要付出勞動,表示對自己勞動的肯定,要一份禮物有錯嗎?媽媽卻用這樣的言語傷害她,讓她太吃驚了,很委屈,淚水在眶裏直打轉。
媽媽會用“忘恩負義”這個詞語來說自己的女兒,是覺得女兒會跳舞,那是因為自己花了錢送她去學習得來的。現在隻是這麼一點點小事請女兒幫忙,她居然向自己要“學費”(每天這樣無怨無悔地照顧女兒,從來沒想過女兒會這樣),太不可思議了!
媽媽很生氣,所以說出那樣的話。
女兒之所以會覺得委屈是因為在佳悅看來,她收取學費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因為她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回報和肯定。學費並不是什麼貴重的東西,隻是一份心意,隻是佳悅自己對自己所做成績的一個衡量、評判。不管對小朋友也好,爸爸媽媽也好,那都是一樣的,因為自己都付出了勞動。然而,媽媽卻用那麼傷人的言語說她。(她並不是忘恩負義的人啊!)
媽媽如此打擊一個孩子,在家庭教育學裏是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的。如果我說媽媽做錯了,很多家長一定會覺得媽媽特冤。因為他們有著和媽媽一樣的想法,覺得孩子給媽媽講報酬太不像話了。
但是,我們換一個角度,站在孩子——佳悅——的位置想一想,她又錯在哪裏呢?她可以把收到的學費,像水果什麼的分給大家,她的學費可以隻是一些鮮花或者別的自己不懂的知識……說明她是一個多麼有愛心,多麼上進的孩子呀,她並不是人們所說的錢迷子。
對媽媽說出那樣的話,隻是習慣使然。而且,在她覺得媽媽如果要跟自己學舞蹈,那就得尊重自己的規定,不僅僅是對一個人的尊敬,更是對知識的尊敬。當然,平日裏媽媽是最最可愛可親的人,是更值得佳悅去尊敬的。
當佳悅收到“忘恩負義”這樣的信息,她會產生什麼樣的想法呢?她也許會覺得自己收學費是一件多麼不恥的事情呀,因為媽媽也是這樣認為的。原本以為這是價值的體現,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當然要重新審視自己。以後,再有人請她教跳舞她要考慮收不收所謂的學費了……
(本章完)